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及实践中对下载、观看盗版电影的态度

二、我国司法及实践中对下载、观看盗版电影的 态度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国POCO案件中[1](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POCO软件,可以下载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七剑》),一审法院认为数联公司提供的该服务为POCO用户下载影片《七剑》的侵权行为起到了指引和帮助作用,构成侵权。(https://www.daowen.com)

从一审判决中可以看出,一审法院认为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侵权的理由是因为其为用户下载影片《七剑》的侵权行为起到了指引和帮助作用,因此用户下载影片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但实践中,由于下载电影作品,实施侵权的成本很低,尤其是在迅雷、电驴等采用P2P技术的网站中(P2P技术区别于传统的统一的服务器终端模式,每个用户可以共享他们的资源,在信息交互的过程中下载资源的同时也承担上传资源的任务,P2P下载软件的工作原理就是边下载边上传),每个网络用户都可能在有意或无意间成为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和参与者,而根据IP地址定位到具体的个人存在一定的技术上的障碍,因此著作权人想针对个人用户侵权行为进行维权存在很大的成本和技术障碍,故而一般起诉网络视频提供商,寻求权利的救济,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下载电影不构成侵权行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个人下载盗版电影被诉侵权的可能性也逐渐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