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生态文化旅游研究综述

四、国内外生态文化旅游研究综述

“生态”概念是德国科学家海克尔1866年在《生物体普通形态学》中首次提出的,随后人们对生态进行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随后被诸多学科和产业应用,出现了如生态哲学、美学、道德、生态伦理等。生态旅游(ecotourism)是个外来词,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英语语言中还未出现“生态旅游”一词。近些年生态文化一词渗透到了旅游业,生态旅游这一术语主要是以自然风光作为主体的,最初是外国学者率先提出来的,我国的旅游资源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不仅自然旅游资源独特,更重要的是积淀了几千年的灿烂历史文化,生态文化与旅游构成了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生态文化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全新旅游方式。

“文化旅游”名词最早由学者魏小安于1987年提出,是指将人文资源作为旅游活动的核心,使旅游者感知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体验旅游活动的综合。人类将依据生态文化的价值观念来判定自己创造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方向。生态文化旅游就是在这样的理念下发展起来的,它以生态文化为其价值标准, 并以生态文化为其灵魂。生态旅游是对生态文化的阐释,是生态文明的必然趋势。

生态文化旅游是一种既要保护自然环境又要维护当地人民利益的旅游活动。在 21 世纪开始的时候,生态文化旅游这种休闲活动已作为全球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并成为旅游学术研究的焦点。

“生态旅游(ecotourism)”一词首次出现于在罗玛丽(Romeril,1985)的一篇英文学术著作中,在该文中,生态旅游一词以连字符的形式“Eco-Tourism”出现。

关于“生态文化旅游” 世界上迄今尚无一个可普遍接受的确切定义。不同的使用者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加以诠释,这些诠释有的很相似,有的差别很大,甚至讲的不是一个层次上的内容。有的学者曾给它下过几个定义,但前后表述有明显不同,这说明给生态文化旅游下定义的过程,是人们对它的了解不断深入的过程。

世界上最早给“生态文化旅游”这一名词界定的学者是谁呢?目前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是美国学者贺兹特,在1965年建议对于文化、教育以及旅游进行反思,提出符合生态学意义的旅游(Ecological Tourism)。

二是在美国著名旅游学家豪金斯(Hawkins)编著的《旅游规划与开发问题》论文中,收录了加拿大学者克劳德·莫林(Claude·Moulin)的一篇题为《有当地居民和社团参与的生态和文化旅游规划》论文,这篇论文首次使用了“生态文化旅游”一词,但他是针对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而言的,并未对生态文化旅游做出任何的界定。

三是1983年美国学者赫克特(Hekete)提出了“生态文化旅游”。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部分国家公园和保护区的生态体系遭受严重破坏,从而引发了人们对户外野生动植物的自然保护与游憩使用并存的再思考。

四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旅游特别顾问墨西哥人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os Lascurain)于1983年提出生态旅游不仅用来表征所有观光自然景物的旅行,而且强调观光对象不受破坏。

五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国际范围的生态旅游研究不断深入,先后出版了数以千计的生态文化旅游理论与实践的专著和论文,对生态文化旅游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多方面的诠释。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生态文化旅游是在一定的自然区域中进行的一种负责任的旅游行为,为了享受和欣赏历史的和现存的自然文化景观,而且这种行为应该在不干扰自然区域、保护生态环境、降低旅游负面影响和为当地人提供有益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生态文化旅游,有学者认为人们到旅游目的地学习、考察、研究、欣赏当地的历史文化景观,可以促进区域文化特色的保护和区域文明程度的提高。还有学者认为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主要在充分利用和保护好生态文化资源上,让旅游者充分感受和体验自然景观和地方文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张广瑞教授认为:生态文化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是一种“有目的的旅游活动”,一般来说,生态文化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地是“自然区域”或“某些特定的文化区域”;而从事这种旅游活动的目的是“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知识”,“欣赏和研究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等;从事该项旅游活动的原则是“不改变生态系统的完整”“保护自然资源使当地居民经济上受益”。魏小安认为生态文化旅游是以旅游为载体,融合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以实现自然、社会、经济和谐高效发展的旅游模式,是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总之,开展生态文化旅游必须保证保持、促进生态的协调发展,至少不破坏生态平衡,同时获得经济效益。

上述成果,不乏上乘之作,研究也较为深入,在对生态文化是“人—自然—社会”和谐相处关系的文化认识方面已达成共识,强调了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离不开保护的作用,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从现有研究来看,对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的单项研究比较多,部分研究涉及了生态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复杂问题,但是直接针对生态文化旅游的研究目前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地探讨其发展机理。生态文化旅游作为一种产业链长、关联性强、增速快的产业,既能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又能带动建筑、物流、交通、金融、通信、娱乐、饮食等相关产业发展,从而帮助当地居民快速增收脱贫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来看,多数生态旅游开发注重自然生态环境展示而缺乏文化内涵,文化旅游注重文化展示而忽略文化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生态与文化的融合程度还比较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缺乏对生态文化旅游的系统性分析。现有成果多囿于对某一区域和某一方面进行研究,缺少对从构成生态文化旅游的基本元素和资源上进行系统的研究。

二是普遍认为政府对生态文化旅游保护起着重要作用,但对旅游者个体、旅游经营者等对生态文化旅游保护所负的责任和义务研究较少。

三是理论阐释的单一性。现有的理论基础往往侧重某一方面,如生态伦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关注的多,缺少从科学发展观、协同治理理论等全方位、多学科融合的角度进行分析。

四是对文化与生态、生态文化旅游、旅游生态文化、旅游文化生态等术语界定不清。

五是旅游的开发会给地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会给生态文化带来一定的破坏。对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生态文化的保护之间的关系研究涉猎的较少。本研究认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急需改变经营思想和发展模式,将生态文化理念融入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