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保障

三、组织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搞好协调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涉农部门要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二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要全力打造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认真落实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切实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解决部分村干部年龄老化、能力不足的问题,支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进一步坚持和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三要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抓“三农”工作的本领,尤其是“一把手”要真懂会抓,分管领导要成为行家里手。县委农工部、县委党校要发挥好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就学习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开设专题班,对各乡镇、涉农部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轮训,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部门要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四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继续完善农村管理科学化工作机制,推进党务村务墙上网上双公开、全覆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积极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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