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个人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 个人

付海龙 中国共产党党员,1992年5月参加盐山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工作,曾任地方公路管理站员、技术室主任、副站长、站长。在26年的工程建设工作中,他忠诚地履行了一名工程师的职责,充分发扬了无私奉献的铺路石精神,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品质。为优化建设盐山县农村公路路网、服务群众做出了突出贡献。(https://www.daowen.com)

付海龙1992年至1995年在唐山技工学校公路与桥梁专业函授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业务精通。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公路养护、公路施工工作,在马王公路、王圣公路、大商干沟桥工程施工期间担任技术负责人。

曾在技术性刊物《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上刊登独著《论公路软土地基的一般处理办法》,在《新农村》刊物上刊登《农村道路施工技术及质量管理研究》等学术论文。

2015年7月,付海龙担任地方公路站站长,他重质量、抓实效,突出办实事办好事,用好老百姓的每一分钱,修好每一米路。工作中,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控制工程成本。从提高质量意识着眼,提出了“农村公路,干线模式”的思路,农村公路建设在管理上、施工上、质量上要求同干线公路同等对待,建立了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监督员与监理工程师相结合的质检制度,形成了从上到下人人重质量、人人要质量、人人保质量的良好习惯,建立奖优罚劣制度,将每个人的工资收入与工程质量挂钩,并严格落实质量追究,提出了个人赔付制度,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一视同仁。确保了施工规范化程度,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在一次涵洞施工中,为赶工期,施工人员未按比例拌合混凝土,付海龙发现后,责令翻工,拆除刚刚筑起的部分,并亲自监督检查混凝土质量,一直坚持到深夜,直至浇铸完成。

“十二五”期间,付海龙参与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里程348千米,其中,县道:常惠公路城区段5.6千米,马王公路和辛霞公路改建项目26.9千米;乡道:王圣公路6千米,205国道至庆云镇2.1千米,以及205国道至刘巡堂6.9千米;村道: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主街道硬化项目105个105.4千米,村道改造项目194.516千米。完成韩桥东桥和大商干沟桥建设项目。

付海龙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在职工中树立了很高的威望,在他的带动下,施工队伍纷份兴起了“求真、务实”之风,修建的盐塔公路、常惠公路以及美丽乡村等建设项目全部达到优质标准,促进沿线金丝小枣、养殖业、不锈钢炉料加工等行业发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盐山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8年,付海龙被省、市交通系统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获得“十佳青年岗位能手”“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