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 争 论

第一章 战 争 论

“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1]。战争,是人类社会的异化物。出于政治的、经济的、种族的、宗教的种种原因,当谈判桌上的对话破裂之后,人们便运用武器来继续辩论。“人世难逢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流遍了,郊原血。”[2]

就战争本身而论,它只能带来灾难:人员的伤亡,物资的损耗,已往文明成果的毁灭……失败的一方固然国破家亡,胜利的一方也伤痕累累,元气大伤。从这个意义上讲,战争没有胜利者。正因为如此,中国兵家历来强调:“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3],“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4],“贫民伤财莫大于兵,危国忧主莫速于兵”[5],因而主张对战争须持慎之又慎的态度,“不得已而用之”,而绝不能穷兵黩武,一味用强。“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殚;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6],“故国虽大,好战必亡”[7]

对战争持谨慎态度,只是事情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当战争已不可避免,非战不可以求得生存发展的时候,中国兵家又十分坚定地认为:“兵之于人之国也,有以用而危,亦有以不用而殆矣”[8],“以战去战,虽战可也”[9]

“以战去战”,就是用正义的战争去制止非正义的战争,用强力去制止邪恶。战争的功能与战争的性质从来就密切相关。“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10],“存亡平乱,为民除害”[11],这样的战争,就是正义之战;这样的军队,就是正义之师。坚持战争的正义性,是中国兵家思想的重要精华。(https://www.daowen.com)

既注意到战争的负面影响,又强调当战则战,以战去战,是中国兵家辩证法的精彩篇章,这集中体现在如下生动论述中:“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若用药者然,得良药则活人,得恶药则杀人。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12]

战争是综合实力的对抗,所以,中国兵家的战争论,从不单单注目于军事本身。他们反复强调:“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13],“凡战法,必本于政胜”[14],“兵之胜败皆在于政”[15]。军事是政治的延续,政治是军事的基础。

与“兵之胜败皆在于政”相联系,中国兵家认为,在决定战争结局的诸因素之中,“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6]。政治清明,说到底就是“人和”。人和,就会“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人不和,就会“寡助之至,亲戚畔之”。所以,“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讲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