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型特殊目的载体(SPC)

第一节 公司型特殊目的载体(SPC)

公司是大多数国家资产证券化中SPV主要也是最早的组织形态。公司这种组织形态能够作为SPV,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是一个普遍被接受的法律载体,能够独立地拥有资产并发行证券。以公司作为资产证券化的SPV,可以直接依靠既存的相关制度,避免了制度重复建设的高昂成本。

但在SPC的具体规则上,各国还是因自身法律传统和资产证券化实践有所区别。在美国,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较为充分的选择权。大陆法国家和地区引入资产证券化较晚,主要还是借鉴了美国的实践。而且一直以来在法律传统上都倾向于自上而下的制度构建,所以一般会通过专门立法的形式对SPV的组织形态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SPC经过为适应资产证券化活动而进行的改造后,已具有了独有的特征和规则。下面就SPC进行专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