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过程总结起来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

1.萌芽阶段:在2000年前后,小规模、试探性地由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以资产为担保发行了一系列债券,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行的2亿美元债券。但这一阶段的各种尝试并不具备成熟资产证券化中以财产本身进行融资的特征,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一种基于自身信用的融资行为。

2.试点阶段:指的是在2005年至2008年,资产证券化开始正式在我国试点的标志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颁布。这一阶段进行的资产证券化以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为主,也实施了一些应收账款、汽车抵押贷款等资产的证券化。在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尝试性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为今后这一业务的广泛开展积累经验。但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断了这一阶段有益的尝试。

3.高速发展阶段:自2012年起至今,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活动重新启动并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则以《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下发为标志。这一阶段的高速发展体现在:参与者方面,除银行外、信托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种类方面,信贷资产、信用卡资产、汽车金融资产以及企业应收账款等各类金融资产都成为了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证券品种方面,除了传统的信贷支持证券(信贷ABS),还有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企业ABS)以及资产支持票据(ABN)。市场规模方面,仅在2015年年末,资产证券化市场存量为7703.95亿元,同比增长129%。[1]

我国资产证券化是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市场现代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传统单一的以银行信贷为中心的融资市场已经无法适应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的需求,打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就成为了各界共识,其中一个重点领域就是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2]对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曾进行了精辟的总结:“一是能改善银行信贷结构,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二是能够促进银行转变盈利模式;三是能健全市场定价机制;四是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增加投资者选择;五是适应金融对外开放。”[3]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从试验到全面铺开的过程较短。首先开展的就是2005年起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直至2012年资产证券化活动重启后,各种类型资产的证券化活动依次展开并取得良好发展。在被称为资产证券化爆发年的2015年,原银监会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备案制和注册制,证监会批准展开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原保监会印发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保险产品ABS开展,住房公积金证券化的推进工作正式开展。[4]若不考虑因全球金融危机中断的时间,短短七八年,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就从零起步达到了较为发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