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4 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7.8.4 安全生产检查类型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类型包括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巡查)。检查时根据现场情况,可采取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文件审核、现场审查、问询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

综合检查是为了掌握建设项目整体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是对公路建设的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时段等安全状况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抽查。

安全检查实行检查组负责制,检查组成员对检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检查组负责人对检查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1.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建设、监理单位应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作为合同段开工的前置条件,应将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作为分项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复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停工令后复工、“春节”停工后复工和极端天气停工后复工等的检查。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结合定期检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

3.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某项专业或某种事故隐患而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防止或避免气候变化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而开展的专门检查,如“防暴雨”安全生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分管负责人组织开展。

4.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巡视)。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检查;建设单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设备物资等部门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的同时进行的安全生产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协管员进行的班前、班中与班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