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则、程序等,由法律、法规规定。”

鉴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性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又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条件,为解决实践需要并与法律相衔接,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出授权性的原则性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原则、程序等,由法律、法规规定。目前,一些地方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定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立法项目已纳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三类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