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事项的磋商

四、善后事项的磋商

溥仪出宫未出两日,即传闻溥仪有出走讯息,我很诧异,乃于十一月八日,约同张璧又到了醇王府。记得当时是载沣迎我们进去的。入座后,我向他表示:“我们这次来为了三件事:第一、关于这里的守卫,要亲来视察一下,看看门禁有无不到之处;其次,关于故宫雇佣人员,目前尚不下千人,打算先遣散一部,然后逐步收缩;第三,国务院决定另组清室善后委员会,办理清室一切善后事宜,此来是徵询溥仪对此有何意见,以便转达参酌。至于清室所藏印玺,国务院已查明实有二十五颗,除日前交出两颗之外,尚有二十三颗,仍须交出。”载沣答称:“司令的来意,我很明白,关于门禁,我要求放宽些,免得出入不便。至于遣散雇佣人员,我等也感到应该设法尽快解决。有关清室善后事宜,似无须徵询溥仪的意见,因为他现在已是一个新人物,从他能与胡适谈得来,便可想而知;过去所以未能出宫,实由于有人从中作梗,现在既已出宫,就其本身而言,确属一件幸事。一切听从善后委员会主持办理,怎样办都好,决无异言。至于清室历代印玺,都存交泰殿中,颗数虽不详知,但有多少就缴多少。”我听后接说:“还是请溥仪来谈谈吧!”他于是入内未几,即陪同溥仪出见,载泽和荣源也随同入座。我向溥仪说明来意后,问道:“你对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还有什么意见?”溥仪答:“民国政府对清室仍然如此优待,我实在再没什么意见了。”我继又问:“你对废除皇帝尊号有何感想?”溥仪答说:“废除皇帝尊号,我不但完全接受,而且也感觉很轻松,因为我对宫廷生活,早已厌腻,今天能作为中华民国的一个平民,实在是一件幸事。”我接着问:“你考虑过将来如何打算吗?”溥仪答:“关于我个人的将来,现在还没有具体打算,只希望在北京能有个住处,多读些书,如有可能,也有个出国深造的愿望。”我说:“很好,住处问题,我代为转请政府妥为解决。方才所提的三件事,你有什么意见或要求?”溥仪答:“门禁请多给以方便;遣散雇佣人员,听候政府处理;关于清室善后事宜,政府自有妥善处理办法,我再无具体意见。此外,寿皇殿系清室历代皇帝遗像及祭器的所在,请勿令军队入内。”我说:“好!就这样吧,我们当尽量采纳酌办。至于不许士兵进入寿皇殿,当可照办。”最后我说:“你这次毅然迁出故宫,全国各界人士,都很称赞,但现在还有两位太妃尚未出宫,未免美中不足。”溥仪说:“在司令未来以前,我已请她们早作出宫准备,不应再拖延。现在听说,一位已答应我的请求,另一位还有些固执,尚须继续敦促。”我说:“既然如此,我们双方设法,力求把这问题早日解决。”至此张璧插言要溥仪交出清室全部财产及传国玉玺,溥仪对此似乎不太清楚,载泽从旁解释说:“这都是内务府掌管的,溥仪恐怕不清楚。”我便向溥仪说:“这些问题留待以后磋商处理吧!你还有什么要谈的吗?”这时好象是载沣对我说:“溥仪等出宫已四天,既无更换的衣服,又缺乏日用的器物,可否准派人去宫内取出?其次是门禁可否准我们本族人和师付陈宝琛、朱益藩、庄士敦及府内的仆从、厨役自由出入?还有两太妃出宫的时限,可否给以宽延?”我说:“好,这几个问题,容我回去研究后,再一并答复。”当我示意张璧告辞之际,荣源忽然很不服气地说:“你们这是什么事?!岂不太欺侮人了吗?”一时室内气氛顿形紧张,我仅置之一笑,张璧则劝他保持冷静,不要冲动。接着他们便送我们出了北府。

我和张璧转至故宫,就溥仪等所提几个问题,商同李石曾作了相应决定。翌日处理经过如下:

一、由绍英交出交泰殿所存的其余印玺,经过查点,计有“皇帝奉天之宝”、“大清受命之宝”……等共二十三颗,此外,还有皇后用玺五颗及另星小印若干。

二、着绍英就宫中不必要的雇佣人员,先行遣散,其总管、头目及一时不宜遣散的,仍暂时留用。被遣散人员已决定共约五百余,准许携带自有的衣物和钱财,限令午后三时前,听候检查放行。

三、通知醇王府,溥仪及其夫人等的日用衣服物具,准许派人取去。但有关历史性的衣服器物,则一律不准取出。(https://www.daowen.com)

四、命令醇王府的门禁守卫酌予放宽,规定如下:准许醇王府的人,可自由出入,惟年轻人则不准自由出入。前来会见溥仪的人,只要溥仪同意,即准出入,但外国人不准出入。

五、瑜、瑁两太妃出宫的时限,不能过于宽延,特责成绍英即日入内催促具报。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绍英提出,溥仪出宫后,宫内所存银两,要求发还。据绍英报称:“宫内里外两库所存银两,估计可合银元十几万元,近年来,因市面上已改用通用银元,不再使用银两,故藏之至今。现溥仪既已出宫,请准如数发还,俾生者养用,死者能安。”我答说:“此事可以商量,容考虑决定后,再为答复。”旋经商得黄郛同意,准予发还。又经清查宫库有里外之分,里库存银有六千三百三十三斤(合十万一千三百二十八两);外库有八百六十四斤(合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两)。两库总计共七千一百九十七斤(合十一万五千一百五十二两)。上述银两,多数为元宝及大小银锭,少数为金银钱。其中的元宝,竟有每个重达十余斤的,还分别镌有福、禄、寿、喜、财等字样。此外还有每个重达二十五斤的(合四百两)。这些都是当年清帝作为犒赏之用的。因为这些元宝富有历史价值,经清室善后委员会留出福、禄、寿、财、喜大元宝十一锭,寿字中锭二枚,乾隆三十五年铸造的四百两重特大元宝二锭,金银小錁子二枚,金银钱各一枚,作为将来陈列展览之用。因为这批银两,数量过多,我派警卫部队,当众代为包装,并在包上标明名称、数量。全部包装完毕,由我点交绍英、罗振玉领讫,运东交民巷储存。运银时,我又特派警卫士兵百人护送,以策安全。事毕,绍英为酬劳士兵,特送银一千元,我均予璧回,并对绍英说:“此乃我们应作的事,无犒劳之必要。”绍英虽强之者再,我们终未接受,绍英乃致感谢之词而别。

接近阴历年关时,耆龄、宝熙等又向我提出:“溥仪出宫时,冬衣全未带出,日用物品仍多欠缺,请求在年前准许酌量取出若干。以资应用。”他们开了三项清单,分别注明属于养心殿、储秀宫和长春殿三处。这时清室善后委员会已正式成立,我根据请求,转向清室善后委员会提出,而善后委员会却先要我发表意见。我说:“只要不关历史文物者,似可发还。”后经善后委员会议决照准。清室遂派耆龄、宝熙等率领内务府员役及内监,于一月二十一、二两日,两次运取,由善后委员会派员在燕喜堂廊上逐件唱交,共一百九十项,每项数量不等,分别以件、捲、捆、箱等为计,内除单、夹、棉衣及日用品之外,以貂皮、天马和各项珍贵皮货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