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概况】2018年,全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出色完成各项安保任务,平稳度过各个敏感节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年内共受理各类案件5266件,结案5030件,结案率为95.52%,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审结刑事案件190件,判处罪犯238人,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盐山建设;审结民事案件2972件,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和“法官+陪审员”等调解机制作用,调解撤诉案件1454件,维护各方主体合法利益;审结行政案件19件,执结计生、环保、安监、水务等行政处罚执行案件39件,促进依法规范行政,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以“七个一批”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06件,执结案件1705件,结案率94.41%;执行标的额1.3亿元,同比增长5%。2018年县法院执行工作综合质效位居全市第二,全省排名第39位,均创历史新高。
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防范化解经济风险,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合同诈骗、偷逃税款、骗取贷款等犯罪,重点惩治、妥善处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年内共批捕9件10人,起诉17件16人;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村霸闫某,赢得群众赞誉;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共批捕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2人,起诉4件10人,立案监督1件。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立案审查9件。督促国土部门为国家追回8.2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督促恢复被破坏的基本农田5.417亩,督促城管局和盐山镇政府治理恢复被污染坑塘1个。开展早餐及网络餐饮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督促食药监局对53家早餐店和578家入网餐饮提供者进行排查,保障群众餐饮安全。开展“木兰有约——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活动,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县公安局坚持以安全为底线,以创安为目标,多措并举,全力护航全县经济发展。强化消防隐患治理,全县火灾同比下降25%,无重大或亡人事故。强化危爆物品监管,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强化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器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活动。视频巡控实战效能明显。加强部分治安卡口及电子警察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县域进出口及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的全天候视频巡控;实现城区视频监控中心及乡镇局域网与110指挥中心有效对接,对主要公共区域、场所、街道、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周边区域、治安复杂区域等部位和交通要道的常态巡控,提升了精准打击能力。全年利用视频资料破获刑事案件56起,查处治安案件73起。加强社会面巡控,巡防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15人、网上逃犯13人,查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治安案件168起。强化治安管理,切实加强旅馆洗浴、歌厅网吧、寄递物流、出租房屋等特种行业管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系统监管等各项制度,全年查处涉毒案件6起,涉黄赌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打掉组织卖淫嫖娼团伙1个,捣毁赌博窝点2个。
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涉军人员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参与调解170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各类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和社区服务1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四期,参训人数达80余人。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10余人,在册列管人员210余人,累计解除矫正1100余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弘扬法治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八建”,抓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由于普法工作突出,盐山县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大力开展公证业务和法律援助。共办理公证3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县政法各部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县法院通过运行“四类案件”阳光监督平台、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提档升级、设立速裁调解室、推进“一乡一庭”建设、用足用活司法公开平台等措施,有力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县检察院着力完善综合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整合,较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县公安局积极推进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县司法局积极推动公证制度改革,更好地服务群众。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逐级逐部门签订综治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度,用足用好综治工作督导问责手段,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各类突出问题的解决。改革创新基层综治工作方式方法,拓展平安建设服务民生的渠道和范围,调动整合属地、机关单位、综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力量等多方资源,以村庄(社区)为单位,按照“五有”“六无”的标准,全县确定7个社区(含规模性小区)、43个村庄作为县级联动联创点,主体推进;同时发动机关单位与联创点联动开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施基层平安村庄(社区)联动联创工程,将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各乡镇、各部门严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并按照“五包一”要求对重点不放心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425件,化解410件,未化解案件县排调办已全部予以挂账督办,力争把各类隐患化解在本地,化解在苗头状态。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督导有关乡镇、部门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稳控工作,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围绕安保维稳,进一步固化信息分析研判、情报双向推送、三道防线查控等工作机制,完善“源头、卡点、北京(石家庄)”三位一体立体防控工作机制和定点驻守、多点屯兵、动中备勤的应急处突机制,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扫黑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宣传、深挖案件线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等措施,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全县共打掉恶势力团伙17个,破获各类涉恶案件70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52名,其中涉恶类逃犯40名。
【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学习培训重点,筑牢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创新思想教育方法,把主题党日、精神文明创建、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提高了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增强了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赵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