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程是工厂编制一般机械零件的热处理质量检验项目、内容及要求的依据之一。
2)工厂承接的加工件,一般均根据本规程进行质量检验。如果委托方另有要求的,或另有标准的,则按委托方的要求或指定行业的标准进行检验。
3)当工厂认为自己的手段和能力难以达到客户的质量要求时,应事先进行协商,经用户同意,也可按协商标准进行质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