李镜池《周易通义》指出:“引诗(包括民歌)为占,叫做谣占,属象占之一。”这就是说,引诗为占乃是占筮的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当不始于《周易》,其所由来当更久远。《左传》中还存有蛛丝马迹。成公十六年:“其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蹙”“目”谐韵,也是一节歌谣,但不见于今本《周易》,当属其他筮书。僖公十五年:“其卦遇《蛊》,曰:‘三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这也是一首歌谣,不见于《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