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受众关系场域下的传媒角色困境
1.传媒面对弱势群体的两难处境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新闻传媒在传播方式上实现了从“传者本位”到“受众本位”的观念转变。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社会,正经历着社会各领域的变迁。随着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阶层的雏形已显现,社会结构也实现了初步定型化。面对受众的分化和受众需求的多元化,中国新闻传媒在满足多层次受众的多层次需求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社会的阶层分化也使社会的底层群体在传播资源的占有上日益被边缘化,导致大众传媒资源的社会阶层分布很不均衡。社会的精英阶层掌握了诸多社会资源,如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技术资源等,他们掌握着支配性的话语权,引领着传媒和传播活动的发展潮流,通过传媒传播这一手段对社会上的多数人施加影响,从而决定社会舆论的基本方向。
在分众化时代,中间阶层和精英阶层可以称作是社会的“主流人群”,而中国的大众传媒把目标受众大都锁定在了这样的“主流人群”上,或者说是“强势群体”。媒介资源开始向强势群体聚集。强势群体主要指除了城市贫民之外的城市市民阶层、中产阶级和白领。而弱势群体是一个“缺乏参与传播活动的机会和手段,缺乏接近媒介的条件和能力,主要是被动地、无条件地接受来自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的人群和那些几乎无法得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各种信息、也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的群体。”[32]在传媒的市场化进程中,弱势群体渐渐被边缘化,为弱势群体量身定做、反应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的节目远远比不上为“主流人群”服务的节目的增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八亿农民,唯一依靠的娱乐可能就是一台电视机,而电视机传送出的繁华与花哨却让他们一脸茫然,一片荒芜。”[33]真正属于农民受众的农村新闻节目很是少见,不管是中央电视台,还是地方电视台。很少有传媒专门为民工、农民工以及下岗职工开办专门的服务频道,因为“窄播化”的趋势促使地方电视台纷纷拿出资金开办经济频道、都市频道。而大众传媒关于弱势群体为数不多的报道,比如年末岁终的访贫问苦、妇女节期间的妇女维权等,则大多集中在反映政绩或政策性的宣传中。凤凰卫视有一档节目叫“冷暖人生”,其中有不少期节目专门记录和反映了中国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和生存问题,但是类似这样比较有深度的有关弱势群体的节目,现在在国内的其他台还比较少见。其实,多数报道弱势群体的新闻报道只是政府的一种关注行为,这些报道中的弱势群体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报道主体,而且这类报道普遍存在着过分注重宣传价值、流于形式、缺乏深度、报道模式千篇一律的问题。以外,弱势群体更多的是出现在社会新闻和民生新闻之中,这类关于弱势群体的报道又存在整体呈现出煽情化倾向的问题。比如,在一些有关农民工讨薪的“跳楼秀”、艾滋病患者结婚的报道中,这些弱势群体的不幸遭遇成为传媒猎奇和炒作的对象。传媒把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命运看作是“卖点”,重视这种“卖点”的传播效果远远胜于对弱势群体生存状态和命运本身的关注。
中国的社会转型使原有的政治权力博弈又渗入了资本逻辑,权力博弈和和资本逻辑的并存进一步加剧了权力分配格局的不平等。从话语分析理论的视野来说,话语代表着符号权力。表面上看是一个人、一个群体能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但其实质却是代表着一个人、一个群体在社会上能否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力。弱势群体在大众传媒中还存在着话语权缺失的问题。弱势群体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在“话语权”的表达上就远不如强势群体。
在社会转型时期,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传媒应该为此肩负起一定的责任。但在市场化进程中,即便有哪家传媒机构愿意以全部的资源用于关注和报道弱势和边缘群体,但是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也很难保证做到对他们始终如一的关怀。因此,有时候简单地责怪传媒缺乏社会责任感也是不客观的,传媒也处于两难处境之中。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传媒向产业化发展,传媒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发行和广告,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传媒在受众定位上自然会亲睐于收入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企图通过自己所拥有的受众群的特征与优势来提高发行量,并寻求广告收益,因此传媒在受众定位上保持中间阶层的同时,还将目标盯住精英阶层,构成目标受众。比如有名的文摘杂志《特别关注》,就把“成熟男士”作为其目标受众;《瑞丽》、《服饰美容》等时尚杂志,则将爱美的白领阶层作为主要受众群;某卫视的老总也公开称他们的节目是为那些“有点钱、有点地位、有点品味、有点闲”的阶层服务的。由于广告创利与强势群体的密切关系,对于收入低、消费能力弱、社会地位较低的弱势群体,媒体自然普遍采取了放弃的做法。因此,需要自负盈亏的传媒,即使有心去承担为弱势群体服务的责任,迫于生计压力,也不会在农村或边远地区设立记者站,不愿以弱势群体为目标受众去开辟一条新的发展之路。走市场化、产业化道路的大众传媒,生存与发展才是其首要任务。(https://www.daowen.com)
2.受众参与类节目更强调经济利益?
20世纪末期,一些西方国家的传媒开始在节目策划中使用受众参与作为资源,特别是在广播和电视领域。进入21世纪后,这种受众参与节目的浪潮席卷到了中国。从广义上说,非虚构性媒介中可以划分出三种受众参与的类型。[34]第一种是在节目中间插播观众互动的“片段”;第二种是完全由受众参与构成的节目;第三种是节目中有现场观众的参与,他们主要是从一般民众中选出来的,同时也有主持人和名人嘉宾和(或)专家在场,一起讨论某个议题。在中国,这三种类型都存在,尤其是后两种类型的节目,呈现出快速的发展趋势。下面的讨论主要针对有受众参与的情感类节目和综艺节目。
从“使用—满足”理论来看,电视观众收看节目是基于一定的需求的,比如了解世界、国家发生的最新的新闻信息,关注他人的生存状况,感受现场人物的喜怒哀乐等。如今兴起的电视情感类节目也正是利用了这种观众对收看节目的需求,充分体现观众的“亲临感”、“悬念感”、“参与感”,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受众和当事人对情感类节目的参与兴趣。对节目当事人来说,情感类节目成为一个供他们公开宣泄个人情感、情绪的平台,一个倾诉个人故事的公共舞台,甚至是一个可以向传媒和观众寻求帮助的渠道;对于观众来说,他们通过电视传媒,直观地了解他人的人生故事、情感经历,这既能满足了个人的猎奇心理、窥视心理,也能从他人的经历和故事中获取经验和感悟。但是,众多情感类节目的激烈竞争,也引发了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比如,在节目录制和播出过程中,出现公开倾诉和个人隐私权被侵犯的矛盾;节目中出现一些过度煽情和低俗化的内容;参与的受众会有一些令人猝不及防的出位表现或者是一些有悖于主流价值观的言论;还有的情感类节目根本不是真实的,而是工作人员自己虚构策划,请一些百姓来出演的。
2004年3月在湖南卫视某情感节目录制现场,突然发生嘉宾在录制过程中情绪失控、当场割腕自杀的险情,致使录制现场一片混乱,这期节目也立即被取消,但录制现场的视频却出现在了新闻里,整则消息也上了各大都市报、晚报的娱乐版。湖北电视台某频道的某情感节目中,播出的采访过程的片段里,经常出现当事人情绪失控、相互谩骂,甚至互相掌掴、大打出手的镜头。湖南台某频道的一档情感节目中,记者为了帮委托人查其丈夫出轨的事实,秘密跟踪和偷拍所谓的“小三”,更在该女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播出了偷拍的片段,并单方面得出该女当事人破坏他人家庭、道德败坏的结论,给女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还有一些地方电视台,虚构一些离奇的情感故事,请平民演员出演,一些故事情节低俗露骨,实在不敢恭维。再说如今非常盛行的电视相亲节目,此类相亲节目应该是以服务为主,给单身男女们提供一个展示和相遇的平台,以促成更多美好姻缘。但是,以备受争议的《非诚勿扰》为例,自其开播以来,从马诺的那句“还是愿意坐在宝马里哭”,到闫凤娇的“艳照门”,再到某些个性十足的嘉宾毫不遮掩的或与传统价值观相悖的言论,如“不能是农民,因为穷亲戚太多”、“跟我握手需要20万”等,甚至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讨论和思考。因此,是让参与的受众真实表达情感还是去刻意放大情感?是客观反映还是作秀成分居多?这些问题都让人质疑,情感类受众参与的节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服务于受众,还是以受众的参与去博取更多注意力、引来更多广告商的青睐,从而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另外,在中国的受众参与类电视节目中,能获得高收视率甚至引发热烈讨论的,似乎更多是那些情感类和娱乐类节目。像“一虎一席谈”这样对公共事件的讨论性节目甚少,优秀的更是寥寥无几。在电视节目中,受众参与的真正意义在哪里?受众参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参与权”和“表达权”,而给受众提供这些权利实现渠道的大众传媒,是真的为了维护和实现公众的合法权利,还是最终为了更多地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公众想在民主体制中扮演主动的角色,他们就需要拥有一个在体制上有保证的空间,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挑战既有权利。”[35]大众传媒为了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不断开发和复制从形式到内容都引人关注的受众参与类节目,当受众在这些感性至深和令人愉悦的节目中狂欢的时候,大众传媒将人们的注意力从“真正”重要的事务中转移开来,“他们无法提供任何结论性的、政治上活跃的公众论坛。”[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