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性
像韩延徽和张砺一样,我们后来的两位研究对象来自同一个发展时期的不同阶段。通过对比李澣与王继忠的例子,我们发现忠的观念的发展与传播过程是这样的:无论怎样,人们对保持政治忠诚不变的期望越来越高。虽然李澣与萧海贞的结盟被看作是李仍效忠于南朝的证据,但是这也可以被看成李澣为了实现一个边疆政权独立的理想做的最后一搏。相反,对于王继忠而言,主动投向一个新主人的想法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我们无法确定李澣有多不愿为辽效力,但至少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但凡有其他可能的选择,王继忠就不会为辽效力。
李澣和王继忠,与我们前期的研究对象之间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李和王一开始所处的圈子就比韩延徽、张砺、赵延寿的要高。韩、张、赵三人出生在边疆地区,善于抓住机会,愿意尝试新鲜的事物。他们从10世纪上半叶的政治混乱中获益,他们取得的成就靠的是自己。到李澣时,这些“新人”获得快速升迁的时期即将结束,因为边疆地区的政治渐趋稳定,这就减少了因易主而得到擢升的机会。同时,北南双方制度的成熟、朝廷人员流动的减少都意味着,特别是在辽,无须为获得个别人的效忠而煞费苦心。然而,对韩延徽和张砺不好则可能给辽朝的建立造成巨大的损失, (95) 但处死李澣只是辽帝国文坛的一个小损失,因为即使庸君在位,这个帝国也仍能有效地运转下去。
在一系列前后相继的文献中,可以看出对李澣和王继忠的评价走向了截然相反的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澣的品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正面评价,因为李澣至少在表面上为南朝从事间谍活动,这逐渐抵消了他的罪责。相反,对于王继忠的记载展现出了对他的行为越来越矛盾的心理,甚至当事人自己以及与之同时代的人已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质疑。
《旧五代史》的记载在对李澣的普遍赞誉与他仍效忠于南朝之间做了一个平衡。李澣虽有文学才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旧五代史》没有提及他的道德品质。虽然《新五代史》对李澣没有足够多的关注,但也寓褒贬于叙事。《新五代史》通过暗示李澣的醉态与石敬瑭废置翰林学士之间的联系,揭示了李澣的道德缺失。他的间谍行为未能使之将功补过,因为欧阳修根本没有提及这些。然而,《通鉴》的记载在李澣的醉态和道德缺失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它以一种新的方式详细记述了他的间谍活动,既反映了他的道德缺失,又展示了他仍效忠于南朝。《宋史》对李澣的间谍活动记述更多,这意味着他可能在某段时间充当了南朝在辽的间谍(《册府元龟》的记载最为详尽,展示了李澣为后周效力达到了怎样的程度)。或许令人惊讶的是,《宋史》提及他逃跑一事只是一笔带过,但是《宋史》删掉对李澣醉态的记述,则意味着他的道德不再受到质疑,这等于为李澣树立了一个名垂千古的正面形象。我们能够在一些文献中看到对李澣动机的不确定性的记载,但是这种不确定性已从官修的《宋史》中消失,这一14世纪官修的《宋史》宣称李澣是“自己人”无疑是为他身为辽朝官员进行辩护。
南方系统文献中对王继忠的记述反映了大家对越境行为的态度越来越严苛。《东都事略》和《隆平集》展现了王继忠的美德超越了自己的父亲,并且以与辽奋战回报朝廷的厚爱。宋方认为他已英勇就义,但是后来辽让他求和,他成为澶渊之盟的缔造者。他以希望回家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南朝继续效忠的愿望,但正是这个誓约阻碍了他实现愿望。《长编》对王继忠极力避免被俘以及他要求回到南朝给予了最为详细的记述。虽然他并未被安排去求和,但他鼓励辽寻求和平的谈判。而且,在他的信中讲到他为自己在辽任职而苦恼,并为效力于辽而愧疚。虽然《契丹国志》忽略了这封信,但《宋史》收录了它。 (96) 《宋史》似乎也致力于消除对王继忠越境行为的谴责,它强调了王继忠面临的危险,并且指责了其他将领的怯懦。所有这些文献显然没有对王继忠内在的道德品质进行评价。我们发现《宋史》对他评价最多的就是说他赢得了宋朝储君的信任。王继忠缺少其他值得称赞的品质,他所有的名声都来自他被俘时的抵抗和对澶渊之盟所做的贡献。除《契丹国志》外,在其他文献中,王继忠心系南朝都是确凿无疑的,但是从评论王继忠的人数以及他们的矛盾心理来看,王继忠未能以死殉国一事给后来的评论者造成了巨大的困扰。
相反,《辽史》用了一贯的处理方法来记述王继忠的越境行为。很明显王继忠的越境没给他带来什么痛苦,他以为辽效力而闻名。他是有道德的儒家官员,品行正直,维护道德,尽职尽责,敢言直谏。 (97) 只有与南方系统的文献相结合,我们才能揭示出王继忠所处环境中更为复杂的一些方面。他在促成澶渊之盟谈判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意味着他有跨坐在新出现的边界两边的能力,这为时人说他“尽忠于两国主”提供了佐证。王继忠代表南朝为其效力,是对韩延徽及其家族心系南朝传统的继承,但是他对南朝的依恋似乎更为强烈,主要是因为他想身体力行另一种忠的理念。
早期的越境者往往自主行动,而且有很大的选择空间,但王继忠能够为两个国家效力,却是宋辽日益强化的对立形势造成的。王继忠不同于他的前辈,因为他帮助双方确立了一条正式的政治与领土的边界,这条边界反映了他所认可的与忠相关的政治边界;然而,他的前辈只是在跨越它时,这些政治边界线中的某一条才能体现出它的存在,并且这些边界线正在慢慢获得相应的领土和其他一些方面的东西。但是当王继忠想回到南朝最终被拒绝时,他像早期的越境者一样,显然非常乐意为辽效力。王继忠没有辜负他的名字“继忠”二字,并且他的例子表明对忠的概念的阐释已完成由实用主义到理想主义的转变,这种实用主义是在可以有多种选择机会的背景下产生的,而理想主义是在彻底限制选择的背景下产生的。对于王继忠本身而言是不幸的,他恰好赶上了这一转变;后来的评论者并不认为他的行为有多么值得同情。
虽然大部分早期的越境者都没有遭到南方文献的批评,反而他们心系南朝被一再强调, (98) 但是王继忠在《辽史》和《宋史》本传的《论》中遭到14世纪正史纂修者的谴责。辽宋二史《论》的作者坚决反对宋代为王作传之人为突出他的英勇抵抗所作的努力,并且他们既不相信王继忠随后在宋辽和平中起到的作用,也不相信他要返回家乡的渴望。王继忠与其他越境者不同的地方在于,王是为基盘已定的王朝效力之人,这就决定了14世纪的史家会如何看待他。毋庸讳言,对14世纪的人来说,抛弃一个稳定的王朝是违背道德的最严重罪行。因此,对于这些史家来说,越境行为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而他们在言及王继忠其他一切与之相关的事情时,都是戴着有色眼镜的。他们考虑的不再是王继忠是如何越境的,或是此后他做了哪些好事,他们唯一关注的就是他的确越境了。王继忠对于创造元末史家生存的世界贡献巨大,在那个世界里政治、疆域和文化的边界得到清晰地划分,并以此塑造着人们的行为。虽然王继忠促使了这些情形的出现,但他当时无法南归一事,以及在三个半世纪后,官修史书认为他虽保有对宋的忠诚却做得不够时,都说明他又多么不容于他所创造的这个世界。如果王继忠要使元朝那些正史《论》的作者满意的话,他必须以死殉国而不是越境入辽。但如果他真这么做了,那么14世纪的世界看起来将会是另外一番景象。 (99)
(1) 149
(2) 有关李澣的文献:《旧五代史》51:694,76:1009,77:1013,79:1043,82:1091,84:1108,112:1482—1483,119:1586;《新五代史》29:320,73:902;《通鉴》278:9095,282:9218,284:9273,287:9364,290:9479,294:9601;《契丹国志》4:43;《辽史》4:60,6:70,47:779、782,103:1450(《传》);《宋史》208:5349,262:9062—9063(《传》)、9066;《辽诗话》A:15b;《辽诗纪事》4:9b;《辽史拾遗》21:399—400;《辽史拾遗补》5:123;《辽文萃》1:3a(29);《辽代文学考》A:30a;《全辽文》72;《全唐诗》11:770:8748;《全唐文》861:12a;《全五代诗》12:265;《全五代诗附补遗》11:203;《宋史新编》72:5a。《长编》于977年与979年记有李瀚,“瀚”可能作“澣”,但我们所说的李澣死于962年。
(3) 有关王继忠的文献:《隆平集》18:686—687(《传》);《长编》45:971,49:1066—1067,51:1125,52:1137,54:1190、1192、1196,57:1265、1268—1269,58:1278—1279、1282—1283、1285—1286、1291、1294、1296;《东都事略》42:647—648(《传》);《契丹国志》7:63、67,13:143,14:152;《辽史》14:158、160,15:172、179,16:185,47:789,81:1284—1285(《传》)、1286、1287(《论》),85:1314、1316,88:1340,115:1521;《宋史》7:121、125—126,257:8951,278:9465,279:9471—9472(《传》)、9493(《论》),280:9507,281:9520,285:9614,287:9658,290:9705、9710,324:10474。
(4) 《东都事略》(1186)与《隆平集》(1142)对王继忠的记述几乎一致,并且两书的主要史料并非来自《宋史》(参见海格在吴德明《宋代书录》中撰写的《东都事略》解题,90)。
(5) 这里的李澣并非如《四库提要》与《全唐诗》所言,其为儿童蒙学书籍《蒙求》的作者。唐代《蒙求》在日本的古钞本与敦煌残卷本证实了宋代文人认为该书的作者为另一个更早的李澣是完全正确的;毕索娟,《世所仅见的辽版书籍——〈蒙求〉》。
(6) 参见胡三省注(《通鉴》278:9095)。《李回传》见《旧唐书》173:4501—4502,但未见于《新唐书》。
(7) 例如,《五代史补》3:6a—b。宋初文人苏易简(958—996)也称其“词藻特丽,俊秀不群”;《辽史拾遗补》5:123引《续翰林志》;《辽史纪事本末》18:346。有关初唐四杰,参见倪豪士(Nienhauser)《印第安纳大学传统中文手册》(Companion to traditional Chinese literature),尤其是105—108。
(8) 《宋史》262:9062;《通鉴》278:9095(他被贬谪是在933年十一月十四日)。
150
(9) 《旧五代史》76:993—1000。
(10) 唐代文人韩愈在其《董公行状》中注意到,皇帝以其谨愿,使其为翰林学士。转引自《汉语大辞典》9:888。
(11) 《新五代史》29:320;也见《旧五代史》79:1042。
(12) 《通鉴》282:9218。
(13) 元人胡三省强调了这层内在的联系;《通鉴》282:9218。通过对比“李澣之酒失,罢之是也,因而罢翰林学士,非也”,胡暗示李澣酗酒仅是石敬瑭罢免其周围儒生的借口。
(14) 陈继儒(1558—1639),《古今诗话》,引自《辽史拾遗》21:399;在《辽史纪事本末》18:346中略有删节。
(15) 151
(16) 参见史怀梅《剑桥中国五代宋史:五代》。
(17) 此事系于944年六月,分别为六月二十八日与七月十六日。《通鉴》284:9273;《旧五代史》82:1091;《新五代史》29:320。
(18) 桑维翰在张彦泽劫掠汴州期间被其所杀。展示其他有才能之人的《传》及现存文献有:冯道——《旧五代史》126:1655—1666;《新五代史》54:612—615;《全五代诗附补遗》9:150—151。李崧——《旧五代史》108:1419—1421;《新五代史》57:653—655。和凝——《旧五代史》127:1671—1674;《新五代史》56:639—640;《全五代诗附补遗》11:191—199。
(19) 仅《通鉴》287:9358提及和凝。参较《契丹国志》4:42;《旧五代史》100:1331。
(20) 《通鉴》287:9377将此事系于947年九月。其他官员重新效忠于南朝。此处仅《契丹国志》提及李澣。我们并不清楚兀欲为何当时从几乎整个后晋的官员中选择这些人随其北归。德光曾抱怨官吏废堕(《辽史》4:60),并且先前听从建言,先令有职事的要员随行。
(21) 《五代史补》3:6b。
(22) 《辽史》103:1450。
(23) 《辽史》47:779。
()* *译者按,“北朝皇帝”,作者原误作“南朝皇帝”(southern emperor),揆上下文此处应作“北朝皇帝”(northern emperor)。
(24) 《辽史》(6:70;103:1450)关注的是李澣谋南奔被发觉之后的事情,这意味着辽方可能从未深入了解整个事件。《宋史》李澣本传(262:9063;也见《通鉴》290:9479)提供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记述,李澣传的作者使用的史料很可能来自李氏家族。然而《册府元龟》(完成于1013)提供了最为详细的记载,这些记载被收录进《辽史纪事本末》,其中包括三封信:《辽史纪事本末》18:345—346,该书也从《通鉴纲目》中引述了相关记载。这些信件也被收录于《辽文萃》3:4b、7b—8a,5:10a,以及《全辽文》4:72。
(25) 152
(26) 《旧五代史》112:1482。
(27) “慕”同时有“渴望”与“倾慕”两层含义。
(28) 《旧五代史》41:570;《通鉴》277:9052;《辽史》3:32。
(29) 《辽史纪事本末》18:345—346。
(30) 153
(31) 《与兄涛书》引自《全辽文》5:10a及《全辽文》4:72。也见《全唐文》861:13a。
(32) 《宋史》262:9063。
(33) 154
(34) 《通鉴》290:9479。
(35) 《辽史》6:70。
(36) 始于951年十二月。《通鉴》290:9469及以后;《旧五代史》112:1479及以后。
(37) 他也可能是有意避免与辽直接产生摩擦。三个月后,他诏令北面沿边州镇自守疆场,不得入北界俘掠。
(38) 《辽史》6:70。如果以信使日行300里(150公里)的速度飞驰前行,那么上京与汴州相距1 100公里需七日。但两地实际距离更长,田可能走得更慢。
(39) ②《辽史》103:1450。
()* *译者按,“下吏”实指下狱审理,作者误解为贬为下级官吏。
(40) 参见孟广耀《辽代汉族儒士的“华夷之辨”观念》,尤其是67。
(41) 155
(42) 《附录》#91。本传见《辽史》85:1317。
(43) 《辽史》103:1450。
(44) 《辽史》6:77—77:87(译者按,作者注释有误,应为《辽史》7:87)。
(45) 据现存碑文记载,奉国寺可追溯至1020年,迄今仍在辽宁义县。李澣被禁锢于此是唯一证明该寺建立较早的证据,参见夏南悉《辽朝的建筑》,88,引自竹岛卓一《遼金時代の建築と其佛像》,54。同时,也要对梅维恒(Tracy Miller)先生表示感谢。
(46) 156
(47) 谢慧贤,《王朝之变:13世纪中国的忠义问题》。
(48) 157
(49) 韩延徽致仕在耶律璟执政的应历年间(951—968),很可能就在953年德光母亲述律后(现在称为应天皇太后)死的那一年。她因支持其第三子代替其孙兀欲继承德光的皇位而被放逐至上京,虽然韩延徽可能与其过从甚密,但他似乎并未卷入皇位之争。《辽史》5:63—64;74:1232。
(50) 《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6;《宋史》279:9471。《辽史》81:1284言不知何郡人。
(51) 《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6称其为殿直或殿直侍。虽然任该职者有时为太监,但王继忠已娶妻生子。在《宋史》279:9471中,并没有很明确地表达出王继忠父亲的死与此次任命存在因果关系。
(52) 158
(53) 《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6;《宋史》279:9471,287:9658。
(54) 《长编》45:970,49:1066;51:1125,52:1137。也见《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6;《辽史》81:1284;《宋史》279:9471。
(55) 参见沃西《以外交求生存:吴越的对内对外关系,907—978》,66—67、195及其后、238及其后。
(56) 《辽史》81:1284。也见《辽史》14:158,85:1314、1316。
(57) 159
(58) 《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6。
(59) 《长编》54:1190;《契丹国志》7:66—67。
(60) 160
(61) 《宋史》279:9471—9472。
(62) 参较《宋史》7:121。王超本传与桑赞本传未指责两人畏缩,并且王超本传详细记载了对其退师的调查,并将全部的责任推卸给了两位裨将,从而保全了王超与桑赞的声誉。《宋史》278:9464。
(63) 161
(64) 《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6;《长编》54:1193;《宋史》279:9472。
(65) ③《辽史拾遗》20:392,引自《王文正公笔录》。
(66) 《宋史》287:9658。此非越境入辽为宦官者赵安仁(《辽史》109:1481)。
(67) 162
(68) 《宋史》285:9614。
(69) 《玉壶清话》4:3b,引自《辽史拾遗补》5:119。
(70) 《宋史》279:9493。
(71) 163
(72) 《辽史》81:1287。
(73) 但在《宋史》中,欧阳玄是以一种在元代以前较为普遍的方式肯定了宋代的忠义之士。
(74) 参见周军《徐铉其人与宋初“贰臣”》,126及其后。
(75) 《新五代史》54:611—612;《通鉴》291:9511—9513。
(76) 《长编》57:1268;《契丹国志》7:67;《辽史》81:1284。关于承天,参见杜希德与蒂兹《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辽》,87—91。
164
(77) 《辽史》81:1284。
(78) 王继忠在澶渊之盟中的作用在此未受重视,但也有许多中文论著对此进行讨论,包括蒋复璁,《澶渊之盟的研究》(译者按,作者原作“Song Liao Shanyuan mengyue”似误,一是蒋氏似乎未撰写过此篇文章,二是《参考文献》也未列《宋辽澶渊盟约》);王民信,《辽宋澶渊盟约缔结》;以及施瓦茨-席林,《澶渊之盟》,特别是40—50。
(79) 《长编》57:1268;《契丹国志》7:67。
(80) 《长编》57:1268—1269,58:1278、1283、1285—1286、1291;《契丹国志》7:67;《宋史》7:125—126,279:9472、9520;《辽史》14:160,81:1284。南方系统的文献说澶渊之盟以后宋方的使节附赠礼物给王;《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7(译者按,作者原误作《隆平集》18—687);《长编》62:1391;《宋史》279:9472。《辽史》王继忠本传将馈赠礼物一事记于双方谈判开始之前,那么就将开启双方和平谈判置于了馈赠礼物的背景中。如果《辽史》所记无误,那么南方的文献记载王打开信札则首先暗示了他仍旧活着,这就意味着宋朝承认了自己的记载有意忽略了一些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情。
(81) 施瓦茨-席林,《澶渊之盟》,41。
(82) 《长编》57:1268。译文参考了施瓦茨-席林《澶渊之盟》,110。
(83) 165
(84) 这一理由再次作为1644年之前明代文人为满人效力以及国民党投靠日本者如汪精卫之流的理由,在以上两例中仍可以选择继续为防守的一方效力;参见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与傅葆石《消极、抗日与通敌:沦陷时期上海的思想抉择,1937—1945》。当然到目前为止,道德忠诚一直是新儒家的核心价值,并且通常以应试以及指导民众运动的方式被反复灌输。王继忠便缺少这样一个明确的准则指导他的行为。何天明在《澶渊议和与王继忠》中也持与之相似的观点。
(85) 参见傅葆石对于上海日据时期通敌者负罪感的讨论,参见《消极、抗日与通敌:沦陷时期上海的思想抉择,1937—1945》,126—133及参考文献。17世纪的诗人吴伟业也后悔未能为明崇祯帝殉国;魏斐德,《17世纪的浪漫派、节义派与殉道派》,639。还有很多例证。
(86) 《辽史》81:1284。札子结尾开头的话也可以理解为:“如果辽人同意的话,你可以自行与辽协商通和一事。”但这仍旧意味着王要告知宋何时遣使为佳。
(87) 蒋复璁《宋真宗与澶渊之盟》认为王继忠被俘是宋计划在辽廷培植一个间谍。王民信《澶渊之盟的检讨》驳斥了此说。
(88) 166
(89) 施瓦茨-席林认为这很可能是赵恒为顾全面子的一种策略,参见《澶渊之盟》,42。
(90) 《东都事略》42:647;《隆平集》18:687;《长编》62:1391;《宋史》279:9472。
(91) 《长编》62:1391。
(92) 167
(93) 有关伐高丽,参见杜希德与蒂兹《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辽》,87—91。
(94) 《辽史》88:1340。
(95) 168
(96) 169
(97) 有关王继忠敢言直谏的品质,参见王对圣宗派遣萧合卓伐高丽的建言,即从王继忠直谏圣宗至圣宗不纳到最后证明其建言的正确。《辽史》81:1285—1287,88:1340。
(98)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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