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两个维护”和“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县委制发《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纪委监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对下级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宣传动员、责任运行、清单管理、保障落实、考评问责等工作机制。联合县委组织部,完成对2017年度全县12个乡镇和80余个部门领导班子和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
【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了县检察院涉改三部门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干部调整安置方案,县人代会选举毕延文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海池和王建军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田龙、胡广才、杨立锋、冯栋辉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实现独立办公;规范19项机关管理制度,加大对全体干部的日常管理;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流程制度,注重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接,重塑工作流程、厘清职责关系、建立协调机制,保证监察权顺畅规范运行;查办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第一例留置案,采取调取、谈话、询问、讯问、查询、搜查、鉴定、扣押、勘验检查、留置等监察调查措施,共移送审查起诉4人,有效实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要求。
【全覆盖监督格局构建】把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做起来、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四种形态”,形成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扶贫领域、税收领域、工程招标、环境保护、人防工程、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问题的监督和巡察力度;督促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动承担起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基层党支部在精神传达和推进落实方面开展重点检查。针对“违规公款旅游、领导干部违规出国游玩、违规发放补助福利、虚假发票入账”等一系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整改清单台账、责任清单台账,对整改问题进行分析评估,针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建立“举一反三”清单台账,完善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推进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打通监督“最后一千米”,我县“123”工作模式(一规范双清单三结合)和医疗系统定向监督特色工作,已被市纪委评估验收并总结推广。
【刹“四风”】针对重要节假日、重点岗位、重点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8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2人。通过专题警示教育、廉政课堂、参观学习交流等形式,对全县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和1800余名农村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惠农资金、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社保基金,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强化查处力度。全年共接待接收来电、来信、来访及网络举报622件次,共处置案件线索557件,立案审查196人,其中科级干部26人。直查审结案件8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0人,其中科级干部26人。深入开展巡视和“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共清理发现问题206件,追责问责17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9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6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治理。共筛查问题线索10条,其中涉恶线索3条,一般线索7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立案29人。深入开展社保基金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共筛查问题线索43条,涉及43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34人,追回涉案金额19.97万元。通过开展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筛选问题线索2件。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扶贫政策执行、资金落实等环节,加大执纪力度,快查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自查自纠阶段共发现问题线索1580件,其中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55件,查结434件,党纪政务处分73人、组织处理354人,移送司法5人;作风问题1025件,全部办结,组织处理1039人。集中核查阶段共发现问题线索82件,追责问责90人,其中腐败问题35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25人,作风问题47件,组织处理48人。
【巡察巡视】制定通过《中共盐山县委巡察工作暂行规划(2017—2021年)》《中共盐山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任务,完善巡察工作体系,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全年完成了2轮对8个部门的常规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4个、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3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中央巡视河北、省委巡视沧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围绕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制作“四个干”施工图,力求整改时效。组织开展全县巡察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巡察干部的发现问题能力、综合研判能力和巡察“画像”能力。派遣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的同志与其他县市区进行交叉巡察,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队伍建设】强化“四个争创”目标引领,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扎扎实实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建设步伐,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专业化、信息化“纪律部队”。
(高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