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治文明建设
1992年是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改革的重要节点。邓小平的“南方讲话”正式宣告中国将告别计划经济时代,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代。进入90年代以后的经济改革仍然是渐进式的改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的发展继续带动社会各子系统的改变与发展。20世纪90年代社会转型的中期,“市场的转型,必定引发社会基本群体的演变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动,促成社会的发育和成长。”[6]
社会学家李强教授通过采用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分析法,对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进行分析,揭示出了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呈现为如下倒“T”型结构。

按照ISEI值测算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图
① 李强:《“丁字形”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59页。
图中底部平直的一“横”,主要是农民,是巨大的乡村社会阶层;图中立柱式的一“竖”指的是在城镇就业的相关人口,即城市社会各阶层。城市社会阶层具有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的特征:处于23分值组(对应的是农民)的是社会底层人员,只占6.2%;24至40分值组的人员属于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的社会中下层,占城市社会阶层的83.9%,其构成人员主要是直接操作工,如街头小贩和冶金、建筑、城建、纺织等各行业的加工工人,他们是城市工业劳动的主体;41至66分值组的构成人员是中国典型的社会中间层,主要是技术和知识含量不是太高的一些技术人员、编辑、记者、文秘、模特、信息服务人员、教师、职员、医生等,占26.5%;67至90分值组的是占城市社会阶层的18.2%的高地位群体,其构成为司法人员、各类社会科学家、高等教育专业人员、自然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家、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等。[7]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的孙立平教授借用托夫勒提出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技术革命的“三个浪潮”概念,为我们剖析了一个同属一个社会形态、但三个时代的成分同时并存、缺乏有机联系的社会模式,并将此社会发展阶段称之为“断裂的社会”[8]。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中国社会逐步进入“耐用品消费时代”[9],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发生变化,中国也在渐渐与全球化接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和财富差距越拉越大,自然形成了“强势群体”和“弱体群体”两大对立阵营。在“断裂的社会”中,原来处于“金字塔式等级结构”中的一些教育程度较低、技术含量较小而年龄偏大的群体,由于技术革新既不能回到社会主导产业或稳定的就业体制中,又不能进入欣欣向荣的朝阳产业,于是他们最终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成为“被淘汰者”,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https://www.daowen.com)
“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出现,使新的社会力量得以发育并重新组合。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资企业以及政府官员下海、知识分子从商等民间力量的突破性发展,造就和增添了新的社会行动者,由此带动了社会结构的变动。这种社会结构的变动自然扩大了以白领为主的“中间阶层”,同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中的精英群体结成了联盟,这样就使得社会各阶层人员急剧分化,弱势群体与精英群体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鲜明对比,社会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
市场经济逐步发育,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带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方面深刻的变化,政治文化也向世俗化、理性化、开放化全方位变化,中国政治在20世纪90年代终于孕育出了以民主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形态的转型。
首先,政府管理从全能走向有限。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治发展进入了一个市场和法治并驾齐驱的时代。政府己经意识到应扮演的是公共管理者的角色,在社会分工中,承担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物品提供功能。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启动,表明权力从政府向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重大转移,政府开始从更多非政治领域抽身,实际上不再垄断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第二,在一个多元的、开放的、自主的社会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必须完善管理功能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这一时期政府管理的主要特点是:政府管理的有限性,允许各种力量介入共同管理,形成一种多元管理模式;政府的管理手段有其法律的根据,开始寻找一种法治管理模式;政府的管理更多体现为一种间接方式,即通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管理,政府只起指导的作用,可以说是一种间接管理模式。[10]1993年和1998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通过精简机构转换政府职能,使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前一次的改革重点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确立了政府就是服务——为企业、为社会、为公众服务——的基本价值判断,开始了由统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后一次改革的结果是实现了政企分开、权力下放。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在人财物方面彻底脱钩;行政性公司改为经济实体。
其次,公众的政治认知和政治参与明显提高。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公众的政治参与程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市场经济所渗透的互惠观念、契约观念和世俗观念起到了政治去魅化的作用,加之对外的开放、教育的普及和政府的推动,公众对政治的认知、情感和评价趋于理性化和世俗化。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进而改变了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使个人与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公众的政治参与开始明显。这一时期政治参与的人数增多,政治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主要是包括普通市民、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在内的社会中间阶层。90年代中国开始从一个政治意识形态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社会进入了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俗世”,俗世的出现预示着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市民阶层逐渐形成并壮大。市民阶层是社会的中间力量,是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一个群体,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市民阶层的政治意识觉醒,开始自觉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与此同时,党和政府也注重扩大公众的政治参与,因而不断地强调完善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信访制度、举报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给予公众知情权,使党和政府的行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给权力以必要的制约,鼓励公众参政议政,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这些政治制度具有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民主功能。
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化带来了阶层的分化,社会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两极分化、社会中间阶层开始崛起、多种社会成分叠加并存、政府行为的企业化与市场化共融、城乡断裂条件下的城市化进程加快等都是这一社会形态的表征。而由此带来的消极方面,如:社会失业现象、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政治腐败现象以及农民社会角色边缘化现象的加剧,会影响中国的政治稳定,威胁社会秩序和政治体系的持续,不利于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为解决社会的分化、断裂导致的社会失业现象、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政治腐败现象以及农民社会角色边缘化现象的加剧等社会问题,中国的社会改革已伴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逐步确立了自身的整体目标,这就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配套,中国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1]2002年,中共“十六大”在推进政治改革方面,又提出:建设法治国家,发展民主政治,提升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