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优势效应带来的两败俱伤

2.竞争优势效应带来的两败俱伤

在双方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优先选择竞争,而不是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这种现象,被心理学家称为“竞争优势效应”。

有这样一个笑话:

上帝向一个人允诺说:“我可以满足你的三个愿望,但有一个条件——你在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的时候,你的敌人将得到你所得到的两倍。”于是这人开始提出自己的愿望,第一个愿望第二个愿望都是一大笔财产,第三个愿望却是“将我打个半死”。

虽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这句话背后的心理活动是,如果把我打个半死,那么我的敌人岂不是要被“完全”打死,如果这样,那么他从我身上赚到的“便宜”,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即使为此要被打个半死,为了不让敌人白得好处,也是值得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人们的竞争意识有多么强烈,拼着自己挨点皮肉之苦,也要给敌人更大的苦头。这就是竞争优势效应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

一对夫妻离异,根据法官的判决,丈夫应该把自己财产的一半转让给妻子,因此,丈夫开始出售自己的车、房。为了不让妻子平白无故地得到一大笔财产,丈夫将自己价值几百万美元的车子和房子以十美元的“天价”贱价出售,妻子固然没有得利,丈夫也损失了一大笔。(https://www.daowen.com)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们与生俱来有一种竞争的天性,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比别人强,每个人都不能容忍对手比自己强。因此,人们在面对利益冲突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竞争,拼个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就是在双方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人们也往往会如那位丈夫一样,优先选择竞争,而不是选择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

利益冲突会导致人们优先选择竞争,这是不言自明的。但为何在有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人们还是会选择竞争呢?心理学家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沟通的缺乏。如果双方曾经就利益分配问题进行过商量,达成了共识,合作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经典的实验:

让参与实验的学生两两结合,但是不能商量,各自在纸上写下来自己想得到的钱数。如果两个人的钱数之和刚好等于100或者小于100,那么,两个人就可以得到自己写在纸上的钱数;如果两个人的钱数之和大于100,比如说是120,那么,他们俩就要给心理学家60元。结果如何呢?几乎没有哪一组的学生写下的钱数之和小于100,当然他们就都得付钱。

显然,如果这个实验允许参加实验的两个人互相商量,结果自然另当别论。

看来,合作离不开有效的沟通,否则,就容易陷入竞争优势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