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境的类型

越境的类型

根据选择的自由程度给越境分类。但是如何去界定这些非常模糊的东西显然是个问题,加之相隔久远而且常常资料阙如。 (7) 即便如此,确定越境的动机通常也是可能的。

“自愿越境”(voluntary crossing)者无须直接面对外部的威胁,并且史料给我们留有这样一种印象: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变换效忠对象。频繁做出易主决定的,都是那些有抱负的人。他们基于政治利益,通常将此作为一种获取支持的手段,并以此来违抗主人已不受欢迎的命令和要求。在946—947年,自愿入辽的官员通常表现出一种相似的动机,这种动机在附录的两个例子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参见附录,#110,135),两人都以贿赂的方式以求重获任用。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自愿入辽的情况,比如一位妇人为与丈夫团聚自愿由后晋入辽(#64),以及一些无主平民也在10世纪末自愿越境入辽(#176,177,184,208)。对于个人安全的考虑可能也是“自愿越境”的动机。

与辽联盟造成的越境和“自愿越境”不是一回事。与辽联盟者被认为在政治上与辽是平等的,并且他们在寻求辽朝帮助的时候,没有失去自己的自治权。因此,对于那些至少手握一个藩镇的人来说,与辽联盟仅是他们的选择之一。寻求辽的军事援助来对抗更为强大的军事力量是这种联盟的典型特征。例如,后晋和北汉的建立者就分别与辽建立起了这样的联盟,他们为维护在各自政权内的统治权,甘愿奉辽为宗主国(#48,148)。这种关系导致的越境通常是以质子的形式出现的,即以质子来保证对宗主国的效忠。

在“被迫越境”(crossing under duress)的类型中,越境者似乎不愿跨越疆界,但是他们直接面临着死亡的外部威胁,为了保命,他们选择了越境。典型的例子是那些因围城而投降的将领,他们通常倾向于冒死等待援军。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很少有,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有别的选择。大多数跟随这些优秀将领投降的士兵应当属于“被迫越境”这一类型,当然这些士兵各自的越境动机是什么却不得而知。因为偶有与上级的选择不一致的情况,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至少存在一些选择的自由。这种越境类型最不容易界定,因为划分这种越境类型的依据只是一些零散的材料。有时,最微不足道的因素也是选择越境的原因;有时,别无他选也是选择越境的原因。因此,一些越境的行为既可以被归为“被迫越境”类型,也可以被归为另外两种越境类型之一。

“非自愿越境”(involuntary crossing)的类型是指对于越境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这种类型主要是由因落败溃逃而被俘的军队组成,这种越境的类型多与征服以及在战争和劫掠中被俘的人有关。 (8) 当然也包括少数城陷被俘者,以及被扣留的使节和被俘的间谍。“非自愿越境”这种类型是最容易被确定的,只要区分出这些军队是“投降”的还是“被俘”的。虽然就实际行为而言,两者似乎能够画等号,但本研究仍需要区别两者在语义上的不同,因为投降意味着他们具有有限的选择权,而被俘则暗含着他们仍然拒绝越境。

上表2所示,越境方式在本书所论的这一个世纪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10世纪中叶以前,所有的越境者中有不到一半是非自愿的,至少有1/4是完全自愿的,与别国联盟造成的越境也在总数中占有相当的比例。955年以后,人们不太愿意再改变忠的归属。80%的越境行为完全是非自愿的,并且不再有新的联盟出现。虽然辽晋从联盟到交战以及之后的一段时期都与10世纪上半叶非常相似,但政治局势的差异使得越境者受到了不同的待遇。因此,我们将会分以下三个时期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