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如何变成“大赔偿”
——从最近几起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变化谈起
专利侵权专业组 江锋涛律师 任玉岚律师
一个小U盾引发的一场知产大案近期终于落下帷幕,这起案件起诉时标的额仅为100万,而被告却险些承担了5000万的赔偿,这是为何?本文笔者想通过分享以下几个案例,部分为恒都代理或参与的案件,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知识产权小标的额案件的“成长记”。
一、经典案例
1.天津联力诉浙江福瑞德知识产权侵权案
该案在2015年11月2日受理时,原告天津联力的首要目标为确认对方构成专利侵权,侵权赔偿额仅主张了20万,随着恒都律师的努力及案件的推进,侵权认定的难点得以突破,案件局势已发生扭转,结合案件进度及已收集整理的证据,恒都提出了转变对抗着力点、变更侵权赔偿额为880万的诉讼策略。该案最终获得胜诉虽在意料之中,但获得880万全额支持也不乏一定惊喜。赢得超预期的“大赔偿”使客户对恒都服务尤为满意,如何将“小标的”变成“大赔偿”也是我们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需不断探究的问题。
2.金佰利诉湖南索菲、韩国好奇儿童用品知识产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金佰利公司“好奇HUGGIES”纸尿裤产品已在中国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抄袭、模仿其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时有发生。本案金佰利最初目标为打击傍名牌行为,为后续维权做示范,起诉时主张两被告连带赔偿损失100万,恒都代理后抓住对方持续侵权的事实建议金佰利提高赔偿额,该案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损失400万及合理支出11万,超出了法定赔偿额及最初诉讼请求。该案也是恒都代理的“小标的”变成“大赔偿”的典型案例。
3.北京握奇诉恒宝公司知识产权侵权案
北京握奇诉恒宝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并要求赔偿损失100万,该案共经过五次庭审,其间标的额大幅度地提升至5000万,并获得知产法院的全额支持。这也是知产法院建院以来判赔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虽然该判决结果因为涉案专利被无效而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但该案仍毫无疑问地反映出我国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趋势,“小标的”变成“大赔偿”也会在以后的知识产权案件中频繁发生。
上述案件的知识产权人立案时均是在法定范围内主张赔偿,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受证据收集限制,因案件前期举证的重点在侵权的认定上,关于赔偿举证较少无法支撑大额的赔偿请求,将标的额限定在法定100万的范围内能最大可能地获得支持,待证据收集齐备后再要求增加赔偿额,提高案件标的;另一方面可能是基于自身的诉讼策略考量,小额的赔偿请求易使对方放松警惕,找准时机提高标的额会让对方措手不及,更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法律分析
如上文所述,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案件频现,小标的变成大赔偿越来越有可能,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期对赔偿请求额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怎么规划诉讼策略争取最大利益也是双方律师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上述案件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来说,如何看待标的额具有重要参考意义。(https://www.daowen.com)
对于知识产权人来说,权利的取得凝聚了其智力、人力、财力等各项成本,注重保护与维权是其权利的应有之义。但虽手握权利利刃,仍不可盲目大意,以防损兵折将,被他人无效掉自己的权利基础;或者引起他人的全力反抗,双方苦于诉讼缠斗而不能全身而退。如何“开战”,从上述几个案件来看,主张侵权并请求小额赔偿着实是个不错的选择。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隐藏实力,韬光养晦。
起诉权利被侵犯时重点是在请求侵权认定还是在获得赔偿,这需要在案前审慎分析与商讨,明确此次诉讼目的。之所以变更赔偿额成为可能,是因为起诉时的小额请求并不代表仅有少量的侵权证据,而是等待时机出其不意。且双方在案件进程中仍有机会收集补充证据,因此对方认为即使败诉也仅承担较少金额那就大错特错了。
(2)释放迷障、麻痹对方。
在北京握奇起诉恒宝公司发明专利侵权之前,双方对战过一场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诉讼,握奇仍是100万的赔偿请求,最终法院判赔21万。该起案件是不是北京握奇的烟幕弹我们虽无法下结论,但想必确实起到了麻痹恒宝公司的作用,在一审阶段挨了5000万这一记重拳。
(3)掌控案件,获取主动。
取得案件主动权,才能最大可能地保证案件朝着自己预设的趋势发展。案前规划诉讼策略,合理安排诉讼主张、恰当时间变更标的额,才能使知识产权人一直处于案件主动地位。因为小标的额案件往往不易引起对方决策层的重视,反击力度小,在面对突然的高额赔偿时往往疲于应对,知识产权人因此可以很好地掌控案件进展,推进诉讼进程。
对于被诉侵权人来说,并非所有的被诉侵权人都存在故意侵权的行为,但由于在案件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且考虑到对方举证通常对案件不够重视,一定要看破权利人的迷障,以防大意失了荆州。如何应战,同样可以从上述案件中总结方法,笔者称之为“三不法”。
(1)不可轻敌,高度重视。
国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不仅是一句宣传口号,一系列相关政策、会议意见的出台显然会对司法机关的裁量规则有重大影响。被诉侵权人若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就应当奋起反抗,积极主张,寻找对方瑕疵,全力争取法官的认可和支持。法官不是司法机器,若消极备战,怠于反击只会让处境更加不利。
(2)不看表象,全力反击。
在被诉侵权时,不应只关注案件标的额的具体数额,在权利人可变更的情况下,起诉时的标的额并不重要,不要因此放松警惕而怠于反击。而应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规划应战策略,适时采取拖延、无效、抗辩等策略,努力掌握案件进展主动权,不让他人滥用权力的目的得逞。
(3)不言妥协,穷尽手段。
面临如此之高的侵权赔偿,勿让自己多年努力功亏一篑,勿让法定救济程序沦为纸上空文,勿放弃任何一个机会。知识产权的战争一向是攻坚战,只有坚持才有一线希望。恒宝公司虽在一审失利,被判赔5000万,而该案在二审阶段却发生了逆转,对方涉案专利被无效,侵权判决被撤销,所以案件不坚持到最后又怎能确定最终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