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和评估
自1960年代以来新马克思主义者便致力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析,他们提出的概念、问题、研究途径等相当新颖,而富创意。尤其善用马克思的辩证法,扩大了理论的领域,不过他们立论的基础是所谓“社会中心的设准”,也即讨论国家离不了其主要组成部分——社会。而讨论社会离不了阶级和阶级斗争。一谈国家的功能则强调其保持和扩大生产模式的功能。新马克思主义者除了布洛克以外,没有任何人把国家当成独立自主性的活动者看待。其结果自主性国家的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样式,一开始便被排除在讨论研究之外,这是其缺点。
此外,新马克思主义者常常把同一生产模式所有的国家的特征和功能加以概括化、抽象化。也把同一时期的资本积累、或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上同一据点的所有国家之特征和功能加以概括化、抽象化。其结果无法把国与国之间结构与活动的变化、差异,加以明辨、比较,从而削弱了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价值与实用功能。
不过应该指出,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仍旧是新左派思潮对当代社会科学冲击最大、影响至深,而值得我们注视的马克思理论发展的趋向之一。
[1]《葛兰西全集》1949年意大利文版第5卷第132页。
[2]见戈尔德等人的论文《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载《每月評论》1975年10—11月号,它是本文的主要参考材料。
[3]米立班德:《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1969年纽约版第22页。
[4]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1942、1968年纽約版第243页。
[5]同上书,第146页。
[6]《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第34—35页。
[7]朴兰查斯:《资本主义国家问题》,载《新左派评论》第58期(1969)第245页。
[8]戈德利尔:《马克思〈资本论〉中的系统、结构和矛盾》,载R·布拉克伯恩编《社会科学中的意识形态》1972年纽约版第336页。
[9]朴兰查斯:《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1973年伦敦版;《现代资本主义的阶级》1975年伦敦版。
[10]朴兰查斯,《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第29页;D·威尔斯:《马克思主义和现代国家:对资本主义社会中拜物教的分析》1981年苏塞克斯版第70—79页。
[11]《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第38—39页。
[12]关于马克思早期的国家观参看洪镰德:《马克思的早期国家观及其对唯物史观的含义》,载《国立台湾大学社会学杂志》1986年11月号第135—162页。
[13]C·布西-格里克斯曼:《葛兰西与国家》1980年伦敦版第47页以后;V·费米阿:《葛兰西的政治思想》1981年牛津版。
[14]奥菲:《资本主义国家的结构问題》1972年法兰克福版;《资本主义国家理论和政策形成问题》1974年油印本。
[15]奥康纳:《国家的财政资本》1973年纽约版。
[16]沃尔斐:《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新方向》,载《政治与社会》第4卷第2期(1974)第149页。
[17]同上。
[18]斯柯克波尔:《对资本主义危机的政治反响: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和新政》,载《政治和社会》第10卷第2期(1980)第155—201页。
[19]布洛克:《在法人团体自由主义之外》,载《社会问题》1976—1977年第24期第352页。
[20]朴兰查斯:《资本主义国家问题》,载《新左派評论》第58期第245页。
[21]布洛克:《统治阶级并不统治一—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札记》,载《社会主义革命》1977年第7期第6—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