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族性相关的问题
在民族国家观念占统治地位的现代世界里,国家的边界观念与族性观念(也就是民族)密切相关。虽然对边界观念重新进行细致的考察有助于对前现代问题的研究,但是族性观念才是我试图理解10世纪边疆问题遇到的最大障碍。这些边疆活动的参与者通常被贴上契丹人和汉人的标签,虽然并非有意为之,但这些标签表明在遥远的过去有族群存在,因此现代民族被认为是由这些族群发展而来的。持民族主义观点的人想当然地认为,在任何历史阶段,族群认同对于人们所做的决定都起了重要作用,但这很难给前现代那些违背这一原则的选择和行为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总之,我认为需要采用其他的概念范畴对此进行重新分析,但我们首先必须解释为何族性观念给解决前现代社会的问题带来了更多的麻烦。
族性观念就像疆域观念一样根植于现代人的思维中。虽然明确的地理疆界是构建当今社会的首要原则,但族性观念一直是其最重要的挑战者。目前,无论对于单个政府还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国际社会而言,所面临的一些最头痛的问题是族群要求自治或独立。这些族群或是被一条或多条国境线分隔,例如在伊朗、伊拉克和土耳其的库尔德人;或是在一个国家内的某一群体,例如法裔加拿大人。当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疆域内所具有的权力和族群分别是以国家和民族的名义出现的,它们是民族主义概念里两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理想状态是两者保持一致,但在现实中从未或是几乎从未出现过这种理想状态。考察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理解现代世界至关重要,但对于考察民族主义产生前的时代则毫无裨益。正如柯娇燕早前注意到的,将族性与民族联系起来对于19世纪民族主义产生前的时代来说是一个时代错误,它歪曲了真实的历史。 (37)
基于此,我更愿意简单地将族性概念扔在一边,因为它对于此处所要研究的那一时段的问题没有什么用。但可惜族性与文化都是有紧密关联的,要将它抛在一边,则先需要做些解释。当然,并非在前现代就不存在文化差异,或者说这些差异就完全不重要,而是不管你认不认可,在我们生活的高度族群化或民族化的世界里,这些差异未必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虽然讨论前现代的文化特征与文化认同是如何随环境而改变的固然重要, (38) 但若能跳脱那些背着民族主义包袱的族性思维,也许更为重要。
厘清族性问题并非易事,因为首先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就很难 (39) ,尤其是在族性与文化之间建立起一种天然的联系以后就更为困难了。传统看法是,文化认同包括语言、服饰、饮食、信仰、态度、风俗和对特定事务的偏好等因素,它们绝大部分是由19世纪的民族主义理论家首先确立的,随后为20世纪民族志学者所采用。之后,政治学家或其他学者,几无历史学家,将这种文化认同上升到族群认同,大谈“神话——象征主义”,在这种思潮中,特殊的民族文化是认同的唯一要素。在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最具影响力的精确表述中,“神话—象征主义”包括如下理念,例如一个共有的名称、一段共同的祖先神话、一段共享的历史记忆、一块共同联系的特定地域、一种团结一致的信念。 (40) 对于这些理念细致的表述构成了族群概念的基础,如果这些理念能够获得认可,或者即使在数百乃至数千年里当这些理念受到挑战时,仍有足够多的人忠于这些理念并自愿将自己视为这一群体中的一员,那么便产生了族群,并且这一族群会一直延续下去。虽然这一思路使持有该想法的人认定在前现代社会一直存在许多族群,并且坚称这些族群就是现代民族建立的基础,但这也很难解释现代民族国家与之不同之处在哪里。 (41)
特别是为了研究现代中国,已经出现了一套更为明确的力图解释在现代早期究竟是如何产生族群认同的研究方法。族群话语已成为现代中国民族主义和民族构建的一个至关重要且复杂的部分,而目前也可以看到在构建和使用民族主义话语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42) 现代族群思想的兴起可能被追述至中华帝国晚期,近年来我们接触到了对于族群思想源于何处及其影响的一些极为精细的分析,其中对清代(1644—1911)的研究尤为突出。 (43)
征服,在这里是个重要话题,它意味着征服者总是异族、外来者、非汉人。满人统治汉人,是一个征服者群体统治另一个被征服者群体。实际上,满人驻防之地是与汉人相隔离的。虽然在空间上和法律上明文规定满汉分离,但满人逐渐接受越来越多的汉
人习俗(practices),尤其是语言。 (44) 虽然满人一直强调自己作为少数征服者群体的身份,但文化习俗的融合迫使他们加强对满汉文化差异的宣传和监管,以此鼓励保持满人的文化特征,如满语、骑射等,但收效甚微。19世纪现代化伊始,便可见到日益高涨的反满情绪。在大众层面上,满汉文化的相似性已不被认可,所以先前无关紧要的细节变成了区分满汉的标志(ethnic markers)。因此,留胡子的便是满洲男人,未缠足的就是满洲女人,这些都为太平天国(1853—1864)滥杀无辜提供了充足的理由。这些挑战促使满人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例如他们用一个新词“满族”代表自己民族的产生。正如柯娇燕以及后来欧立德所言,满洲公开发展其民族内聚力(ethnic coherence),恰是在其文化内聚力衰竭之时。 (45)
为了对10世纪的边疆进行研究,本文有关清的研究揭示了族性与文化认同的区别:前者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认同,而后者只是对一系列特有的信仰和习俗的描述而已。 (46) 虽然个体或群体是文化认同的感受者或归属者,但直至为争夺政权,文化差异被赋予政治含义时,文化认同才能成为族群认同。这已体现在19世纪的满人身上,实际上也同样体现在分离主义者的分离运动上。只有当文化认同成为主张或要求获得(社会上的、经济上的,当然首先是在政治上的)利益的基础时,它才会变成族性。文化差异本身并不重要,而是附着在它身上的东西意义重大。因为据此定义,宣扬族性只是在政治体(或渴望参与的政治体)内部或之间分配利益,它的特征就是“讲关系”“可协商”以及“内部交易”。 (47) 这一表述与民族主义者所看到的永恒存在的前现代族性是对立的。在这种观念中,某一特定族群之族性,生长的天然土壤是文化本身(自然也包含特定的“神话—象征主义”),与邻近族群的交往与否无关,与在交往中族群认同会不会消亡也无关。
在相关的概念中,文化认同是个体或群体的内在属性,无须与外界群体进行任何互动以证明它的存在。相反,族群认同的存在似乎依赖于两点:第一,出现一个较为强大的政权,在制度、法律、政策上有意无意强调族群差异; (48) 第二,形成存在另一个族群“他者”(这个“他者”可以在同一个政权内部)的观念,而这个族群“他者”的作用,是为得势族群提供反面形象,扮演被得势集团长期压榨的角色。换言之,族性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只有当创造出相对于其他族群的优势的时候才会出现。认识到这一点,研究帝国晚期的学者们就能看到两个阶段的确切转折点:在前一个阶段,文化认同可以被感知或强调,但并没影响到人的选择,也没导致特权的出现;但在后一个阶段,文化认同转为有政治含义的族性认同(ethnic identification,这与兴起中的民族国家是合拍的),更关键的是,它拥有左右人们选择的能力。
不过族性若定义如此,那么问题就来了:假如族性乃是攸关利益分配与选择标准的政治运作过程,而且至少牵涉两个族群(至少其中一个须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和一个政权,那么假如在前现代有如是的过程,也就意味着该时期存在所谓的“族性”,甚至是民族。而且实际上,无论是清还是更早些的征服王朝,对族群意识的运用已成为统治集团的特征之一。然而,正如导言所述,在此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许多关于征服王朝的论著至少已将它们与宋以及其他南方邻国的关系隐晦地表达为民族碰撞(ethnic encounter),即汉文中的胡—汉关系。 (49) 如果人们假设族群意识是这些互动的基础,那么毫不意外你会发现族群意识一直都在。
“胡—汉”两分的思路,虽然总体上不至于被全盘否定,但我们并不确定这种以族性为基础的分析模式(the dialogic formulation of ethnicity)是否适用于辽。虽然金元的军事占领可能明显少于清,但女真人和蒙古人以征服者的身份来施行统治,并通过使用最著名的划分族群类别与等级的制度(ethnic category and quotas)来保持他们自己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区别。但是就中原民众(the peoples of the Central Plains)而言(其他内亚民族另当别论),契丹从未成为征服者,所以他们无须将整个契丹人群体置于被征服者之上。辽朝统治者在边疆地区投入的兵力虽不少,但并没有其他10世纪政权投入得多。辽朝的统治集团由世代通婚的部落组成,并不包括全体能征善战的战士及其家人。辽朝治下施行的是南北面官制,北面官系统是以各部落首领的效忠为基础的草原部落联盟,南面官系统则是南方官员管理纳
税农户的州县制。 (50) 族群概念似乎在契丹帝国构成上并未起到重要的作用,正如所看到的那样,在以方位来命名的契丹官僚体系中,管理属民所依据的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他们的居住地,更不是他们的族属。
从另一个侧面来说,那些研究11—13世纪宋朝与三个征服王朝之间关系的学者,他们有时候力图将“爱国主义者”(protonationalist)或是最初的民族主义思潮(nascent ethnic feeling)的出现追溯到这一时期。辽朝的疆域、游牧的渊源以及契丹统治者持续的文化导向,似乎很自然地使北宋人将他们主要的敌人视为域外夷狄。 (51) 有着“非汉人”自觉的统治者们,指挥着金与蒙古/元政权不断征服,这种征服强化了这样一种倾向,即将宋与北方邻国之间的关系视作一道横亘在农耕与游牧之间不可磨灭的文化鸿沟。因而现代学者已将这些假设等同于宋朝正在出现的族性意识,但这一结论过于武断,缺乏证据。然而这样的假设一直存在,因为宋朝的族性意识有待于被全面考察,并且当族性被考察时,使用什么样的概念范畴往往决定了对族性考察的结果。 (52) 若谨记杜赞奇在《从民族中拯救历史》一书中发出的警告,我们既不应当仓促做出结论,接受“族性”这样暗示现代中国民族国家出现必然性的术语范畴,也不应当假定中国必定朝着民族国家的方向发展。
然而,我们毫不怀疑许多10世纪的人确实对特定的一个文化网络(cultural nexus)具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当然他们有时将这个特定的文化网络与一个或多个文化网络相互对比。个体也会做出对身份认同的表述,如“臣本汉人”,并且也会对文化差异发表评论。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称契丹人为“毡幕之众”!这样的词虽然很容易看起来像是对族性的表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个体的行为与他们对身份认同的表述是否一致呢。
基于这一理由,不管你是否相信在前现代存在族性观念,人们都一致认为族性观念在前现代至少部分上已有所规范,并且假定它在决定人们行为时起了重要作用,决定了包括从文化标准到政治效忠领域内人们的行为,注意到这一点是极为重要的。 (53) 这样的限制就意味着无论对族性如何定义,它总是在不断地进行自我强化。一旦有人认为文化特征应当影响自己的行为,那么他们新的族群认同便开始对他们有了新的要求。因此,个体对原先无法接受的行为或牺牲,现在基于更伟大的族群利益,就不得不重新考虑了。 (54) 每当个体服从了这样一个为族群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安排时,他们就更加被认定为是这个族群的一分子。
个体是否愿意以自我牺牲的方式来践行族群认同的理念,可以检验出有关族群的宣言或政策表达的是真正的族群理念,或者仅仅是文化观念的反映。因此,我们就能理解晚清政府为何坚决要求在籍的满人说满语、支持清政府 (55) ,还能理解汉人不与非汉人的敌人合作是现代的一个普遍要求,当然这一要求也适用于各个历史时期,不管是民国时期的日本人,还是13—14世纪的蒙古人,抑或是10世纪的契丹人。虽然这些非难使许多生活在日据时期上海的中国人陷入了困境,并且明显影响了蒙古统治下一些汉人的决定(两方均受影响,详情参见下一部分),但相反我们观察到的是旗人的满语能力并未得到显著提高,并且10世纪对族群认同的要求似乎只是表面上与人们的行为偶有关联。那些将契丹视为腥膻之众者宁死也不向辽军投降,那些自诩“汉人”者却在辽太宗一朝官居高位。族群认同在现代意义重大,在宋代或许有些意义,但并不意味着它对居住在10世纪边疆地区的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具有同样的影响力。 (56)
那么,在此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至少对于我们来说,语言表述与行为是不一致的。正是这种不一致颠覆了许多现代学者对五代/宋与三个典型的征服王朝之间是相互对立关系的认识。但也许恰恰是在语言表述与行为的不一致中,我们才能够找出有关10世纪世界的不同之处,这也正是本书所要探寻的。因而有必要考察文化认同或文化因素是否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表现得越来越重要,但假如一直被以各种面貌出现的族性观念所左右,研究就不会有任何进展。
因此,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要想排除族性或是文化认同的干扰去理解这个时代,那么就需要使用另一些没有族群和文化含义的术语。经过讨论,我们已经将前面涉及的这个区域简单地定义为“边疆”。为了避免提到“中国”,我做了个预先的设定,在边疆区域内只称北朝与南朝。 (57) 无论怎样,我都会涉及具体的政权和领袖,所以我将忽略北朝名称的变化,通称其为辽。为了讨论与政治相对应的文化问题,我试着保留了“汉人”和“契丹”两个词。
更深层次的一个问题是,边疆区域是多文化交融的产物,特别是,具有沙陀血统和文化的将领在10世纪的军事与政治上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五代中三个政权的皇帝和统治阶层都是沙陀人。虽然他们保留了某些独特的文化习俗,但那一时期的文献与唐代文献的做法一致,从文化的角度承认他们是汉人。在此,我不想讨论这一复杂而又很少被研究的问题。 (58) 无论那些被贴上沙陀标签的人他们真实的文化认同是什么,事实是文献将他们看作南人而非北人是这里的一个重要特征,尤其要注意的是被一同视作南人的,是那些被认为有着汉人姓氏和籍贯之人。因此,所有那些从南边越境入辽的人都被称为“辽南人(Liao southerner)” (59) 。
虽然与本研究关系不大,但还是要说明一下,辽政权统辖下的无数首领及其追随者,他们文化背景的多样性足以让10世纪民族志的研究者琢磨一辈子。虽然辽政权内的各个群体有时会有自己的名称,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文献记载中仍将那些有着不同文化导向的子群体和个体通称为“契丹”。除非他们的文化认同需要特别关注之时,所有这些人都被称为北人。当然,可以假定辽南人在某一时间点变为北人,但这一确切的时间点不是我们所关心的。更为确切地说,由南越境至北的群体才是我们的兴趣所在,所以以上这些名称的用法能够让我们追踪他们的去向,并且也让我们可以思考,是否确实经历过这么一个过程:从相对单纯的文化认同,到开始期待文化对行为和政治忠诚的决定影响上来。这一过程乃是渐行渐远的南北两个实体关系发生变化的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