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润的掠取
福星公司由成立以来直至解放前,历年资本、利润或亏损以及利润率或亏损率的情况如下:


以上资本一项,在一九二三、一九二六、一九三一的三个年度里曾有所增加,绝大部分是原来股东以公司所分红利投入,新吸收外来投资占极少数。一九三一年以后即没有再增资,一九三七年由法币改为伪联合准备银行币,资本额也未变。一九四四年因伪联币贬值甚多,资本额遂升值为一百六十万元(伪联币)。一九四五年胜利后,复改为法币一百六十万元。一九四八年又因法币贬值过巨,将资本升为四十亿元(法币),同年因国民党反动政府改革币制又将资本额由法币折合为一千三百三十三元三角三分金元券。这些都属于货币贬值与币制改变后的相应调整,与增资根本无关。(https://www.daowen.com)
从盈利数字来看,一九四二年后由于恶性通货膨胀,货币不断贬值,但资本额并未及时调整,因此利润是贬值后的货币数字,如按原资本计算利润率,已不能正确反映情况,故利润率只算到币制比较稳定的一九四一年为止。由一九二一年至一九四一年这一时期,共有十三个年度获得利润,其利润率总和是474.1%,平均利润率是36.5%;而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八年这一阶段,以及解放后所获的利润,尚未计算在内。仅前二十年的获利已是资本的4.74倍,获利不可谓不厚,这都是占有工人剩余价值得来的。
一九三九年和一九四〇年的盈亏数字已无从查考,但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福星公司在各地的购妥的小麦被掠后,连续五年都是亏损,故知一九三九和一九四〇两个年度也是亏损的。其他只有一九二三、一九二八、一九三二,三个年度出现亏损。按已有六个年度的亏损数字计算,其平均亏损率为30.3%。如除去因小麦被抢掠而亏损的特殊情况不算,则一九二三、一九二八、一九三二,三个年度的平均亏损率只有10.9%。
敌伪时期以后,币值剧跌,帐面利润数字极大。公司为了逃避重税,曾建立后帐,而这项后帐目前已无从查考,但可以想像后帐实际获利数字定远较前帐为多。上表所列一九四二年以后利润数字,只能反映实际获利的一小部分,由此可以想见,福星公司的剥削确是残酷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