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编纂中的边界与10世纪的文献

史书编纂中的边界与10世纪的文献

当我们尝试探究10世纪对边疆和越境者的看法时,由于10世纪的文献相互承袭,史源错综复杂(参见图1),因而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难题。这些难题表明我们的研究必须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史书编纂中的边界(historiographical boundary)”。

《旧五代史》是记载10世纪上半叶边疆区域的主要并且也是最早的文献。它成书于北宋,纂修不足两年(973—974),主要来自一套近乎完整的五代官修实录,但各朝实录体量不一、良莠不齐。11世纪中期,欧阳修对其重修,称之为《新五代史》,该书备受垂青,以致《旧五代史》于1207年被禁行。 (72) 虽然《旧五代史》在15世纪初便亡佚,但是该书的大部分内容在那时已被分门别类地收入《永乐大典》。从《永乐大典》和其他同时代的文献中,清代学者辑出了《旧五代史》80%—90%的内容。纪和传几乎完整无缺,虽然在辑佚过程中也存在问题,但该书依然值得称道。《旧五代史》与五代《实录》太近似在当时遭人诟病。 (73) 虽然我们并不知道两者到底有多相似,但我们或许得感谢这一点。

《新五代史》是对《旧五代史》的重新编纂,增加了一些新材料。 (74) 欧阳修批评《旧五代史》“繁猥失实”、缺少“褒贬义例”,他所作的《新五代史》便有意识地去纠正这一点。但他本人也被批评矫枉过正;他用悉心筛选的材料去阐发他所主张的某些道德准则,并辅以苛刻的评论。 (75)

图1 《辽史》史源图(源自与杜希德的讨论)

《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是记述这一时期的主要文献,由司马光领衔纂修,该书的明确目标就是让统治者以史为鉴。该书编纂于1067—1085年间,以编年体的形式记载了上起公元前403年下讫五代的史事,无列传及其他部分。众所周知,该书引用322种文献,从断代史(包括《旧五代史》)到各种稗官野史,许多并不为人所知。虽然司马光遵守史学编纂的原则受到高度评价,但同欧阳修一样,他仍是以北宋的政治立场编纂该书的,这自然会影响他对五代人物的评判,最著名的便是在他笔下声名狼藉的“不倒翁”宰相冯道。据说《通鉴》在五代部分存在许多失实之处 (76) ,但由于它的质量及其历史跨度,该书仍然十分重要,并且它作为一个信息传递者的角色也非常重要。提及《契丹国志》和《辽史》,它们的史源的确为《旧五代史》,然而《旧五代史》一书在《契丹国志》和《辽史》修撰之前已被禁行。即便如此,同样的记述也总能在《通鉴》中找到,这就说明若没有《通鉴》承袭《旧五代史》的相关记述,《契丹国志》和《辽史》可采用的材料将更加匮乏。

作为《通鉴》续修的稿本,李涛的《续资治通鉴长编》(简称《长编》)与《通鉴》编纂精神如出一辙,一定程度上源于对南宋党争以致干涉史学的不满。在1183年最终完稿以前,该书分几次进呈,但早在南宋末年已部分亡佚。与《旧五代史》一样,剩下的部分被收录于《永乐大典》,并由乾隆时期(1735—1796)的四库馆臣辑出。 (77)

现存的特别是涉及辽的文献出现的时间较晚。叶隆礼很可能是在1247年将《契丹国志》进呈给南宋朝廷的,此时南宋正在躲避蒙古的进攻。 (78) 该书完全来自宋朝的材料,取材最多的是《通鉴》和《长编》。 (79) 因而以《通鉴》为桥梁,《契丹国志》与《旧五代史》之间产生了间接的联系。据说两者之间也存在直接联系,但此时《旧五代史》已备受冷落,遭弃用已40年,并且该书中表达的对越境者宽容的观点也已过时。虽然《旧五代史》的副本一定存在,并且理论上可能被用于《契丹国志》的某些部分,但《契丹国志》直接承袭《旧五代史》的部分并不明显。

《辽史》被看作上述文献的终结者,因为正史意味着对这一朝代盖棺定论。《辽史》是在一个非常困难的环境下编纂的,直至1344年才完成,从讨论此事直至完成历经了350年。 (80) 辽对唐代的修史制度吸收有限 (81) ,因此纂修《辽史》的主要材料并不是来自辽的公府案牍,而是流传于14世纪的一批文献,其中仅有少部分与辽朝的史馆有关。这些文献,直接地或是间接地包含了几乎所有上述南方系统的文献。撰修《辽史》所依据的文献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为1085年进呈的太祖以下七帝《实录》,并最终流传至女真金朝。第二种为1207年陈大任进呈金廷的未完成的《辽史》。该书部分基于辽《实录》,并且采摭了一些金早期的文献,这些文献本身也基于辽《实录》。第三种为《契丹国志》。《通鉴》也被引用,但有证据表明取材于《通鉴》的部分有限。《旧五代史》也是《辽史》史源之一,因为它本身就被直接或间接用于《实录》、陈大任《辽史》和《契丹国志》的编纂之中。每次修《辽史》,均会遇到政治问题,几乎都涉及辽朝的正统性问题,并且涉及一旦认同辽之正统,又如何看待与辽并立的其他政权的正统性问题。 (82)

《宋史》与《辽史》同时纂修,于1345年进呈。编纂工作相对独立,但均由脱脱、欧阳玄和其他人领衔纂修。 (83) 《辽史》的4位编修者与23位《宋史》的纂修者似乎并未互通有无。两书之间互相抵牾,似乎均未广泛使用对方的编纂材料。 (84) 《宋史》大量采用保存完好的宋代官方文献,对二手材料依赖甚少。除两书《论》《赞》部分由受到时代局限的元朝史官统一纂修外,《辽史》和《宋史》被认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 (85)

正史均不是当朝写就的,《辽史》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然而,人们通常认为正史机械地照抄了大量的原始记录,因此将正史等同于当时的文献记录。这一观点经不起推敲。中华帝国的史家有“秉笔直书”的责任,但历史也具有说教和证明王朝合法性的功能,并且我们的史书通常都有这一倾向。虽然纂修者直接从文献中大量取材,但他们仍按自己的方式对材料进行加工,并且当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对其重写。各种不同文献中文章段落的内容可能写得都很接近,而且有些表达可能会在一系列文本中留存下来,但后来的史家不仅仅是文献的收集者和誊抄者,还是一个积极的编纂者。 (86)

这些材料构成了我们所拥有的10世纪历史文献的绝大部分,因而我们必须特别认真地对待它们,好在我们在两个方面非常幸运。第一,有多种官方文献可供使用。第二,正如我们所见,《辽史》采摭的相关文献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就使我们有机会对这些文献相互比勘,允许我们有时能够更仔细地推敲它们之间微小的变化和脱漏,从而揭示它们的关注点是怎样变化的,并且由此引发对其他可能被忽略问题的思考。而且,追踪后来文献中态度变化的轨迹能够揭示最早的文献作者所关注的内容,因而可以使我们更近距离地体验10世纪的世界。用这样一种方法也减少了无意中将经典文献中传达的观点内化于心的危险。

因此,我采用了文本比较法来研究文献,但比较的数量不多:主要集中于上述文献的“纪”与“传”,也用到了《册府元龟》和《辽史拾遗》(一种宋元文献的汇编),以及现存的一些诗集和个人文集来对其进行适当补充。在此选取的例子均来自传记资料,这样做是便于运用文本比较法。本书考察的五个人构成了第一代辽南人,他们在《辽史》中或者至少在一种南方的文献中有传。 (87) 虽然实际上《辽史》中“纪”的史源相对于这一时期的“传”更为独立,以至于很难用文本比较法来处理,但采用这种方法是为了尽可能地看到对同一史事或同一人物的不同评价。更多的材料取自《通鉴》和《长编》,也还有其他似乎被用于《辽史》和《宋史》编纂的文献, (88) 如《隆平集》和《东都事略》。

用这种方法,我们将能够更为细致地讨论政治(边界)、文化(围绕着身份认同的边界)和道德(围绕着忠的边界)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每个例子中,10世纪的分界线都在不断变动,并且随着史家对历史事件和人们选择的不断重写而被不断重划。在政治、文化和道德这三个范畴中,“忠”是共同的要素,也是我们以下要讨论的。

(1) 《从边疆地带到边疆区域:10世纪中国北部的族群认同在政治上的应用》(“From region of frontiers”)是一篇我早先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文章。

(2) 15

(3) 德里克,《后现代主义和中国历史》(“Postmodernism and Chinese history”),43。当然,在历史编纂中总带有一系列的目的性。参见施耐德(Schneider)《调和历史与民族?——历史性、民族个别性以及普遍性问题》(“Reconciling history with the nation?”)。

(4) 田浩,《陈亮与中国的爱国主义:兼谈朱熹的普遍哲学》(“Proto⁃nationalism?”),404。田浩的文章试图树立一种哲学标准。

(5) 杜赞奇的《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和帕特里克·盖里(Geary)的《国家神话:欧洲的中世纪来源》(The myth of nations),通过将现实的例子同过去与现在进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对将民族主义视作一种组织原则的看法,分别提出了批评。

(6) 参见陶德文(Trauzettel)《宋代爱国主义:迈向中国民族主义的第一步》(“Sung patriotism”)和田浩《陈亮与中国的爱国主义:兼谈朱熹的普遍哲学》。

(7) 16

(8) 最近对此观点的分析与批评见杜磊(Dru Gladney)《脱位中国》(Dislocating China)的现代部分。在边疆研究中,观点与本文上述所指牧区与农区之间对立有所不同,经常被引用的是拉铁摩尔(Lattimore)的《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Inner Asian frontiers of China)一书,该书为“过渡地带”的互动进行了大量综合的分析,并且拉氏在《边疆史研究:1928—1958年论文选集》(Studies in frontier history)一书中进一步深化和改进了自己的分析。

(9) 例如,谷霁光在《泛论唐末五代的私兵和亲军、义儿》、孟古托力在《辽朝汉族儒士群体的形成及历史地位辨析》、林瑞翰在《五代君臣之义淡而政风多贪黩(五代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之二)》和《五代豪侈、暴虐、义养之风气(五代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之三)》中提出了这样一个尖锐的观点。

(10) 例如,王明荪,《略论辽代的汉人集团》;尹克明,《契丹汉化略考》;韩光辉,《辽代中国北方人口的迁移及其社会影响》;孟广耀,《试论辽代汉族儒士的“华夷之辨”观念》;以及第4页注③。

(11) 参见史怀梅《游牧者的需求:劫掠、入侵与947年辽的征服行动》。

(12) 17

(13) 18

(14) 参见史怀梅《10世纪中国北部边疆的重构》(“(Re)constructing the frontiers”)。通猜·威尼差恭(Thongchai Winichakul)持有不同观点,参见其在《国绘暹罗:一部国家地缘机体的历史》(Siam mapped)中的讨论。对这一关系在10世纪是如何变化的存在另一种观点,参见马瑞诗(Mostern)《“分土而治”:唐宋变革之际的空间架构与国家权力》(“Dividing the realm”)。

(15) 弗雷德里克·巴斯(Fredrik Barth)的《族群与边界:文化差异下的社会组织》(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论述了分界线、边界和边疆地区三个概念的区别。参见海约翰(Hay)《中国的边界》(Boundaries in China)。

(16) 19

(17) 通猜,《图绘暹罗:一部国家地缘机体的历史》,x,56。参较本尼迪克特·安德森(Anderson)《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Imagined communities)。

(18) 20

(19) 朱莉·斯皮德(Speed),《国籍法》(“Nationality law”)。这条原则对香港的非中国少数族裔做了一定调整,这些少数族裔大部分为南亚裔。基于他们的民族背景,中国拒绝承认这一少数群体的公民身份,但允许他们居住,然而英国承认他们的海外公民身份,却不赋予他们不列颠群岛的居住权。没人希望这些人居住在香港之外,但领土原则与民族原则之间的冲突直到1997年才解决。当时英国最终放弃了领土原则,允许这些英国海外公民注册为正式的英国公民。民族原则在这个案例中胜出,但它只被用于极少数人(至2003年有4 520人注册),很明显这是不符合一般规则的例外情况。

 21

(20) 虽然在此无须重申如此划分产生的后果,但我们注意到这样的隔离墙并不是现代的产物,它们只是现在讨论的问题的表象,而不是问题的根源。

(21) 林蔚(Waldron),《长城:从历史到迷思》(Great Wall of China)。

(22) 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认识到修建这些隔离墙的原因远比想象的复杂。参见狄宇宙《古代中国与其强邻:东亚历史上游牧力量的兴起》(Ancient China and its enemies)、林蔚《长城:从历史到迷思》;参较拉铁摩尔《中国长城的起源:边疆观念的理论与实践》(“Origins of the Great Wall”)。

(23) 税安礼的《历代地理指掌图》。林蔚讨论了秦始皇建造的长城及其前身,参见《长城:从历史到迷思》,13-21。

(24) 12世纪前的地图几乎没有保存下来。余定国(Yee),《传统中国地理地图的重新解释》(“Reinterpreting traditional Chinese geographical maps”)。参较李约瑟(Needham)《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第3卷,547—550。

(25) 《太宗皇帝一统之图》反映了宋太宗的功绩,《历代地理指掌图》,90—91。

(26) 22

(27)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5册,32—37。

(28) 前现代边疆制度、设置、定义的变化巨大,在以下研究中有所阐释:罗伯特·巴特利特(Bartlett)与麦凯(MacKay)编,《中世纪的边疆社会》(Medieval frontier societies);鲍威(Power)与史怀梅编,《8—18世纪欧亚边疆问题》(Frontiers in question);波尔(Pohl)等编,《边疆的变迁:以加洛林王朝后期的历史遗物为中心》(Transformation of frontiers);阿卜拉菲亚(Abulafia)与贝兰德(Berend)编,《中世纪的边疆:观念与实践》(Medieval frontiers)。

(29) 余定国,《政治文化中的中国地图》(“Chinese maps in political culture”),75;马瑞诗,《宋代边疆地图的绘制:宋夏战争中地图的绘制与使用——以〈长编〉与〈宋会要〉为中心》(“Cartography on the Song frontier”)。

(30) 就安史之乱和780年两税法之后的税收记录而言,改投他主带来的影响在恶化。参见杜希德有关唐代经济的著作《唐代财政》(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under the T'ang)和《唐末藩镇与中央财政》(“Provincial autonomy and central finance in late Tang”)。

(31) 23

(32) 与现代的情形不同,现代的这样一个改变往往牵涉一个拥有不同政治体系、法律体系和语言的主权国家。例如,我们立即能够想到的包括,英国在南亚的殖民地印度、法国的维希以及阿拉伯国家中的犹太人。

(33) 24

(34) 龙沛,《中国的壕沟与宋辽边界》;赖大卫,《公元1004—1005年宋辽战争与澶渊之盟》。

(35) 《契丹国志》20:189—190;《长编》58:1299。赖大卫在《从战争到平等外交:11世纪中国宋朝与辽契丹之间的外交关系》(From war to diplomatic parity)一书第2章中首次将两国誓书翻译为英文。

(36) 25

(37) 柯娇燕,《思考近代早期中国的族群性》(“Thinking about ethnicity”)。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在其经典的《民族与民族主义》(Nations and Nationalism)一书中做了全面论证。

(38) 26

(39) 参见雷克斯(Rex)与梅森(Mason)编《种族与族群关系理论》(Theories of race and ethnic relations),阿兹里尔·巴考尔(Bacal)《社会科学的族性:族性研究文献回顾与述评》(Ethnicity in the social sciences)。

(40) 史密斯,《民族的族群起源》(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22—30。还有阿姆斯壮(Armstrong),《民族主义以前的民族》(Nations before nationalism)。史密斯和阿姆斯壮都是政治学家。在2004年盖伯纳(Guibernau)与哈钦森(Hutchinson)编辑的《民族与民族主义》(Nations and nationalism)专刊中研讨了史密斯的思想,其中14位撰稿人中仅有3位历史学家。参较汤金(Tonkin)等人编《历史与族性》(History and ethnicity)中在研究族性的过程中所讨论的历史学与社会人类学之间的关系。

(41) 即《民族与民族主义》专刊。犹太人是史密斯特别喜欢举的一个例子,当然他们如何具有典型性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42) 例如,郝瑞(Harrell),《中国种族边裔地区的文化遭遇》(Cultural encounters on China's ethnic frontiers);鲍梅立(Brown),《中国大陆与台湾有关族性的讨论》(Negotiating ethnicities in China and Taiwan);杜磊,《脱位中国》。

(43) 柯娇燕,《孤军:满人一家三代与清帝国的终结》(Orphan warriors)和《昧晦之鉴:清帝国理念中的历史与认同》(Translucent mirror);罗友枝(Rawski),《最后的皇族:清代宫廷社会史》(The last emperors);欧立德,《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民族认同》(Manchu way);路康乐(Rhoads),《满与汉:清末民初的族群关系与政治权力,1861—1928》(Manchus and Han)。还有盖博坚(Guy),《谁是满人》(“Who were the Manchus?”);宿迪塔·森(Sen),《研究综述:满洲统治下的中国的新边疆和关于亚洲王朝的历史研究》(“New frontiers of Manchu China”)。

(44) 语言不再被认为一定与某种认同相联系,但对于某些文化综合体来说,它仍然扮演着界标(boundary marker)的角色,例如汉语。

 27

(45) 柯娇燕,《孤军:满人一家三代与清帝国的终结》,特别是第1章和第5章;欧立德,《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民族认同》,275—304。

(46) 不同观点主要集中于柯娇燕《孤军:满人一家三代与清帝国的终结》一书中,此后其他几位学者也承袭了她的观点,包括梁肇庭(Leong),《中国历史上的移民与族群性:客家人、棚民及其邻居》(Migration and ethnicity);欧立德,《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民族认同》。

(47) 分别是:杜磊,《中国的族群认同:一个穆斯林少数民族的缔造》(Ethnic identity in China),47—48;及其《脱位中国》一书各处;欧立德,《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民族认同》,17。柯娇燕《孤军:满人一家三代与清帝国的终结》较早地描绘了这一过程,只是没有为此创造一个专门的术语。这些解释突出了分界过程的重要性,这一著名理论是巴斯在其《族群与边界:文化差异下的社会组织》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此后这一理论又在许多社科论著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参见沃尔曼(Wallman)《语境中的族性与分界过程》(“Ethnicity and the boundary process in context”)。

(48) 28

(49) 详细论述参见刘浦江《说“汉人”——辽金时代民族融合的一个侧面》。

(50) 参见《中国社会史:辽(907—1125)》第14章,428—504;参较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85—159。

 29

(51) 参见王赓武《小帝国的辞令:宋初与邻邦的关系》(“Rhetoric of a lesser empire”)、陶晋生《蛮人或北人:北宋人心目中的契丹人》(“Barbarians or northerners”)。参较贾永吉(Cartier)《中国人眼中的蛮夷:对种族差异的人类学研究的出现》(“Barbarians through Chinese eyes”)。

(52) 虽然陶德文的《宋代爱国主义:迈向中国民族主义的第一步》和田浩的《陈亮与中国的爱国主义:兼谈朱熹的普遍哲学》在谈到与民族主义联系时涉及了族性,但是即便第40页注②中王赓武与陶晋生的文章常被引作宋对蛮夷态度的例证,但以上两篇文章本身并没有用到族性概念。在《求同:女真统治下的汉族文人》(“Seeking common ground”)一文中,包弼德明确避免以这些方式来进行分析。关于族性的不同效果与假设方式,参见汤姆森(Richard Thompson)《族性理论:一个批判性的评鉴》(Theories of Ethnicity)。

(53) 例如,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1。

(54) 30

(55) 柯娇燕,《孤军:满人一家三代与清帝国的终结》,特别是第1章;稍后有欧立德,《满洲之道:八旗制度与清代的民族认同》,特别是第7章。

(56) 最近与此相关的研究有裴士凯(Pearce)的《谁为侯景与何为侯景》(“Who,and what,was Hou Jing?”)。

(57) 31

(58) 目前对此关注越来越多,例如,斯加夫(Skaff),《草原与田园之间:唐代中国与内亚游牧民族的关系(640—756)》(“Straddling steppe and sown”)与《御戎于外?——唐代边疆的军队与安禄山之乱》(“Barbarians at the gates?”);刘一(Lewis),《飞禽与权力的攫取:9—10世纪河西走廊的鸟类生灵所反映的政治地理学》(“Birds and the hand of power”)。参较苏基朗(Billy So)在《五代史论述中的华夷之辨:由〈旧五代史〉至〈新五代史〉》(“Negotiating Chinese identity”)中提出的一些有趣的观点。

(59) 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将这些人称为“辽汉人”(带有一种对在这种语境下“汉人”含义的限定),但是现在我用了一个新词来定义它,虽然是以牺牲语言精炼为代价,但似乎能更精准地表达它的含义。

(60) 违背儒家思想中对君主的责任也是一种背叛[陈保罗(Paul H. Ch'en),《中华帝国晚期的叛国》(“Disloyalty to the state”)],这很难与简单的匪盗行为区别开来[海格(Haeger),《北南之间:洞庭湖钟相、杨么起义(1130—1135)》(“Between north and south”)]。译者按,作者误将Haeger作Haegar。

 32

(61) 实际上,对这样一种普遍的犯罪行为的惩罚也并不总是完全一致。虽然处以死刑从旧约时代起时至今日已司空见惯,但是像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赎罪金制度以及17世纪亚尔冈京语族群(Algonquian groups)中的赎罪奴役制也都表明可以用其他方式替代死刑。

(62) 参见格罗津斯(Grodzins)《忠诚与背叛:爱国与叛国的社会边界》(The loyal and the disloyal),16—17。虽然格罗津斯主要关注的是冷战大背景下的“国家忠诚”,但他对忠的功能与本质的分析,以及对如何变成“不忠”的过程的分析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63) 源于牟复礼在对元代隐逸的讨论中首次划分了节义者、消极者、隐逸者三种类型,并且认为在中华帝国晚期这三种类型是与忠义联系在一起的。牟复礼,《元代儒家的隐逸》(“Confucian eremitism in the Yuan”);鲍吾刚(Bauer),《隐匿的英雄——隐逸理想之创造与瓦解》(“Hidden hero”)。

(64) 另参见何冠彪(Ho Koon⁃piu)《为明殉道?——明清之际士人的殉道精神》(“‘Should we die as martyrs?’”)、韩素珊(Marsh)《周佛海:一个通敌者的形成》(“Chou Fo⁃hai”)、米特(Mitter)《东北神话: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抵抗与通敌》(Manchurian myth)、司徒琳(Struve)《康熙时期几位郁郁不得志的学者:其矛盾心理与所作所为》(“Ambivalence and action”)、魏斐德《地方主义与清征服江南时期的效忠思想:江阴的悲剧》(“Localism and loyalism”)、卫德明(Wilhelm)《从神话到神话:以岳飞传为例》(“From myth to myth”)。

(65) 33

(66) 布林(Burrin),《军事占领时期的历史书写》(“Writing the history of military occupations”)。关于法国维希政权的论著一直在坚持几乎全民抗德的神话,直至罗伯特·帕克斯顿(Robert Paxton)在他的《维希法国:老卫队和新秩序,1940—1944》(Vichy France)一书中注意到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法国人与纳粹是积极合作的。以下著作展现了一幅更为微妙的画卷,在这幅画卷中归顺(accommodation)的思想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参见斯威茨(Sweets)《维希政府的选择:纳粹占领下的法国》(Choices in Vichy France)、凯德沃(Kedward)《沦陷时期的法国:通敌与抵抗,1940—1944》(Occupied France)、布林《战败阴影之下的生活:纳粹德国占领时期的法国,1940—1944》(Living with defeat)。对于中国的史家而言,“归顺”不是一个新的思想,参见费席尔(Fisher)《顺从与效忠:吕留良的生平(1629—1683)》(“Accommodation and loyalism”)。

(67) 他们作为“敌人”的身份可能产生某些相似的影响(参见史怀梅《五代时期的劫掠与边疆社会》),但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

(68) 例如,宋代的忠义之士在他们那个时代声誉显赫。对此的批判性分析包括谢慧贤(Jennifer Jay),《王朝之变:13世纪中国的忠义问题》(Change in dynasties);戴仁柱,《山下有风:13世纪中国政治与文化危机》(Wind against the mountain)。

(69) 刘一《飞禽与权力的攫取:9—10世纪河西走廊的鸟类生灵所反映的政治地理学》一文为人际关系的运行提供了另一种研究范式。戚安道也完成了一部有关魏晋南北朝这一主题的专著。

(70) 34

(71) 另参见苏基朗《五代史论述中的华夷之辨:由〈旧五代史〉至〈新五代史〉》。梁爱菱(Irene Leung)在《12世纪中国有关忠的冲突:以蔡文姬的多重叙述为例》(“Conflicts of loyalty”)一文中注意到了12世纪忠的复杂性。

(72) 戴仁柱在他《新五代史》(英译本)的引言中注意到欧阳修于1036—1039年间草成是书,但直至1077年才付梓。参见欧阳修《新五代史》(英译本),xlvii-xlviii。

(73) 王赓武,《旧五代史》(“The Chiu Wu⁃tai shih”)。

 35

(74) 包括已亡佚的三种文献《五代通鉴》《唐余录》与《九国志》,以及《五代会要》《北梦琐言》《五代史补》《五代史全文》。柴德赓,《史籍举要》,118。

(75) 参见欧阳修《新五代史》(英译本),xlv-lv;刘子健,《欧阳修》(Ou⁃yang Hsiu),105-110;以及砺波护(Tonami Mamoru)撰写的《五代史记》解题,见吴德明(Hervouet)《宋代书录》(Sung Bibliography),63。

(76) 参见陈明銶(Ming K. Chan)《〈资治通鉴〉的史学》(“Historiography of the Tzu⁃chih T'ung⁃chien”);莱温(G. Lewin)撰写的《资治通鉴》解题,见吴德明《宋代书录》,69—70。

(77) 斯波义信(Shiba Yoshinobu)撰写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解题,见吴德明《宋代书录》,72—75。

(78) 关于《契丹国志》的成书年代,参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1:270—274。

(79) 37

(80) 有关《辽史》纂修的论著较多,包括陈学霖(Chan Hok⁃lam),《元代官修史学:辽、金、宋三史的修撰》(“Official historiography”);傅海波,《蒙古统治下的中国史学:民族涵化中史学的作用》(“Historiography under Mongol rule”);戴仁柱,《杨维桢“正统论”中——以政治为导向的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 as politics”),33-72;冯家昇,《辽史源流考与辽史初校》(译者按,作者误作chuxiao);邱树森,《脱脱和辽金宋三史》;愛宕松男,《辽金宋三史の编纂と北族王朝の立场》。

(81) 如果我们考虑到杜希德在其《唐代的官修史书》(Writing of official history under the T'ang)一书中的主要观点——由于受到政治事件的干扰,唐代史书编纂仍未开始制度化,那么这一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82) 陈学霖,《帝制中国的合法性:以女真金朝为讨论的中心(1115—1234)》(Legitimation in imperial China)。另参见第57页注③。

(83) 《金史》也同时被纂修。

(84) 细节参见陈学霖《元代官修史学:辽、金、宋三史的修撰》,尤其是64—68,75—79。

(85) 38

(86) 这些改动大部分较为细小,与明代史家重写宋史时较为明显的改动形成鲜明对照。参见范凌思(Ferenczy)《“中国史家”眼中的华夷关系(14—16世纪)》(“Chinese historiographers”)。

(87) 为便于研究,我的博士论文《由中原北部到辽的越境之举,约900—1005》(“Frontier crossings from North China to Liao)”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了对五人各自不同的记载。

(88)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