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22年12月,全县在享城乡低保对象5639户13875人,其中,农村低保5200户13001人,城镇低保439户874人;脱贫户和监测户享受低保8047人,全年城乡低保对象累计16104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115.958万元。2022年1月—9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10月调整为每人每月770元;2022年1月—9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300元,10月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2022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4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243元。城镇低保A、B、C类分别每人每月540元、420元、360元;农村低保A、B、C类分别每人每月360元、255元、210元。
【特困人员供养】 2022年,龙胜县严格执行特困人员申请审核审批程序,遵循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2022年1月—9月,城镇特困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75元,10月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2022年1月—9月,农村特困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75元,10月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按桂林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30%分别发放全护理和半护理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费用,即分别为每人每月858元和429元的护理标准。2022年12月,全县在享农村特困对象797人,城镇特困对象57人。全年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累计1013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749.420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累计发放105.88万元,使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临时救助】 2022年,全县发放临时救助累计1191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33.42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410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4.606万,价格临时补贴5965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5.2898万元。
【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 2022年,县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4人次,站内救助47人次,站外救助187人次。2022年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我站在县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以学习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首先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其次抓好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为了加强对救助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入住的救助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定期对全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于晚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在线轮班进行巡查制,防止打火机,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带入,确保站内受助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对于饮食方面的卫生安全也一样特别重视,站内的所有职工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上岗),对于给予受助人提供的饮食都会有留样以备检测。实施主动救助,完善救助措施,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该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每年定时开展“6.19”全国救助宣传周活动,夏日送清凉和寒冬送暖专项行动。做好滞留人员的寻亲推送工作,及时帮助长期滞留人员寻找到亲人。
2022年,全县共有未成年孤儿18人,每月按时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每人每月1022元,全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235人次,24.00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4.55%。成年孤儿8人,享受每人1万元1学年“助学工程”福彩基金,全年累计发放“助学工程”福彩基金8.12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13.79%。2022年全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6人,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22元,全年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610人次,60.857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38.72%。同时帮助孤儿、在读成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上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2人,每人350元,共2.52万元。切实保障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2022年6月,县民政局领导到乐江镇地灵村五保院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及对特困对象集中供养工作调研 (县民政局 供图)
2022年,县继续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县合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4395人次,595.17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706人次,245.6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689人次,349.51万元。有效维护了残疾人权益,提高了残疾人生活水平。
【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2022年,龙胜县的高龄津贴标准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400元,90~99岁每人每月高龄津贴150元,80~89岁每人每月高龄津贴50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50010人次,310.02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2.73%。其中,80~89岁老人,发放44356人次,221.985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2.58%;90~99岁老人,发放5525人次,82.875万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2.73%;100岁以上老人,发放139人次,5.16万元,比2021年同期负增长5.43%,有效提高高龄老人生活水平。
【养老服务工作】 2022年,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066张,本级政府创办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个,床位196张,乡镇社区和日间照料中心10家,农村五保院、幸福院共88家,养老床位87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为86.2%。2022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瓢里镇敬老院、上塘村五保院、江底乡城岭村、伟江乡崇林村、马堤乡张家村农村五保院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入住人员的入住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
(民政局 于美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