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6 安全生产检查流程

7.8.6 安全生产检查流程

1.准备工作。

(1)成立检查组。

检查项目确定后,实施安全检查的部应成立检查组,检查组人员由具有安全或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组成,并指定名负责人,负责检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检查组提前与被检查单位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施工进度,确定实施检在的时间。

(3)制订检查方案。

应在检查前编制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依据检在内容、检查领率检在的实施方式检查日程、各方的配合要求等。

综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安全生产现场内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①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资质条件、审核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全专项活动等内容。

②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包括安全监理责任制、安全监理计划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督促隐患整改、资质审查,安全监理台账和日志与检查、应急救援预案与保障安全专项活动等内容。

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及劳动防护管理、风险管理、驻地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专项活动,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等内容。

④安全生产现场包括施工现场布设、安全防护、施工作业、隧道工程等内容。

专项检查时,检查内容从上述内容中选取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检查通知。

实施检查前,检查单位发出正式文件,通知受检单位检查时间方式、内容及配合要求。需要时,可通知第三方评价机构配合检查。

2.现场检查。

(1)检查程序。

检查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首次会议:受检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组向各单位通报检查方案、工作要求及日程计划;确定受检方配合人员的信息。

检查组如采取抽检形式开展检查时,应根据施工难度、剩余工程量、以往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等因素选取抽检合同,如果安全风险程度比较均衡时也可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②分组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

③检查组与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④末次会议: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不符合项,宣布检查结果。

⑤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形成正式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情况意见及建议等内容。交通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后,还应向受检单位发出“公路工程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单”。

(2)各方需准备的资料。

①检查组应准备的资料包括检查方案、检查表、人员签到表、不符合项报告记录文件、以往检查的记录;适用时,检测、抽样设备和记录表。

②当建设单位为受检方时,应准备的资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以往安全检查资料、安全监督机构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内容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③当监理单位为受检方时,应准备的资料包括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记录、监理单位以往安全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规定的监理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④施工单位应准备的资料包括项目平面图(标注主体工程施工与合同段划分里程桩号及主要结构物、驻地、拌和站、预制场位置)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记录、施工单位以往安全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规定的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公路建设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提交施工单位母体组织对该项目安全检查的记录。

3.检查结果及评价。

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中评价方法、标准、结果运用的相关条款执行。

4.其他。

(1)工作纪律。

参与安全检查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①严格按照检查工作有关规定承担检查工作,应当保证检查工作科学、公正、准确。

②如实上报检查结果,不得瞒报,并对检查工作负责。

③保守检查秘密,不得将检查情况泄露给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

④不得利用检查结果参与有偿活动。

(2)资料管理。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