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媳为娼

逼媳为娼

清时,天津城里的妓女,大多来自杨柳青和独流镇等地。这些地方不循礼法,民风淫荡,远远超过《诗经》上所说的“溱洧”之地。

有一少妇刘氏,也是杨柳青人,她的婆婆在富户田某家做佣工。田某得知她家儿媳妇长得很美,便用重金收买老妇,与之串通一气,让她叫儿媳妇来田家做些缝缝补补的活计。刘氏起初不愿去,但被婆婆强逼,无奈只好答应了。

刘氏到了田家以后,开始针线活不多,吃的喝的却很丰盛,主人对她似乎也很尊重,刘氏便安下心来,每日认真地做那点儿活计。几天以后,在一个暮色将近的傍晚,田某忽然来到刘氏住的屋子,撕去了那张假装正经的嘴脸,露出轻薄下流的真相。他嬉皮笑脸地用言语挑逗,刘氏不予理睬。田某竟恼羞成怒,直扑过去要用强力侵犯刘氏。刘氏夺门而出,一口气跑回家中。田某并不甘心,继续给老妇钱财,让她劝导儿媳妇前来就范。老妇告诉了儿子,儿子也认为是件有利可图的事。于是母子二人从早到晚轮番数落媳妇,企图说服刘氏,媳妇一怒之下投水自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