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里的家庭观[1]
作者按:本文是我1991年为四川省妇联主办的女性杂志《分忧》所写的通俗文章,原无注释。此次整理,加上了注脚,以注明出处,并校订了若干讹误。
《易经》上讲:“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2]这里所说的夫妇、父子,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家庭。
“家”字由“宀”和“豕”组成。[3]“豕”就是猪。当然,这并不是说“家”的本义是猪圈,而是说家里应该养猪。这就是说,“家”字表示的虽然并不是猪的“家”,而是人的家,但是如果家里连一头猪也没有养,这个家就不成其为家了。由此可见古人对家庭养猪事业之看重。这也算得上一大传统吧。
说到家庭,首先就得提到夫妇。
“夫”字本来并不是指配偶的男方,而只是指成年男子而已。这一点,我们不难从“夫”字的构成部分“大”和“一”看出来。[4]“大”是个象形字,所画的就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的样子。[5]“大”就是“人”,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人”是侧面相,“大”是正面像。看来人类从来是自高自大的,所以古代哲人老子说“天大、地大、人亦大”[6]。不过这个人是成年人,即今天所说的“大人”。古代男性二十岁成年,要专门举行一个戴帽子的仪式,叫作“冠礼”。[7]因为大人才戴帽子,小人没有这个资格。为了戴稳帽子,必须在发髻上别一枚簪子。在汉字里,用一横来表示。所以,在成年男子“大”头上横别一枚簪子“一”,就成了“夫”。至于为什么“夫”后来又转变为“丈夫”的意思,这就不得而知了。可能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意思吧。
“夫”又叫“丈夫”。跟“夫”一样,“丈夫”最初也不专指女子的配偶,而是泛指成年男子。而今天意义上的丈夫,古人称“婿”或称“夫婿”;不过“婿”字本来不是“女”字旁,而是“士”字旁。[8]“士”的意思是能干的男子。[9]这大概是古人择婿时的期望吧。至于“丈”字的意思,则有不同说法:一种说法是按古人使用的尺寸,成年男子身长八尺以上,将及一丈[10];另外一种解释可能更科学些,即不论从字形、字音还是字义来考察,“丈”和“大”都同出一源[11],“丈”就是“大”,也就是“人”。在“男子汉大丈夫”这个说法里,“大丈夫”三个字意义相通,都跟成年男子有关,都是类似“人”的象形指事字,只不过“夫”是戴着发簪的形象,而“大”和“丈”则是“正面免冠照”。
与“夫”相对的是“妇”。正如“夫”最初指成年男子一样,“妇”最初指成年女子。[12]这个字繁体由“女”和“帚”两部分构成,意味着妇女负责操持家务。[13]这个传统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完全挣脱。
一开始就用来代表配偶当中的女方的字,是“妻”。这个字由三个部分组成:女、又、屮。“又”就是手,“屮”指初生的草木。因此,“妻”是女子采摘植物的写照,即是原始采集狩猎时代的男女分工情况的反映。可见“妻”所表现的男女自然分工比“妇”所表现的更原始,也更合理。
夫妇又叫配偶。但“配偶”二字本是借来用的。“配”字的本义指酒的颜色[14],所以“配”和“酒”都有一个“酉”,即酒坛子。用于配偶意义的“配”本来写作“妃”,还是读“配”。但是“妃”字从“女”字旁,本来仅指配偶的女方。“妃”字最初泛指任何男子的配偶,后来才演变为专指帝王的一种配偶,如古代的杨贵妃、今天的黛安娜王妃等。
“偶”字的本义就是今天所说的木偶,即假人儿。[15]今天还有“偶像”这个词儿。“偶像”也是假人儿。用于配偶意义的“偶”本来应该写作“耦”,这是一种比喻的说法:“耦”字本指一种二人并排进行的耕作方法[16],而引申为成双成对。所以,把配偶看作自己的“耦”是对的,这意味着夫妇双方共同劳动创造;如果把配偶看作自己的“偶”,那就危险了!
有夫妇,也就有子女问题。
“女”字本来并不指女儿,而是指女性;并且从这个象形字所画的乃是一个丰满成熟的女性形象来看,它的本义应该指成年的女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字才衍生出了女儿的意思。同样,“子”字本来也不专指儿子。这也是一个象形字,画的是一个初生小儿的形象,所以既指男孩,也指女孩。奇怪的是这个“子”字后来演变为专指男性,甚至成为古代男子的美称,犹如今天所称的“先生”,例如著名的孔子、孟子。
“子女”俗称“儿女”,所以又有“生儿育女”的语汇。但是“儿”指男孩也是后起的意义,本义也如“子”字一样,泛指小儿,不分男女;并且“儿”指小儿必须用繁体字即“兒”才能看出它的含义:这也是一个小儿的形象,大大的脑袋,囟门还没有合拢呢![17]至于简化字的“儿”字,本是一个古字,即远古“人”字的另一种写法。[18]例如“见”字,就是一个“人”加一只特大的“目”。
子女,今天又叫“孩子”。而有趣的是,“孩”和“咳”本是一个字。[19]例如古代哲人老子认为无知无欲的婴儿状态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而他自己就像一个还没有学会笑的婴儿,自称“如婴儿之未孩”[20]。
子女之间有年龄大小和性别差异,于是有“兄”“弟”“姐”“妹”之类的称谓。“兄”字下面是“儿”(即“人”),上头是“口”,古人认为其意思是增长,这是不是说人口增长呢?反正跟哥哥的意思不相干。[21]甚至“哥”字也跟哥哥的意思本不沾边,“哥”是“歌”的古体字写法。[22]“弟”的本义后来写作“第”,就是“次第”(次序)的意思[23];后来才引申为兄弟,就是出生的先后次序之意。这种先后次序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尤其在经济和政治的继承权上。
“姐”原本是古代四川蜀国人对母亲的称谓,相当于今天的“妈”。[24]今天当然不能再这样理解,否则“小姐”“大姐”之称就令人难堪了。今天所谓“姐”,古人称作“姊”。[25]跟“姊”相对的有“娣”○10,但是“娣”的意义比
○10《说文解字》:“娣:女弟也”;“妹:女弟也”。“姊”的要狭窄得多,专指同一个丈夫的妻妾之中年龄较小的。[26]而且“娣”由于是“女弟”,也就跟“弟”一样有论资排辈的意味。
与“子女”相对的称谓,当然是“父母”。“父”字的字形是一只手(即“又”)拿着一根棍子[27],这生动地反映了古代父系家长的权威是靠武力和惩罚来维持的。
“母”字从字形上来看,其实也是一个“女”字,只不过突出地增加了两个点儿,表示正在哺养婴儿的一对乳房。[28]所以,“母”即哺乳之“女”。
古人家庭当中还有许多复杂的关系,但它们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
【注释】
[1]原载《分忧》1992年第4期。
[2]《周易·序卦传》。
[3]《说文解字》认为这是形声字:“家:居也。从宀,豭省声。”然而据甲骨文、金文的字形,“家”应该是会意字,从宀、从豕。
[4]《说文解字》:“夫:丈夫也。从大,一以象簪也。”
[5]《说文解字》:“‘大’象人形,古文‘大’也。”
[6]《老子》第25章:“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大,而王居其一焉。”别本“王”亦作“人”。例如《说文》:“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7]《仪礼·士冠礼》。《礼记·礼运》“冠昬”孔颖达疏:“二十成人而冠。”
[8]《说文解字》:“壻:夫也。从士,胥声。《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者,夫也。”
[9]《说文解字》:“士:事也。”段玉裁注:“凡能事其事者称‘士’。”《诗经·郑风·褰裳》“岂无他士”孔颖达疏:“以其堪任于事,谓之为‘士’。”按甲骨文的字形为“丄”,似乎与男子耕种有关。《说文》:“士:事也。”《尔雅·释言》:“事,倳也;倳,立也。”《汉书注·蒯通传》:“东方人以物臿地为事。”故吴承仕认为:“事谓耕作也……盖耕作始于立苗,所谓‘插物地中’也。人生莫大于食,事莫重于耕。故士为插物地中之事。”唯其如此,“士”才成为男子的通称,这与“男”字从“田”从“力”类似。
[10]《说文解字》:“夫:……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11]应该不指字形。《说文解字》:“丈:十尺也。从又持十。”字义,例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丈之义,大也。”
[12]此处解释不确,应指配偶之中的女方。《公羊传·僖公二十五年》:“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榖梁传·文公四年》:“曰妇,有姑之辞也。”“有姑”即有了公婆。
[13]《说文解字》:“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尔雅·释亲属》:“妇,服也,服家事也。”“服”的意思是“服侍”。
[14]《说文解字》:“配:酒色也。”
[15]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偶者,寓也,寓于木之人也。”《文选》谢惠连《祭古冢文》李善注:“偶,刻木以像人形。”
[16]《诗经·周颂·噫嘻》“十千维耦”朱熹集传:“耦,二人并耕也。”
[17]《说文解字》:“兒: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
[18]《说文解字》:“古文奇字‘人’也,象形。”此字不读ér,而读rén。
[19]《说文解字》:“咳:小儿笑也。从口,亥声。孩:古文咳,从子。”
[20]《老子》第20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
[21]《说文解字》:“兄:长也。从儿、从口。”原文此处解释有误,将《说文》所说兄长之“长”误解为增长之“长”。
[22]《说文解字》:“哥:声也。……古文以为‘
’(歌)字。”
[23]《说文解字》:“弟:韦束之次弟也。”“第”的本义并不是次第:“第:床箦也。”
[24]《说文解字》:“姐:蜀谓母曰‘姐’。”
[25]《说文解字》:“姊:女兄也。”
[2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女子谓女兄弟曰‘姊妹’,与男子同;而惟媵己之妹则谓之‘娣’。”《礼记·曲礼下》“大夫不名世臣姪娣”孔颖达疏:“娣是妻之妹,从妻来为妾也。”例如《周易·归妹》:“归妹以娣。”
[27]《说文解字》:“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
[28]《说文解字》:“从女。象褱(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