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室善后委员会的成立
溥仪接受了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迁出故宫后,摄政内阁对故宫古物即研究有关接收、整理和保管、利用等问题。通过国务会议,决定先成立清室善后委员会,负责进行一切,俟善后工作结束,即将宫禁开放,备陈于图书馆和博物馆,以供利用。并以大总统名义,发布如下命令:
“修正清室优待条件,业经公布施行,着国务院组织善后委员会,会同清室近支人员,协同清理公产、私产,昭示大众。所有接收之各公产,暂责成该委员会妥慎保管,俟全部结束,即将宫禁一律开放,备充国立图书馆、博物馆等项之用,藉彰文化,而垂永久,此令。”
十一月十日,摄政内阁又提经国务会议讨论,通过“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为了办事便利,该委员会会址,即设在故宫南书房。其组织形式采用委员制,设委员长一人,由国务总理聘任;委员十四人,由委员长商承国务总理聘任。根据大总统命令中提出的“会同清室近支人员,协同清理公产、私产”,特吸收清室人员五人参加。另设监察员六人,由委员会公推遴选。国务总理就委员长和委员的十五人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执行委员会决议事项,处理日常事务,此外,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派一或二人为助理员,辅助常委公办各项事务;委员会还延揽富有学识的专门人才,充当顾问。所有会内人员,如委员长、委员、监察员、助理员、顾问等,均系名誉职。按照上述组织形式、经过各方协商,决定委员长为李石曾 委员为汪精卫(易培基代)、蔡元培(蒋梦麟代)、张璧、范源濂、俞同奎、陈垣、沈兼士、葛文浚、绍英、载润、耆龄、宝熙、罗振玉(绍英以下五人为清室代表),我也被列为委员之一。以上连同委员长共委员十五人。监察员六人,其中法定三人,推由京师高等检察厅、京师警察厅和北京教育会等派员担任,其余三人为特聘的吴敬恒、张继和庄蕴宽等担任。
清室善后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如下各方面:(一)清室所管各项财物,一律先由委员会接收;(二)关于已被接收的各项财物或契据,由委员会暂时保管;(三)属于保管中的各项财物,由委员会分别审查其公、私性质,然后决定收归国有或发还清室,审查时务求精细、清楚,以昭慎重,审查终了时,分别公私,交付各主管机关或还给溥仪;(四)监察员负责监视和纠察,如发现有委员会中团体或个人有失职情事,得随时向有关机关举发;(五)委员会日常处理的事项及各种表册单据,随时报告政府。委员会的工作,是一项极其艰巨而繁重的工作,初步规定限期为六个月。委员会从事清理故宫全部财产,意在公诸国人,并设立永久性机构,如图书馆、博物馆和工厂等,分别予以保管和利用,故在清理期间,即另行组织各种筹备机关,分别着手筹办,以期尽快完成。委员会所需各项办公费用,由财政部筹拨。另外为便于各委员、监察员和助理员等进行工作,又订有审查规则、议事细则和办事细则等。
十一月二十一日,清室善后委员会正式宣布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委员、监察员等联席会议,由李石曾主持。当时与会人员等,莫不陈述意见,一致认为故宫文物,为数浩繁,多属无价之宝,全国视线全集中于此,处置稍有不妥,最易遭受物议,应尽快地、慎重地进行点查工作,并订出一项“清室善后委员会点查清宫物件规则”,作为点查的准则。根据上项规则,在人员配备和点查手续等方面,规定极为周密。关于点查人员,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长、各委员或其代表;(二)法定和特聘的监察委员或其代表;(三)各院、部所派助理员;(四)委员会延揽的专家及其他事务人员;(五)宫内担任守卫的军警;(六)清室内务府人员(此项人员,系由委员会中代表清室的委员指定)。在点查时,分组进行,每组分为点查及监视两小组。至于职务的分配,每组人数和组长人选,均由委员长临时指定。每组人员排定后,在执行任务前,均须在办公室签名,并佩戴徽章,以资识别。
关于点查手续,规定极为严格,每点查一件物品,必先登记品名,粘贴特制标签;凡属珍贵物品,必须详记其特点,必要时须摄影存真,以防抵换。点查物品时,不准将该件移出门外,室内点查人员,不能单独先入或后出;负责监视的人员,不能往来于点查地点以外;各组均须严禁烟火;各组的室内工作,在出室时必须将门封锁并由本组会同守卫人员在封条上盖章或签字;对于点查未完的箱柜亦照此办理,时时提高警惕,以防万一。每一处的物品点查时,由开始到终结,应以一个组负责,始终其事,以专责成。执行任务时间,明确规定为上午九至十二时,下午一至四时,不能超出这个时限,但遇有必要时,临时决定之。上项规定,意在防微杜渐,以免贻人口实。
清室善后委员会正式成立后没过几天,段祺瑞出任执政,十二月十四日,摄政内阁宣告结束。段祺瑞一贯不同意“修正清室优待条件”,早就蓄意阻挠清室善后工作的继续进行。当十一月二十二日段由天津到达北京时,李石曾和张继代表清室善后委员会前往访晤,商谈清室善后事宜,段当面给以难堪李、张愤不可遏,言谈间发生冲突。段就职后,竟表示不承认清室善后委员会,而清室善后委员会并不示弱,直接向段提出质问:“清室善后委员会是根据摄政内阁命令组成的,人选是经过摄政内阁聘用的,合理合法;而且各院、部均派有助理员参加工作,如何能够不承认?”恰在这时,孙中山先生北上抵达天津,发表公开谈话,特别提出:“对国民军修改清室优待条件,请溥仪迁出宫禁之举动,认为满意。”孙先生这个表示,对段来说,无异是个极大的压力,因此,段迫于不得已暂时作了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