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 工作

【概况】2018年,县编委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为抓手,扎实开展精准脱贫,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建设经济强县提供机制体制保障。

【精准扶贫】为对口帮扶单位千童镇西荣村申报修建农田水利设施。积极协调县水务部门,申请资金2万元,帮助西荣村维修水利扬水点,更新农田水利设备,更换供水点水泵及地下输水管道。通过招商引资为西荣村引进服装加工厂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余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波司登羽绒服及其他各类名牌服装代理加工业务,解决了贫困家庭及附近村民的就业问题。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协助修建完成排水沟渠600米,修建村内道路500米,新安装变压器200千瓦1台,设置垃圾箱30个。极大地提升村容村貌水平,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拓宽贫困户就业渠道。积极联系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咨询就业信息,协助人社局对贫困户开展就业培训服务,为贫困户家属及子女提供就业帮助。扎实开展帮办代办工作,受理困难群众委托的代办帮办事项,为群众办事提供帮助。多次开展走访慰问和义诊活动。

【行政审批】围绕“放、管、服”,全面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放”,简政放权扎实推进。及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在市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消接收工作。共衔接国务院、省、市取消50项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市下放50项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开展简政放权评估问效。成立督导组,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查找不协调、不配套、不衔接、不落实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责成相关部门整改。加强“管”,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清单管理制度,制定下发《盐山县完善清单管理方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13个清单已在盐山县政务网上公布,形成较为完善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实现行政事项清单管理全覆盖。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向县直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全面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盐机编办[2018]12号),县直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完毕,涉及行政审批局等28个单位434项;向乡镇下发《加快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的补充通知》(盐机编办[2018]13号),完成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编制工作,涉及12个乡镇49项。编制完成第一批“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其中“一趟清”事项为144项,涉及住建局等20个单位;“不见面”事项为20项,涉及住建局等8个部门。做好“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严格监管,推行政务监察新举措。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在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公共监督,并定期到各单位窗口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和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行追责问效。

【机构改革】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根据河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印发〈关于河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监改发〔2017〕1号)和市编委《关于县(市、区)巡察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沧机编[2018]2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印发《关于盐山县巡察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相关事宜的通知》。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编办对地方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进行摸底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确认县行政机关内设执法机构13个,独立执法行政机构1个,部分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22个,独立执法事业机构为8个。完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体系。根据《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沧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抓紧在县、乡、村三级设立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沧机编办[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和县实际情况,在县民政局设立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挂“盐山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在12个乡镇设立乡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在全县450个行政村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沧州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快组建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的通知〉》要求,组建盐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并核定编制、明确承担职责。加强乡镇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冀办字〔2018〕37号)和《沧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沧办发〔2017〕4号)、市编委会《沧州市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沧机编〔2017〕10号)的有关要求,在各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挂“环保所”牌子。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充实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编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乡镇(街道)配备宗教工作专职干部的通知》(冀机编办[2018]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在各乡镇党政办公室明确1名宗教工作专职干部,专职负责基层宗教事务工作。

统筹深化党政群机构改革。为夯实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基础,县编办分成两个调研组,深入全县24个单位就如何统筹推进党政机构改革进行专项调研;并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根据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县机构改革方案模版》,工作专班认真总结以往改革经验,充分吸纳调研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考虑盐山实际,对全县党政机构设置多次模拟推演,研究提出县级党政机构设置框架意见。经与市委编办多次沟通、并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形成《盐山县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12月30日,经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市委、市政府下发《盐山县机构改革方案》。此次机构改革,加强县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的有: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有:组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县审计局。撤销的机构有:县委610办公室、县委农工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城管局、县食药监局。改革后,全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党委机构11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其中因地制宜设置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同步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过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情况进行梳理,全县228个县直事业单位中,8个行政执法机构,35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2个事业单位为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4个事业单位名称中有“办、局”的称谓。对于部门所属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原有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或并入其他相关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明确公益职能,实行优化组合、综合设置,名称不再使用“委、办、局、处”等称谓。圆满完成2017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应参加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199个,实际公示199个,公示率100%。

【机构编制管理】严把“入口”,严守编制基数“红线”。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的前置管理,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按照“空编先核准后补充,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的原则使用编制,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做好年度核查。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更及时,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翔实的数据,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摸清实有人员底数,并冻结办理机构编制事宜;同时对各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情况进行摸底,为谋划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扎实推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为尽快形成统一规范、精准管理、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体系,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查清漏洞,补齐短板,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强化审批联动,切实完善约束机制。扎实做好2018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市编办年统工作报送要求,及时调整2018年度机构编制人员变动信息,严格核对各单位机构名称、编制数量、实有人员等几项重点内容,更新完善机构编制数据库;将本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数据与上年年统数据校对,对机构、编制和人员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变化的原因及存在问题作详细说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年度分析报告,顺利完成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按照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安排部署,县编办主要负责“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三不分”两个专项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县编办成立两个专项问题清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8日下发《关于扎实做好“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三个不分”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盐政办传[2018]53号)《盐山县“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和《盐山县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细化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同时督促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进行“回头看”“大起底”,全部建立起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承担的具体责任,分别与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召开会议,推进工作落实。6月8日,县编办组织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召开“放管服”和“三不分”两个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传达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放管服”“三不分”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并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所列举的5个方面8个问题、《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所列举的3个方面11个问题进一步作出责任分工及报送要求。要求各牵头和责任部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深挖细找,坚决杜绝零报告,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机制,确保工作效果。按照省市专项办对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建立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确保“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和“三不分”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队伍素质。坚持每周周五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操作能力;结合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本办干部职工撰写信息、调研稿件的积极性、主动性,出台信息报送及奖励办法,全年信息被上级采用17篇,其中被中央级采用5篇(次),省级采用5篇,市级采用7篇。机关效能明显提高。坚持以制度管人机制,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促进干部作风持续改进,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对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任务和市编委办部署的工作,认真研究,着实做到优质完成。大力提倡想干事、能干事、多干事、干实事的务实机关氛围,积极营造单位文化氛围,树立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形象。

(孙海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