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民性
如前所述,马嘎尔尼和当达斯认为中华帝国对英国国民性的印象是错误的。但是,我们要问,他们所说的国民性是指什么呢?18世纪的英国人通常用这个术语来指陈生活在特定领土范围内的民族的道德习俗和行为方式。据此分类,民族因其特性而可以被定义。一个民族的成员在行为、态度、信仰等方面拥有共同特征,这使他们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居民。反过来,人们通过社会交往形成这些特性并与习俗(风俗或习惯)一起代代相传。各群体互不相同的道德习俗与行为方式,使英国人有可能与西班牙人、法国人、中国人和太平洋的岛国居民区分开来,并使这些人相互区别。在英国,有关这类差异的知识部分产生于乔治三世给乾隆皇帝的信里提到过的那些航海。
关于这种民族特性差异的起源有不同看法。有一派——比如说18世纪的孟德斯鸠(1748:221~234)——认为,气候是形成特定人群共同特性的决定性因素。与孟德斯鸠同时代的戴维·休谟(David Hume)认同气候或“物质原因”的重要性,但他认为这些仅仅影响人类的身体状况,休谟宣称,更重要的是“精神因素”,包括“政府的性质,公共事物的变革,人民的生活是富裕还是贫穷,国家在相邻国中的地位情势等等……”(1898:244)。
休谟通过历史类比形成了不同于气候决定论的看法,他一共列了九项。就在此的目的而言,最有意义的是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因为,有趣的是,他们所谈到的正是中国和英国——截然相反的两极。休谟说,“在很早就建立起政府的地方,它在整个帝国范围内传播一种国民性,各地相互交流相似的行为方式,这样,尽管广大区域的各个部分因气候不同而有相当的差异,中国人在性格上仍具有可以想像得到的最大的一致性”(1898:249重点为引者所加)。如他在另一篇论文里所谈到的,中国是一个巨大的统一体,“说一种语言,通行一种法律、连同情方式都是一样的”(1898:183)。如果中国的原则是单一,则英国的原则就是多元。休谟由此得出惊人的结论:
……英国政府是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的混合体,绅士和商人构成权势集团,他们分属各类教派。广泛的自由和独立允许每个人——展示他的与众不同。因此,英国是世界上最少具有某种一致的国民性的,除非这种罕有的特点能够充当国民性(1898:252)[15]。(https://www.daowen.com)
因此,由于行为方式的多样性,由于权力制衡机制,由于专制权力的缺失,由于宗教宽容,由于自由,英国是与众不同的。所有这些特点使得英国成为世界的例外。在休谟的见解中同样重要的是,他的中英对比为英国例外论提供了基础,使英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征与诸如文学俱乐部这样的组织中的知识贵族所信奉的价值观相吻合。
尽管马嘎尔尼对休谟的英国人定义可能一点异议也没有,但他更愿意向清廷展示的不是英国的多样性而是英国国民性的某一特定方面。这一特定方面在英王的信中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英国人对世界的好奇心、了解其他民族的道德习俗的热望、国王发起的旨在收集知识的航海、乔治三世庇护下的传播这类知识的组织机构、与像中国这样的伟大帝国建立善意联系的兴趣——所有这些都是英国绅士们道德习俗和行为方式的一部分。这些绅士构成文学俱乐部,具有品味、洞察力、求知欲、公正无私、周密细致以及高水准的道德原则,这些就是马嘎尔尼打算展示给中国的英国国民性。
但是,他是如何看待他打交道的对象呢?他对其设想如何呢?中国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呢?它们在多大程度上符合马嘎尔尼对“东方习俗与思想”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