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责任落实推进保障机制
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紧抓实,在全县打造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构建“四责”协同、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健全责任分解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和纪委书记专责监督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党委(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明确要求和时限,实现落实责任具体化。
(二)健全签字背书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对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和纪委书记要对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专责监督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强化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发生问题,要严肃倒查和追究责任。
(三)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定期综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方面情况,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作出具体部署,遇有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紧急事项,及时进行研判,提出对策措施,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四)健全谈话约谈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与班子及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部门、系统负责同志,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
(五)健全常态监督机制(https://www.daowen.com)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责任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给予“黄牌警告”或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剖析原因,进行集中整改。
(六)健全定期报告机制
每年7月和翌年1月,各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翌年1月,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经常听取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要经常听取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指导和监督其做好工作。
(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每年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和所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注重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社会评价。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造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所辖范围内违纪违法行为多发,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进行严肃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附件:中共盐山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任务分解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