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曾小贤”的独家经营权纠纷看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商圈保护

从“曾小贤”的独家经营权纠纷看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商圈保护

特许经营专业组 张荣梅律师

提起“曾小贤”,很多人都会想到凌晨12点一档叫作《你的月亮我的心》的心理咨询类广播节目的电台主持人;但今天要说的“曾小贤”不是他,而是绵绵冰“曾小贤”。“曾小贤”甜品想必很多人都听过,创立该品牌的广西壮阿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曾小贤甜品园湖店,最近却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其加盟商诉至法庭。(https://www.daowen.com)

2014年,韦女士与广西壮阿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曾小贤甜品园湖店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经授权取得了“曾小贤”甜品品牌在广西河池地区的总代理及独家经营权。2015年,韦女士在河池的巴马、环江两县发现两家主打产品与“曾小贤”甜品店主打的产品相同,只是个别产品有所区别的甜品店。韦女士遂将其起诉至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本案涉及的关键问题就为特许经营的商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