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一般规定
1.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技术手段。要将超前地质预报作为隧道施工的一道工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根据隧道的长短和地质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编写超前地质预报方案。
2.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应达到下列主要目的:
(1)在施工前期地质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围内围岩的地质条件,进而预测前方不良地质以及重大地质问题。
(2)为信息化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3)为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风险提供预警。
(4)为编制交竣工文件提供地质资料。
3.超前地质预报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地层岩性预测预报,特别是对软弱夹层、破碎地层、煤层及特殊岩土的预测预报。
(2)地质构造预测预报,特别是对断层、节理密集带、褶皱构造等影响岩体完整性的构造发育情况预测预报。
(3)不良地质预测预报,特别是对溶洞、暗河、人为坑洞、放射性、有害气体、高地应力、高地温等发育情况的预测预报。
(4)地下水预测预报,特别是对岩溶管道水及富水断层、富水褶皱轴及富水地层中的裂隙水等发育情况的预测预报。
4.超前地质预报按预报距离可分为3类,见表5-1。
5.超前地质预报分级见表5-19。
表5-1 超前地质预报按预报长度分类表
5.根据隧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和复杂程度、地质因素对隧道施工影响程度、诱发环境问题程度等,针对不同类型地质问题,按本书选择不同方法和手段,分段、分级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6.施工过程中应将开挖揭露的地质情况与多方法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对比印证,提高预报准确率和精度,动态调整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分级、方法、手段。
7.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资质,超前地质预报从业技术人员应持隧道工程或桥隧工程试验检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掌握基本水文地质知识。仪器设备的种类、性能精度及效率应能满足预报和工期的要求。
8.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按图5-1所示的工作程序进行。
图5-1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程序流程图
9.实行“第三方”预报的隧道不能免除现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3660-2020)所规定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