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妻
2025年09月26日
典妻
清法律中有这样一条:将妻或妾典雇于他人的,杖打八十。尽管如此,典妻却屡禁不止。典妻,就是把妻子暂时租借给别人,取得一定租金,到期后再赎回来,这类事在宁波乡间时有发生。有一樵夫唐某,虽然母亲、妻子在家织席编鞋,帮助他支撑家庭,然而,他们仍然常常挨饥受冻,苦不堪言。这年遇上灾荒,他们更是难于度日。唐某听说邻村有一姓王的,因为没有儿子,想典别人之妻为他生子,唐某便与母亲商量,要把自己的妻子典给他。妻子听说后不答应,唐某说:“妇人失节虽是大事,母亲饿死事更大。”妻子只好听从,典给姓王的,以一年为期。
唐某之妻颇有姿色,深得王某的宠爱,马上就要到期了,王某却不想让她走,于是,把契约上的“一字”改为“十”字。虽然过了赎期,唐某却没有办法把妻子赎回来。唐某的妻子非常伤心,她对人说:“我强忍着活下去,以为过不了多久就可重与丈夫团圆。如果推延到十年,我也行将就木了,赎我还有什么用呢?”于是,唐某的妻子投水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