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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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主要行使工作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拟定全县财税发展规划和财政分配政策;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和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主管年度财政总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支出计划,依法监督县、乡两级总预算的执行,做好资金调度和调配;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事业财务管理股、农业财务管理股、综合非税征收监督股、企业经建股、社会保障股、国资会计管理股、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股共11个职能股室;二层机构有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政府债务管理中心、金融中心、投资评审中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管理服务中心、资金管理所、10个乡镇财政所。

2022年,局机关在岗职工53人,其中干部51人、工勤人员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30人,大专学历19人,中专学历3人。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各股室配股长(主任)1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

【财政收入】 2022年,县财政局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咬住收支目标,积极组织各项收入,从严控制支出,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的稳定。2022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45252万元,完成年度年初预算48655元的93%,同比增收1019万元,增长2.3%。其中,税务部门完成34335万元,同比减收4036万元,下降10.52%;财政部门完成10917万元,同比增收5056万元,增长86.27%。

2022年3月,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县财政局 供图)

【非税收入】 2022年,县财政局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进,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严格票据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大力组织收入。2022年,全县政府非税收入完成25434万元,比上年31293万元,下降18.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123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5057万元,增长69.5%;政府性基金收入130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10916万元,下降45.5%。

2022年,县财政局局干部实地调研指导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作 (县财政局 供图)

【财政支出】 2022年,县财政局坚持“量入为出,在保有压”的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的安排优先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及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增长需要以及自治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2022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06616万元,同比增长2.28%。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2022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五个财政”,紧紧围绕“积极开前门,坚决堵后门”的工作理念,严格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2年共争取到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324.97万元;专项债券1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1500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2022年,县财政局秉承着“为农民谋利益”的原则,努力推进政策落实工作,为群众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实惠。2022年,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奖补建设项目87个,财政奖补资金294.22万元,村民自筹资金15.45万元,其中村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1个,总长22.78千米;新挖砂石路项目1个,2千米;小型水利设施15个;公共活动场所建设11处;路灯亮化项目20个,共914盏;桥梁1座;公厕3座;其他公共设施2个,乡村风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等其他项目2个,共覆盖11个行政村,受益人口为0.8万人。贯彻落实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现水稻保险全覆盖,投保面积9.26万亩,投保保险总额7409.54万元,投保总保费222.24万元;森林保险全覆盖,其中公益林107.88万亩,投保保险总额107880万元,投保总保费161.82万元。商品林面积197万亩,投保保险总额246250万元,投保总保费394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落实,提高了群众抵抗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财政投资评审】 2022年,县财政局以服务全县财政投资项目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完成评审工作任务。全年共计完成各类预结算项目评审140个,送审金额为7.72亿多元,审定金额为7.21亿多元,审减金额为0.51亿多元,综合审减率为6.61%。评审内容涉及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等项目。为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财政建设项目资金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政府采购】 2022年,县财政局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采购监管,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2022年,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5069.71万元。其中,工程类16507.22万元、货物类3028.58万元、服务类5533.91万元,总节约资金1664.6万元,节约率6.64%。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按照预留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022年,全县采购单位预留采购份额为7.53万元,完成采购交易11.25万元,完成率达149.4%。

【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022年,县财政局积极开展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龙胜县衔接资金1.734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354万元、自治区资金7582万元、市本级资金1579万元、县本级财政投入6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支出1.6839亿元,支出进度97.06%。

【统筹财政涉农资金】 2022年,县财政局细化工作举措,创新整合机制,统筹项目谋划,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切实将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2022,全县纳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149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54万元,自治区资金7582万元,统筹整合资金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生产发展8069.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5478.69万元、其他1388.01万元。全年支出14876.9万元,结余59.1万元,支出进度99.6%。

【财政监督管理】 2022年,县财政局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以“确保两个安全、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为目标,从健全制度、促进管理入手,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保障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完成对10个乡镇财政所的“回头看”专项检查,收回重复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金额0.87万元,整改问题1个,做到检查有结果、整改有着落。

【金融服务】 2022年,县财政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法规、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督促、协调落实县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驻龙胜各类金融机构,负责政银企对接、合作工作,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做好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

2022年,县财政局开展为民办实事志愿活动 (县财政局 供图)

2022年,全县存款余额84.91亿元,同比增长8.5%,贷款余额74.31亿元,同比增长7.6%。2022年,龙胜县“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共投放9.84亿元,完成放款726笔,自治区财政和县本级财政共需贴息合计1972.2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应贴息788.91万元,县本级财政应贴息1183.36万元。

(秦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