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我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农村改革则始于农村的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依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的要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如何将党中央的改革决策和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如何更好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特别是强化对农民(承包方)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内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