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族性与民族
自10世纪末以降,分别统治边疆地区南部和北部的王朝之间逐渐产生了政治分歧,这些分歧是伴随着南北差异的突显而产生的,南朝尤为强调这一差异。 (20) 虽然双方不断强调南北差异,但两者在政治上越来越具有相似性,因为947年以后,唐的某些习惯和制度已深深植根于辽。 (21) 尽管两者文化趋同,但后来的史家着意凸显宋辽两国长期的对立,只能说明那个时期更看重文化身份的认同;强调文化差异虽然只是为政治服务,但文化认同明显开始趋近现代族性认同的概念。但是很明显,如果要在10世纪早期寻找族性认同意识的萌芽,就相当于将一系列族性概念范畴强加在对这些东西完全不了解的那个时代的人身上。
族性这一概念假定群体形成的起源是政治动员和基于地域的文化联系,但这无助于我们理解群体的发展。如果说政治性群体由族群的归属感促成,那就很难说是物质利益还是个人联系在起作用,特别是在那些文化因素不是很明显的群体中。如果说族群形成与特定地域有关,那么有一种政治类型就很难理解,如某个首领依赖军镇中的个人关系网络形成统治,但对本该依附于他的地区没有完全的控制权。简言之,如果你一开始就只想着族群,那么你就会推定族性在人们行为中扮演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这就是族群应有的特点。因此,当族性成为问题的一部分时,其实它已经是答案的一部分了。
然而,将忠作为我们进行分析的主要对象,我们能够看到各种不同的文化群体和政治群体是如何缓慢而又随意地汇聚到一起形成宋辽之间二元对立关系的。宋辽双方互为对方外部的“他者”,首先只是不含任何文化冲突的敌对双方,然后逐渐才有胡汉之别。从一个角度来说,这也许能够让我们找到构成族性的不同要素,但更为重要的是,这让我们能够跳出民族和族群的窠臼,去思考11世纪以及后来忠的发展情况。而且,只考虑忠本身让我们能够看到它并非是静止的;以前通常只有在 (22) 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忠”这个问题,但随着国家实力在南北两边不断增强,忠逐渐承担起了意识形态的重任。最重要的是,试着以一种对当时人很重要的观念来观察事物,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那些人与我们相似或不同的观念和行为方式。
我们也能够看到,“忠”的不同实践方式是如何推动政治发展的。最初,忠于谁可以决定疆界的位置,也可以增强一个政权的力量。后来,“忠”的标准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加强了国家的权威,因而决定边界性质和位置的变成了国家,而不再是下面的臣僚。这也确保了由此达成的国家间的协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国家确立了自己的边界,因而它们无须再顾忌追随者们是否仍效忠于自己,所以它们可以减少对这些人的关注。既然无须取悦这些节度使、刺史以及将领,那么关注的重点便转向了对这些区域及其物产的管理上,这就使国家对领土主权的要求走向了前台。“政体”在五代的概念就是一个君主和他属下组成的网络,这个网络是通过忠这个纽带维系的,而忠则是与各种各样源源不断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的。现在取而代之的是国家体系,它们各据一方,分割各种资源。这种划分得到了盟约的认可,双方的分界线也在彼此交换的地图中得到了尊重。因此,领土成为忠应当放在哪里的主要决定因素。
将“忠”作为我们讨论的起点,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角度认识这一时期的身份认同问题。只有在遇到选择或挑战时才能看清人们对于身份的认同。一个官员面对敌军要么抵抗要么投降。换句话说,他不得不决定他效忠于哪里。哪一个对他更为重要:是文化属性还是政治忠诚,是物质利益还是抽象的道德原则,是军事优势还是百姓福祉,是自身利益还是众多追随者的利益?在如此众多的忠诚选项之间做出选择使得官员能够以特殊的方式,也许是先前无法想象的方式,做出选择。因此他有机会调整自己的认同,程度可大可小。无论结果如何,他的选择总是产生于一个政治、社会以及意识形态环境中,在这个背景中可供考虑的选项只有那么一个特定的范围。做出效忠于谁的选择,当时对“忠”的理解只是诸多决定因素中的一个而已,但是这个因素决定了其他因素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地位。因此,通过分析对“忠”的理解与实践的 (23) 变化,可以发现“忠”的理念,有些时候(如在危机中)可以将军事利益和抽象的道德原则置之度外;而有些时候,则首先需要考虑这些原则。
在某些情境下的选择是否被认为符合道德要求,可以说是随着观察者所处环境中所认可的选择范围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间推移,可供选择的范围也发生了改变,所以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人们在文献中对历史上的那些选择进行了重新评价。在10世纪上半叶,道德行为的下限是任何人不得肆意伤害他人;虽然残虐不仁的行为违背道德,但改变政治忠诚并不有违道德。到1005年,王继忠觉得自己站在了政治边界错误的一边,感到异常痛苦;他认为站在正确的一边很重要。虽然与他同时代的人无法对他的行为做一个道德评判,但他们发现了一种解决方法,那就是证明他对惠及民众的和平局面起了很大作用。然而,可供选择的范围发生了一系列巨大的变化,对于后来的史家来说王继忠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在10世纪越过任何一处政治边界既没有违背道德,也没有对文化认同构成威胁。但不是所有人都能适应异域文化,不适应才是常态。就像在德光对张砺试图南归的反应中我们所看到的,很明显对辽朝的第一代统治者来说,应该尽可能让入辽效力的南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直到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开始强调文化差异,这才成为一个问题。即使王继忠与周围人的文化差异没有让他在政治上备受责难,那也让王继忠之属身陷痛苦的境遇中,因为他们在道德和感情上饱受政治立场错误的折磨。坚持道德原则和文化认同,虽然对王继忠一生的发展没有什么帮助,也没影响到后来对他的评价,但在中华帝国晚期的语境中,文化身份的认同越被看重,它们就越被广泛地用来为侍奉异族征服者这样在政治和文化上的背叛行为辩护。
本书认为,如果仅仅从领土意义上去认识边界,从族群的角度去看待身份认同,从道德的视角去理解忠诚,那么就无法清楚揭示10世纪唐宋剧变中政治、文化和道德的复杂现实。我不去从民族国家的叙述角度分析问题, (24) 只是尝试讨论“忠”这一概念,10世纪的人据此安排他们的生活,做若干决定。通过考察“忠”在不同时代的含义,可以将10世纪的行为与后来的解释区分开来,因此这就使我们有可能更好地理解一个被埋藏在几个世纪不断叠加的说教历史下的世界。在本书的分析中,无论是在个人层面与辽的关系,还是国家层面与辽的关系,对我们深入理解10世纪都至关重要。我们在此只关注从南朝越境入辽的行为,于是只能得出下面的结论:既然我们已经知道10世纪的“忠”是怎样的,那么我们就应该知道越境入辽与越境到其他地方没有本质区别。所以,我们下一步的任务就是探讨“忠”的理念和行为在整个边疆地区是如何起作用的,这必定会引发对中国边界和疆域性质的新的讨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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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谢慧贤《王朝之变:13世纪中国的忠义问题》提出了从忠义转变到通敌这一连续过程的概念。
(5) 例如,蓝德彰,《中国的文化主义和根据元代所做的类推:17世纪的概观》;包弼德,《求同:女真统治下的汉族文人》;王成勉(Chen⁃main Wang),《洪承畴的一生——易代之际的经世者》(Hung Ch'eng 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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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关《忠义传》,参见戴仁柱在欧阳修《新五代史》(英译本)中的评论。戴仁柱刻意选择没有译出《四夷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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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刘子健,《欧阳修:11世纪的新儒家》,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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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继忠也为自己辩白,见《长编》57: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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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谢慧贤,《王朝之变:13世纪中国的忠义问题》,71。
(16) 目前对元代审查程度的讨论,参见谢慧贤《记忆与官方的史学:宋代效忠者的编史工作》,598—604。她在《王朝之变:13世纪中国的忠义问题》中又重述了这个问题。
(17) 有关在中国史书中能出现多种不同的观点,参见侯格睿(Hardy)《古代中国史家能对现代西方理论有所贡献吗?——论司马迁的多重叙事》(“Can an ancient Chinese history contribute to modern Western theory?”)、倪来恩(Moloughney)《衍生、互文与权威:历史一致性问题及其叙述》(“Derivation,intertexuality and authority”)。
(18) 虽然魏特夫与冯家昇在1946年出版的《中国社会史:辽(907—1125)》一书证明了《辽史》中的历史资料所蕴含的巨大价值,但在该书出版前他们已经提出了这一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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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史怀梅,《从边疆地带到边疆区域:10世纪中国北部的族群认同在政治上的应用》。
(21) 杜希德与蒂兹,《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辽》,77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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