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环保意识,强化法制观念
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计性的破坏,生态文化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严格执法和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并针对旅游业对环境影响有潜在性、持续性和累计性的特点,增加补充规定。如增加对旅游的环境保护税收,用于修复被损环境的管理。地方政府和旅游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例如对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要根据环境法律,规定哪些部分严禁开发,哪些部分可以开发以及开发的规模、开放的季节和可接待的人数等。又如规定哪些地区禁止带火种,禁止狩猎和毁坏林木,禁止遗弃垃圾和生活用品。对违法侵害自然资源者,加大执法力度,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近些年,“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理念已深人人心,但河北在生态文化旅游的规划和生态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旅游景区在开发时对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估、评价不太到位;在一些旅游景点,设立宣传生态意识的宣传栏少,导游词中触及生态道德教育的语言不多,而且,部分旅游业从业人员也未接受过系统的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因此,我们在倡导生态文化旅游时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思想, 对从业人员和游客加强生态 文化旅游宣传教育,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要通过立法,把对旅游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对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景点,并要求所有的旅游管理人员、导游都必须经过系统的生态教育,改变那种认为“旅游业是无烟工业”“旅游资源可再生”的观念以及对旅游开发的环境效应评估认识不足的现象,切实把旅游环境当成旅游业的生命和形象。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把发展旅游业的目标与立足点建立在保证当代和几代、几十代人的旅游需要上,并以这种思想观念为指导,做好环境保护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把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国情教育中增设这方面的教育内容。使我们的子孙后代从小就开始重视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爱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理解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使生态善恶观、生态良心、生态正义、生态义务成为青年的自觉行为和道德规范。
三是充分利用旅游这一生动活泼的大学校,使生态文化旅游的全过程,成为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使旅游者在大自然中唤起绿色的激情、绿色的愉悦、绿色的思考,体验大自然的和谐、有序,体验“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达到热爱自然、师法自然、启迪人生的目的。在大自然中接受生态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使每一个旅游者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件保护自然的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