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发包程序

四、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单位 个人的发包程序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发包给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需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是集体所有权的体现。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集体的损失。先对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承包方进行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审查,再签订承包合同,是为了保护集体资产不外流,并能够保值增值,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