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实施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近年来,中共中央宣传部一直要求新闻传媒要“要继续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典型宣传、热点引导、舆论监督工作…”,这几条基本上可以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一个模式化的总结。[27]在中国,舆论引导的主要方式有政策宣传报道,包括社论、典型报道、热点引导、大规模的政策动员以及近年来兴起的公益广告等。
舆论引导,是指对舆论的引领和疏导。它既包括通过传播手段来控制社会舆论的流向,也包括运用舆论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言行进行疏导,实现对社会舆论方向的控制。新闻传媒作为一种舆论机构,不仅承担着反映和表达社会舆论的任务,还担负着影响和引导社会舆论的使命。和谐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舆论基础,尤其是在突发性事件中和危机状态下,正确发挥传媒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缓解危机状态、稳定社会情绪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正确有效的引导方向体现在: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国家的繁荣发展;利于通达社情民意,疏导公众情绪;利于形成主导舆论,传媒要以真实准确的信息取代虚假模糊的信息;以冷静、理性、科学合理的分析安抚公众浮躁的心理;要注意运用适当的方法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弘扬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主流核心价值,从而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
传媒进行正确而有效的舆论引导,除了可以化解危机,还有助于澄清谣言和流言,让公众了解最真实的情况;还可以起到良好的社会动员作用,整合社会力量。以危机传播为例,危机事件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因此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危机发生之际,传媒通过充分利用能缓解危机、稳定民情的传播策略,创造有利的传播环境,有效地引导舆论。在涉及到重大危机事件的传播过程中,传媒需要回答的命题不仅仅是说什么,还有怎么说、跟谁说等等。所谓“得民心者的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充分说明了舆论作为民意的表达具有的强大力量。比如传媒在汶川地震的报道中,及时地告知公众关于地震发生的基本情况;记者们通过亲临现场、深入体验和采访,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意;传媒反映了人民的心声,疏导了公众情绪,在国家遭遇大灾的时刻,营造了良好稳定的舆论氛围。
舆论监督,是社会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指舆论主体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范围内,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和组织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对社会权力(包括权力组织和个人)、公共政策进行评价和监督。[28]大众传媒要担负起“社会守望者”的职能,就必须要发挥其舆论监督的功能。传媒实现舆论监督功能的主要形式是新闻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优势,代表公众对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党派团体等的活动和社会不良现象进行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核心方式是公开报道和新闻批评,包括各种报道、评论、讨论、批评以及发内参等。
有人认为,当前国家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传媒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不能给国家“添乱”,要强调正面宣传,不宜进行批评报道。其实,以正面宣传为主并不意味着不宜批评报道,舆论监督也不等于为国家“添乱”;相反,通过正确而有效的舆论监督,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让政府听到民间最真实的呼声和意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和联系,这样才可以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中存在的不良情绪和维护社会的稳定。网络媒体给舆论监督带来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大大缓释了因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而引发的社会不良情绪。如果在这个阶段不重视传媒的舆论监督,不为舆论监督提供相应的法律等各方面的支持,不仅会失去一个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有利途径,还有可能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进行正确的舆论监督,一定要注意掌握好批评的“度”,也就是批评的分寸问题。传媒的立场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妥当和合法,报道是否做到了真实、客观、公正,是否含有倾向性,是否会造成“舆论审判”,都是传媒在舆论监督过程中须要认真对待的问题。舆论监督应该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政府提供真实的民情和民意为目的,注意社会各方的反馈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地改进方法。
舆论导向是宏观的战略性和方向性的,而舆论监督则是微观的战术性和操作性的;舆论导向更多的是理想化、前瞻性的,而舆论监督则是务实的,着重过程和后果。[29]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出现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正面新闻宣传的精神激励和舆论监督的预防作用,有时可以化解那些制度的力量所解决不了的矛盾。
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是中国大众传媒影响政治决策的两个主要途径。传媒通过营造社会舆论,以对政治系统施加影响;通过输送意识形态来塑造社会共识,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加强“公众”意识来增加公众的集体行动能力,进而推动制度政策的变迁;通过整合社会共识、提供社会公共平台来推动政治参与和政策执行。
【注释】
[1]戴元光、金冠军著:《传播学通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9页。
[2]阂政:《知情权的认定和保护》,《新闻与传播》,2003年第5期。
[3]张晓峰、王新杰:《传媒协同发展论》,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第189页。
[4]李良荣、张春华:《论知情权与表达权——兼论中国新一轮新闻改革》,《现代传播》,2008年第4期。
[5]沈栖:《表达权:人权保障新理念》,东方网,2007年11月13日。
[6]徐卫华、张金海:《公共性·公共领域·公共媒介——论中国传媒的结构转型》,《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07年卷。
[7]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和和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5页。
[8]罗以澄:《和谐社会框架下的新闻传媒发展》,人民网,hppt://media.people.com.cn,2005-07-08.
[9]吕尚彬:《中国大陆报纸转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9页。
[10]时统宇:《从“讲述老百姓的故事“到’民生新闻”》,《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4年第6期。(https://www.daowen.com)
[11]任小浩、赵风琴:《点击<南京零距离>》,《电视研究》,2004年第3期。.
[12]冉华:《中国传媒公共话语领域的建构》,《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年9月。
[13]张恩超:《从民生新闻到公共新闻》,《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
[14]潘知常、邓天颖、彭海涛:《公共新闻:中国电视新闻的第二次革命》,傲视传媒网,2005年11月9日。
[15]冉华:《中国传媒公共话语领域的建构》,《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年9月。
[16]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17]邵培仁等:《媒介舆论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6页。
[18]《解读十七大报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论述》,新华网,2007年10月18日。
[19][美]M·罗斯金:《政治科学》,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50页。
[20][澳]约翰·S·德雷泽克著,丁开杰等译:《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
[21]陈开和:《走向阳光时代——从抗震救灾回首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世界知识》,2008年第13期。
[22]张洪忠:《大众传播学的议程设置理论与框架理论关系探讨》,《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0期。
[23]凯得议案框架分析:《争议性外交议题之新闻文本框架分析》,http://cache.baidu.com
[24][美]拉雷·N·格斯顿著,朱子文译:《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和原理》,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
[25][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陈韵昭译:《传播学的起源研究和应用》,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2页。
[26][美]罗杰·柯比著:《政治参与:政策议程建设构的动力》,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142页。
[27]汪凯:《大众传媒与当代中国公共政策——转型时代的状况与趋向》,复旦大学2004年博士
[28]邵培仁等著:《媒介舆论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29]邵培仁等:《媒介舆论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