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及操作注意事项

5.冷却及操作注意事项

1)将出炉零件吊入冷却井,加盖封好,并送入保护气体,冷却井各部分保证无漏气。

2)当零件放入冷却井后,温度降到600℃时,停止供给保护气体,温度在400℃以上时严禁开启井盖,以免爆炸。

3)零件在冷却井内冷却时间不得少于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