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常见的微商盗用他人的网络产品图片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三、近些年常见的微商盗用他人的网络产品图片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重要的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了12种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的情况。而微商盗用他人的产品图片是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的。

首先,从使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来看,微商盗用他人的产品图片,往往是因为自己销售同类的商品,所以其盗用他人产品图片是作为商业性使用,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是否因为使用行为而获利,并不是合理使用考虑的重点。如果使用人确为商业使用,但是使用人通过使用产品图片未获利,也不能视为合理使用。

其次,从被使用作品的数量、时间以及被使用作品的质量来看,如果微商未经许可使用了大量的产品图片,且持续使用的时间较长,说明微商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如果微商使用的产品图片独创性较强,创作难度非常高,说明产品图片价值较大,这种使用也对原权利人利益损害更严重。

最后,从产品图片的潜在市场价值来看,如果产品图片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微商如果盗用他人的产品图片来宣传自己的同类型商品,这势必会影响原权利人的商品销售,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https://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微商盗用他人产品图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而是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1] (2017)京0108民初7963号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诉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