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概况】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胜各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简称县纪委监委),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地址在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盛园路6号。
【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委二次全会】2022年2月22日,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龙胜县委党校会议中心召开。出席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0人,列席123人。县委书记雷陈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四家班子其他领导,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回顾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
全会审议通过了莫柳红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建设清廉龙胜,为全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草案)》。
【“两个维护”】 2022年,县纪委监委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创新实施“网格化”监督模式得到上级纪委监委高度认可,即全县纪检系统划分8个一级网格、32个二级网格和187个三级网格,实行三级联动。按照“一季度一清单一例会”方式开列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把全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严肃换届纪律风气、疫情常态化防控、县庆项目等纳入监督重点内容,发现问题84个,开展个别谈话38人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放《政治监督抄告单》60余份,助推政治监督“有形”又“有力”。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创新实施巡察“双出席”高规格反馈模式,压紧压实各方巡察整改责任。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2022年2月22日,县纪委召开笫十五届纪委二次全会 (县纪委监委 供图)
【作风建设】 2022年,县纪委监委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风腐一体纠治、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靶向纠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深入治理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个,处分12人。以小切口为抓手,专项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酒驾醉驾、窗口单位工作纪律等问题,共签订《反对“四风”承诺书》2800余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个,处分8人,就酒驾、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4期,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支持信赖。坚持纠建并举,深挖“四风”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督促各单位完善相关制度13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监督执纪】 2022年,县纪委监委抓细抓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提醒、监督。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搭建“流动接访台”,下沉到群众身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向群众宣传信访举报知识,知晓率得到提升,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165件次,受理91件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1.1%、24.9%、2.7%、1.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686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7人次。抓实“一把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发力,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县纪委书记同下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谈问题促整改”工作,分批次与10个乡镇、40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督促党委(党组)“一把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重大案件专题审议制度,县委常委会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违纪系列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切实加强县委常委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30名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积极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让“跌倒干部”重振精神再出发。
【“三不”机制】 2022年,县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共处置问题线索293条,立案97件,其中乡科级22件;处分85人,其中乡科级18人;办理留置案件4件;挽回经济损失1021.63万元。紧盯重点,系统施治,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件。开展了工程建设、粮食购销、供销等领域专项整治。做好案件查办“整篇文章”,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党员通报大会、警示教育会等35次,剖析典型案件6件,推动整改建章立制20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基层、进机关活动,深入平等镇、瓢里镇、公安局等9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宣讲。组织新任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新任村(居)民委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基层组织廉政教育防线。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400余篇,县纪委监委荣获2021年度桂林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将廉洁文化元素寓情于景,打造了“侗乡廉韵”廉政文化园,接待党员干部群众1200多人次,让群众与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廉洁清风。

2022年夏,县纪委工作人员到农户家中调研 (县纪委监委 供图)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2022年,县纪委监委把民心所向作为努力方向,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严查什么,全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5起,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持续深化“打伞破网”,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充分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加大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力度,共印发宣传手册1000余份,对政法系统人员开展集体约谈2次。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查处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提前介入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1件,制发《龙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情况通报》红榜3期、黑榜2期,县纪委监委获评2021年度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022年,县纪委监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紧密联系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组织党员干部到全州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贵州黎平会议纪念馆、乐江镇江口村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3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继承革命传统、赓续精神血脉。强化实战锻炼,共抽调24人次组建3个审查调查工作专班,提升审查调查能力。突出专业训练,创新开办“周二早课堂”11期,培训600余人次,干部讲课水平、课件制作水平和理论知识得到双向提升。积极推进新一轮高质量全员培训,通过“引进来”的方式组织培训1期65人次;运用“走出去”的方式到广西大学组织培训2期66人次。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零立案、零处分。建立健全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班子领导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65人次,剖析典型案例6件。 (李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