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实施日期

五、法律实施日期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十条规定:“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采取直接规定生效日期的方法,明确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分别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法律的两次修改都是通过修正案的形式进行的,因此法律实施日期不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