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系及其评论家

第三节 朝贡体系及其评论家

从20世纪30年代早期开始,美中两国的历史学家就一致认为,19世纪中西冲突,其原因不仅在于西方实行帝国主义和扩张性资本主义政策,而且在于传统中国对外关系的特殊性质。根据这种观点,中国在其历史发展中孤立于其他伟大的文明中心,并洋洋自得于自己的文化优势,很早便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处理对外关系,其他区域的统治者必须认可中国天子高高在上的权威地位。外族王公以两种“象征性”方式表达他们对这一要求的接受:进贡和行三跪九叩之礼。在过去的两千多年里,日益复杂的官僚机构和规章制度维系着这套制度的象征,现代学者称这套由机构和文字构成的复合体为“朝贡体系”。正如费正清所言,这套体系确定了中国对外关系的态度与实践,从中华文明早期直到19世纪中西相遇,一直如此。

但是,我们也许会问,为什么中华帝国或外族王公认为有必要建立或加入这样一套精心设计的体系呢?费正清在其开创性的论著《朝贡贸易与中西关系》(1942)中指出,朝贡“并非名副其实”。一方面,外国统治者的贡品对帝国财政裨益甚少,另一方面,中国朝廷的相应赏赐,其价值往往与贡品相当甚至远远超过(1942:129,135)。那么,从这显然不公平的经济交易中,朝廷究竟得到了什么呢?费正清认为,一旦考虑皇帝声称奉天命而治天下,则历代王朝朝贡贸易的目的就十分清楚了。他说,“如果四周远人不承认他的统治,他又怎能令中国百姓臣服呢?在中国,权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统治工具,而朝贡能够产生权威”(1942:135)。外国统治者的贡品能增加中国皇帝的统治所需的权威,换言之,外国统治者的臣服使其合法化。对外国统治者来说,他们也乐于参与,因为他们渴望着帝国的巨额赏赐,并希冀有机会买卖其他中国商品如茶叶、丝绸等等。如此看来,正如费正清所阐释的,朝贡体系经久不衰的奥秘在于它是一种巧妙至极的贸易工具(1953:32)[18]

费正清的观点受到19-20世纪对历史上的帝国尤其是罗马帝国的研究的深刻影响。在20世纪30年代,治古代史的专家们似乎认为朝贡是一种表示政治臣服的古代形式和一种榨取财富的专断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朝贡逐渐被明确的主权和规范的税制所代替,后者集中体现在日益增长的公平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之中[19]。与经济理性的发展密切相连的是法律理性的增长。法律有两个作用:一是保护一个限定实体(如国家)之内的经济活动,一是设定各个国家、各个社会、各种文化之间的行为规范。

朝贡体系(按照罗马帝国模式所设想的那种)使上述一切没有在中国发生。相反,由于缺乏外来挑战,中国在演进过程中,法律和经济行为都淹没在文化之中。朝贡体系,也许是不恰当地把“外交”和“贸易”结合在一起,却从来不曾公开承认它具有这两项近乎固有的职能中的任何一项。这是因为,在中国文化术语中,并没有真正的外交(建立在两国主权平等基础之上的),商业也远远不如农业那样被看重[20]。结果,孤立的中国中心主义的中国就发展出一套丰富的文化主义,正与更为现代的国家主义相对(参见费正清,1942;李文森Levenson,1968)和费正清、赖肖尔(Reischauer)和克雷格(Craig,1989:177~179),并因此对19世纪西方列强的来临措手不及。

中国不愿或不能认识到欧洲强国开创的以国—国关系为内容的新的国际秩序,也不愿或不能把外交与商业分离,因此,它发现传统的防御性的朝贡体系很难提供指导或先例以创造性地回应欧洲人的要求。这种盲目性的主要根源在于文化,包括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信仰——儒家所抱有的传统的反商业和反技术的偏见。到达中国时的马嘎尔尼勋爵所遇到的,正是这种显然源自文化的坚不可摧的体系。马嘎尔尼没有能够打破朝贡体系下知识和官僚制度的障碍,这使他未能更大地打开中国大门,使之与西方交往,结果导致19世纪中西冲突不断[21]

费正清的追随者们普遍认同朝贡体系的功用,并相信它可以解释1839年以后的中西对抗。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某些研究传统对外关系的史家对构成朝贡体系模式的许多论断有所质疑。譬如,关于朝贡体系的起始,费正清认为是在周代,而莫里斯·罗萨比(Morris Rossabi)赞成汉代,约翰·威尔斯(John Wills)则倾向于明代。在亨利·塞鲁斯(Henrry Serruys)(1960,1967)著作的基础上,威尔斯坚持认为帝国晚期的朝贡体系并不早于15世纪。他对通常的臆断加以挑战,认定可作为朝贡体系起源年代的关键证据的,不是单纯的信仰或价值观,而是一致性的制度建构(1984:173)。

其他学者则质疑如下观点:物质利益是仅仅从中国向外国单方向流动的。譬如,研究中国与亚洲腹地关系的观点也认为:不仅亚洲腹地依靠与中国的联系来满足他们对中国某些商品的需求,而且双方互有需求,这似乎有违中国一向标榜的自给自足[22]。中国需要外来的马匹、原料甚至食品,用制成品及中国特有的商品(如茶叶)来做交换[23]

还有学者质疑的对象是:朝贡体系模式所阐释的对外关系的刻板与单一(罗萨比,1983)。其中约瑟夫·弗莱彻(Joseph fletcher)发现,在欧洲人来华日益频繁的同时,清廷对亚洲腹地的政策亦具有高度灵活性(1986,1978a)。在《传统的尴尬》(An embarrassment of traditions)一文中,迈克尔·亨特(Michael Hunt)不是单单对中国的对外关系下定义,而是把朝贡体系中“不可动摇的中国中心主义”与汉唐时期更为外向“更为开放”的政策做了对比(1984:6)。亨特之后,詹姆斯·波拉切克(James Polachek)最近又对超越历史模式提出质疑,认为要理解清代的政策是如何制定的就必须详细考察特征与情境(1992)。(https://www.daowen.com)

约翰·威尔斯从与费正清合著的《中国的世界秩序》(The Chinese World Order,1968)时起,就特别注意不以朝贡体系模式解释一切。亨特和波纳切克都获益于他的修正。我打算仔细讨论威尔斯的观点,在许多方面,这些观点是本项研究的起点。早在1968年的论著中,威尔斯就写道,中国与欧洲的关系,尤其是18世纪的公行贸易制度和前此两个世纪里访华的少数使团,并不能用朝贡体系模式予以解释,在接下来的许多著作里,他又写道,在清代,朝贡体系主要用于处理与朝鲜、越南和琉球的关系。他注意到中国官员们对待特定的历史挑战的务实方式,并强调明清两代的亚洲腹地政策和海疆政策有许多差异。

最足以危及朝贡体系模式的也许是下面这种观点。在经验主义“个案研究”(1988)及相关读物中,威尔斯确认了许多有违常规的例子,打破了“无所不包的朝贡体系”方法在结构上的完整性。近来,他开始着手借助由中国个案研究得出的结论来阐释更大型的1500年以后的欧—亚历史(1988,1993)。有一种方法把实证主义与社会学对“高级”文明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而威尔斯质疑所有与这种方法不相容的理论假设[24]

在某些方面,威尔斯据经验主义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意料之中的。费正清的朝贡体系是一种用于达到所有愿望和目的的功能性东西,因而也就具有经典功能主义模式的弱点[25]。正如许多人类学家所指出的那样,那些凝固在共时维度中的东西,尽管看上去优雅从容,有条不紊,却在在时间和历史的张力下崩溃了。但无论如何,威尔斯的修正是十分出色的。他所选择的资料和议题使他能够阐释“传统”的,特别是清代的对外关系。他的阐释超越了朝贡体系的局限,同时又没有摒弃他所赞同的朝贡体系的术语及社会学式的阐释框架。威尔斯注意到,研究清代治国之道的学者们在谈到对外关系时,“把它作为一种防御而不是朝贡”。因此,威尔斯把朝贡体系重新描述为一种防御形式,尽管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一种。

同时,威尔斯保留了费正清学说的重要特点,譬如,他注意到朝贡使团“在仪式上维护着京都天子的威风”(1984:188)。换言之,威尔斯和所有费正清的追随者们所忠实再现的,是坚持朝贡体系的二元性。这种二元性借助对两种相对的事物的适用而得以维持,这些相对的事物有:朝贡与贸易,礼仪与外交,理想与实用,文化原因与实际原因,还有威尔斯所说的,表象与政治现实。

如此辨析便把朝贡体系的礼仪或文化功能与中国历代相袭的传统治国之道区分开来,而官员们正是借此治国之道创造性地应对各种不测与变局(威尔斯,1984:87)。有趣的是,在那些文化靠边站,官僚制度亦不起作用的时候,中国官员显示出相当的理性,对于变化的形势应付自如(实际上,威尔斯正是在此不赞同一个停滞不前的中国形象的)。然而,中国官员的灵活性具有内在的局限,威尔斯把这些局限描述为官僚主义的,消极被动或防御型的观念,两者都表明中国的官僚体系的理性从未能超越某种限度。威尔斯认为,这个限度显然就是:礼仪的实施与对外关系一直是“礼部所具有的多种功能”中的一种独特的混合(1968:255)。

因此,“中国并不仅仅是一个没有邻国的帝国”(伊里舍夫Elisseeff),而且也是如威尔斯所力陈的,是一个没有帝国建立者的帝国。它沉湎于虚幻,它的理性化未能超越某种限度。中国官员只能在表象与事实相符合时——也就是外来者乐意接受中国对形势的判断时——才能对之加以区分。如果外来者不乐意这样做,清廷官员除了防御性地做出反应,并死守仪式养成的虚幻之外,别无它计。即使是头脑最清醒的官员,也没有意识到由此会导致与西方不可避免的冲突(1984:189)。

显然,这些结论有可疑之处,尤其是对清代而言。满族人可能不是特别关注海疆事务,但他们却懂得陆地战事。在入主中原后差不多一个半世纪里,他们都在忙着打仗。其次,很难解释为什么清廷官员在某些时候能理性地对待某些外国人,而另一些时候又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能相当务实地对待荷兰人和俄罗斯人(曼考尔Mancall,1971),却以理想主义对待英国人呢?除此之外,也有充分理由质疑对文化与理性的区分,这种区分影响了威尔斯及其他人所依赖的二元性,尤其是当一个人试图用朝贡体系逻辑去理解更广泛的清代文献记载与实际的帝国主义活动时,更是如此。我所关注的是与礼(对礼的翻译五花八门,如礼仪、典礼、礼节等等)有关的文本和实践。“礼”是最被武断下结论的中国词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