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受众”的关系场域

一、“传媒—受众”的关系场域

丹尼斯·麦奎尔认为,受众是一定社会环境下(造成共同的文化兴趣、理解和信息需求)的产物,同时也是对于特定形式媒介供应物的一种反应。[28]一般来说,受众是传播活动中的听众、观众和读者的总称,是传播活动产生的动因,是传播指向的客体,是信息的接收者和评价者。有西方的传播学者认为,传媒机构为了满足其广告商的要求,往往会把其受众进行“物化”,因为大多数传媒机构生存和赢利的主要来源是广告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传媒机构就需要借助定量研究的方法来测量受众与产品间的关系。报社关心读者和发行量,广播电视关心收视率,新闻网站关心点击率,它们都表现为数字的形式。这些数字的大小可以说明,有多少受众正在或者准备花费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获取传媒所推广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因此,虽然某些传媒机构是从总体上谈论其听众、观众和读者的,但实际上所考虑的是其消费者。其实,传媒与受众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从总体上看,受众仍然缺乏进入媒体的机会……媒体仍然扮演着宰制者和掌控者的角色。”[29]即使是在“真人秀”或有受众通过其他方式参与的节目中,受众虽然是文本生产的一部分,但是传媒制定了受众参与和传媒生产的“游戏规则”。传媒承担了文本生产者的角色,把传媒的文本以产品形式提供给消费者,而受众通常是在没有经过讨论的情况下接受这些文本,当然,这其中也有传播技术的局限性。因此,传媒与受众在形成一种充分的互动关系上做得并不好,难以在传媒市场上形成一种“公共领域”。受众是文本生产框架的一部分,生产者据此对文本的意义进行“编码”,而文本的生产和编码,可以被视为媒介权力的具体表现。

受众和传播者都是传播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播哪些内容、通过什么渠道传播和如何传播,这些传播过程中最基本的问题,在大众传播出现初期和某些非常时期,都由传播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决定。因为传播者掌握着大众传媒,传播者在信息发布上拥有绝对优先权,受众想要获取信息就必须依靠大众传媒。这个时候,受众是被动的接收者,被传播者左右。这种以传者为中心的做法在世界各国的传播界都曾存在过。在中国,“传者本位”的传播模式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大众传媒在中国兴起的年代,传播者基本上是一些受过更多教育的知识分子,他们以天然的自上而下的姿态传播他们认为重要的信息。而在当时,接触大众传媒的受众也大多是接受过一些教育的知识分子,他们自然地接受传播者的观念,认同传播者对社会的理解和对当时各种事态的看法,甚至,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都深受大众传媒的影响。此外,“宣传意识”也是造成中国传媒界长期以来存在“传者本位”盛行的原因之一。因为宣传的本质天然带有“传者本位”的要求。(https://www.daowen.com)

当传播是为了满足传播者的需要和劝服而传播时,受众就成了宣传对象;当传播是为了满足受众需要而传播时,受众就是信息接收者、消费者。前一类受众是被传媒左右的“沉默的螺旋”,后一类则被大众传媒奉为“上帝”。不同的历史时期,传播者对“受众”的认知是不同的,受众观念会随着时代变迁而发生变化。中国的受众观念经历了从重灌输轻反馈、重指导轻服务向指导与服务并重的变化。中国的大众传媒开始重视受众的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1982年5月12日,北京新闻学会举行了首届受众学术研究会议,确立了受众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随着1992年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确立,中国受众观念开始进入相对成熟和多元的发展阶段。传媒开始接受市场的检阅,受众的需要得到了仔细的分析研究。

施拉姆把大众传媒的功能归纳为四点:雷达功能、控制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根据研究者的成果,受众从自身需要和认识出发,结合传媒接触和使用情况,他们认为:大众传媒是信息的提供者、文化的承载者、服务和娱乐的提供者、审美与情感宣泄的工具。美国传播学者麦奎尔的研究表明,人最关心的就是自己。受众使用传媒往往有他个人的需求动机存在,动机之一就是自我确认。[30]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来,政府的新闻政策放宽了,新闻从业者的传播观念和传播模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比如民生新闻就将报道立场从传者转到了受者,关注重点从“人民群众应知而未知的事实”转到了“人民群众应知欲知而未知的事实”,让新闻真正为人民服务。在以受众为中心的阶段,受众对大众传媒也充满了期待。首先,受众希望大众传媒能提供真实而准确的信息,这也是受众对传媒的基本期望。各类假新闻的出现,会让受众对传媒产生信任危机,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其次,受众希望传媒能保证传播的及时性和有用性。及时的信息能让受众真切感受到他们生活的城市分分秒秒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而信息是否对受众有用,是衡量其价值的关键。受众希望从传媒提供的信息中得到有助于他们参与经济、政策制定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实用内容,这是受众作为社会人的现实要求,可以帮助受众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再次,受众希望传媒能增强舆论监督功能,真正成为社会的“守望者”。最后,受众希望传媒重视受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传媒与受众之间良好的互动,也有利于受众与政府和社会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从而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和和谐社会的建设。[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