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概况】2018年,盐山县检察院认真实践“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忠诚履职,锐意改革,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整体推进取得新成效。
【扫黑除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5件188人,批准逮捕135件148人,不捕33件4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3件349人,提起公诉190件265人,不起诉30件52人。(1)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的工作态势。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完善固定证据。坚持快捕快诉,共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恶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3件7人,批捕起诉率均达100%。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了毕某、曹某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三起涉恶案件,彰显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2)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漏捕1人。与公安、法院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和办案尺度,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一案三查”,对2015年以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9件,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3件。(3)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件14人,提起公诉19件23人,其中恶势力团伙1个。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出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2人,案后跟踪帮教25人,亲情会见2人次。组织开展对有毒“水晶泥”专项清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检察长任法制副校长活动,联合县教育局、妇联等部门,举办各类法治宣讲30余场,覆盖师生、家长18000余人。
【法律监督】(1)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结合开展的派出所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7件,立案监督案件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5件9人,使有罪的人难逃法网,无罪的人免受追究。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31人、漏罪27起,积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4次,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2件,积极规范侦查、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严格审慎运用量刑建议权,依法提出量刑建议55件60人,全部得到法院采纳,有效统一量刑尺度、促进了司法公平。树牢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监督理念,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提出刑事抗诉5件,已改判2件。提请市院刑事抗诉5件,全部得到市中院支持。有两件抗诉案件入选“全市十佳抗诉案例”。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提请市院抗诉2件,获改判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获改判1件。对法院执行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向法院发出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件,有2件被法院采纳。对法院审判活动提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件,被法院采纳。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方面,向相关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件,均获落实。注重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起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万余元,相关做法被高检院转发。(3)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依法建议办案单位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2件12人,有效降低羁押率,努力追求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25件,积极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监督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19人,监督纠正司法行政机关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25人次,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公益诉讼】(1)领导重视铺路。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撰写了“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做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从而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铺平道路。(2)广泛宣传造势。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组织干警深入庆云等乡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接受群众举报。为了取得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与县监察委建立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凝聚监督合力。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与县国土局、环保局等1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开展“木兰有约——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活动,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3)多赢共赢见效。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立案审查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指导行政部门积极履职,解决多项人民群众急难盼怨的民生问题。针对开发区土地闲置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国土部门收回8.2万平方米国有土地,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促成全县范围闲置土地的专项清理活动,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督促城管局和盐山镇政府治理恢复被污染坑塘1个,改善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督促食药监局对53家早餐店和578家网上餐饮经营者进行专项整改,有效保障饮食安全,相关做法被省院转发推广。
【保驾经济社会发展】(1)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工作职能,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主动担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选派精兵强将组成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圣佛镇高院村和叶庄村,并顺利完成脱贫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千童镇前韩村原支部书记闫某等村霸恶势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2)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严厉打击过度维权、缠访闹访、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14件,宽缓处理因邻里矛盾等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15件,充分发挥和彰显司法对社会风气的导向和引领作用。(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群众关切、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探索试行不批捕不起诉公开办理机制。共对5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将办案过程变为普法过程,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4)着力服务民营企业。我们将“扫黑除恶”与“双创双服”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律体检”服务民企专项活动为载体,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涉企犯罪,起草了“致全县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宣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内容,揭露黑恶势力涉企犯罪的八种表现。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见》,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对涉及民营企业或企业家的犯罪案件慎用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将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https://www.daowen.com)
【检察改革】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防转隶工作,明确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确保与监察委办案工作的无缝衔接。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提起公诉4件,提前介入留置案件1件。以司法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办有难度的案件。共办理案件60件,出庭支持公诉23件。落实检察官业绩考核机制,合理拉开绩效奖励分配比例,有效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内设机构整合力度,建立新型办案团队,实现扁平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办案力量配置,激发工作潜能。
【队伍建设】(1)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运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方式,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破解难题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宪法修正案宣讲活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2)持续深化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全院干警履职能力。选派人员赴浙江大学等高端培训机构参加各类培训20余期,突出培养尖子人才。刘文文同志在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并代表河北省参加全国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荣获“全国未检业务能手”称号,取得河北在该项竞赛的最好成绩,为河北争了光、为沧州添了彩、为盐山扬了名。李鹏同志作为全省三名援藏干部之一,被派往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对口援助信息技术工作,得到一致好评。(3)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市院统一部署,8月下旬至9月下旬,市院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全面巡察,指出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我们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难得机遇,明确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见底见效,检察队伍的精神状态和纪律作风明显提升,1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投入专项资金,完成检委会会议室的信息化改造,让会议全程网上运行、规范运行、高效运行,提高检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建立院史馆、文化大厅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展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尊荣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徐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