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容不盛,军威不张
第六章 士 卒 论
战争的胜负,归根结底取决于前线士卒的战斗行为。统帅部的战略方针,指挥官的作战布署,最终都要靠士卒来实现。所以,关于士卒的选拔训练、指挥调度,就成为兵家韬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兵在精不在多”[1],是古代兵家的基本观点。“简选精良”[2]是组建强大军队的首要步骤。“所谓选者,选其人于未教之先而选之,再选其人于既教之后而用之”[3]。至于“选”的具体方法,《六韬·龙韬》所载姜太公对周武王指出的“外貌与中情相应者十五”,以及辨别相应与否的“知之有八征”,显然对于今天的军事家们,仍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军队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因此,对于士卒也有不同于平民百姓的纪律约束。制度严明,“用百万如役一人”[4]是最基本的要求。“不呼儆,不苟聚,不妄行,不强进”[5],不仅仅是一个行为规范问题,更是培养军人意识、军人素质的必然途径。
纪律与制度,是规范士卒行为的外在要求,但要真正使士卒奋勇作战,单靠这些外在要求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工作,来统一士卒的意志。古代兵家把这称作“三军一心则令可使无敌矣”[6]。实现“三军一心”,应当奖惩结合,恩威并施。“缘法而治,按功而赏”[7]是调动士卒奋勇作战的有效手段。对此,古代兵家提出:“小善必
,小功必赏”[8],“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9],“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妄施,分毫不与”[10]。这些原则,对于今天的治军者,仍有教益。
士卒是第一线的战斗人员。赴汤蹈火,出生入死,勇敢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和生存根据。所以,古代兵家提出:“胆贵壮,其练之也,以心为主”[11],训练士卒由“必死”而“乐死”,由“乐死”而“甘死”,由“甘死”而“义死”,最后达到“视死如归”[12],这样的军队,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士卒的精神面貌,体现为军容。古代兵家对此也十分重视,要求“器械务取其精锐,旌旗必求其绚烂,甲胄务欲其鲜华,人马腾凌,三军生色”。简而言之,“军容不盛,则军威不张”[13],军威不张,则败亡无疑。
1.简选精良
世有言曰:“驱市人而战之,①可以胜人之厚禄教卒;老弱罢民,②可以胜人之精士练材;离散係纍,③可以胜人之行阵整齐;锄耰白梃,④可以胜人之长铫利兵。⑤”此不通乎兵者之论。今有利剑于此,以刺则不中,以击则不及,与恶剑无择,⑥为是,斗因用恶剑则不可。简选精良,兵械铦利,发之则不时,纵之则不当,与恶卒无择,为是,战因用恶卒则不可。……简选精良、兵械铦利,令能将将之,古者有以王者、有以霸者矣,汤、武、齐桓、晋文、吴阖庐是矣。
《吕氏春秋·简选》
注:①市人:城市居民。②罢:音“皮”,同“疲”。③係纍:捆绑。此处指俘虏、罪犯。④梃:木棒。⑤铫:音“条”,矛。⑥无择:没有区别。
译:现在有人说:“驱赶普通市民去作战,可以战胜供养优厚、训练精良的敌军;老弱疲惫之人,可以战胜精锐干练之师;游民、罪人,可以战胜军容整齐的部队;锄头木棒,可以战胜长矛利剑。”这是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的议论。如果有一把利剑,刺杀不中,投击不远,那么它就与一把钝刀没有区别。但是,如果由此推论,作战可以用钝刀,那就不对了。精选士兵,配备锐利武器,但出动不合时宜,又放松严格的管理,那么它就与乌合之众没有区别。但是,如果由此推论,作战可以用乌合之众,那就不对了。……精选士兵,配备锐利武器,任命贤能的将领统率,古代就有凭借这样的军队称王称霸的。商汤、周武王、齐桓公、晋文公、吴王阖庐就是例证。
武王问太公曰:“王者举兵,欲简练英雄、①知士之高下,为之奈何?”
太公曰:“夫士外貌不与中情相应者十五:②有贤而不肖者,有温良而为盗者,有貌恭敬而心慢者,③有外廉谨而内无至诚者,有精精而无情者,④有湛湛而无诚者,⑤有好谋而不决者,有果敢而不能者,有悾悾而不信者,⑥有恍恍惚惚而反忠实者,有诡激而有功效者,有外勇而内怯者,有肃肃而反易人者,⑦有嚆嚆而反静悫者,⑧有势虚形劣而外出无所不至、无所不遂者。⑨天下所贱,圣人所贵,凡人莫知,非有大明,不见其际,此士之外貌不与中情相应者也。”
武王曰:“何以知之?”
太公曰:“知之有八征:⑩一曰问之以言以观其辞,二曰穷之以辞以观其变,三曰与之间谍以观其诚,四曰明白显问以观其德,五曰使之以财以观其廉,六曰试之以色以观其贞,七曰告之以难以观其勇,八曰醉之以酒以观其态。八征皆备,则贤、不肖别矣。”
《六韬·龙韬·选将》
注:①简练:精选训练。②中情:内心的思想感情。③慢:傲慢不敬。④情:才情。⑤湛湛:忠厚老实的样子。⑥悾悾:音“空空”,诚恳的样子。⑦肃肃:威严的样子。易人:平易近人。⑧嚆嚆:音“号号(一声)”,咋咋呼呼的样子。悫:音“却”,恭谨忠厚的样子。⑨遂:成功。⑩征:验证。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君主发动战争,想选拔训练英雄人物,了解将士才能的高低,该怎么办呢?”
太公回答:“将士的外貌与其内心的思想感情不相一致,有以下十五种情况:有外表贤良而实际上不正派的,有外表温和善良而实际是盗贼的,有外表谦恭而实际上傲慢不敬的,有外表谨慎而实际上不诚恳的,有外表精明而实际上并无才能的,有外表忠厚老实而实际上并无诚意的,有外表足智多谋而实际上优柔寡断的,有外表果敢而实际上并无所作为的,有外表诚恳而实际上不讲信用的,有外表糊里糊涂而实际上忠诚老实的,有外表言行过激而实际上干事确有成效的,有外表勇敢而实际上胆小如鼠的,有外表威严而实际上平易近人的,有外表咋咋呼呼而实际上恭谨忠厚的,有外表虚弱丑陋而实际上无所不能的。天下人都鄙视的,圣人却十分尊崇,一般人不了解,非有慧眼,不识其才。这就是人的外表与内情不相一致的情况。”
武王问:“怎样才能了解人内心的实际状况呢?”
太公说:“有八种方法可以验证:一是提出问题,看他怎样回答;二是刨根问底,看他怎样应变;三是使用间谍考验他的忠诚;四是问一些重大尖锐的问题考察他的品德;五是提供钱财看他是否廉洁;六是以女色试探他有无淫欲;七是给他困难的任务看他有无勇气;八是用酒灌醉看他是不是失态。八种方法都用过,一个人是贤明还是不正派,就可以辨别清楚了。”
武王问太公曰:“选车士奈何?”
太公曰:“选车士之法:取年四十已下,长七尺五寸已上;走能逐奔马,及驰而乘之,前后、左右、上下周旋,能束缚旌旗,力能彀八石弩,①射前后左右,皆便习者,②名曰武车之士,不可不厚也。”
《六韬·犬韬·武车士》
注:①彀:音“够”,使劲张弓。石:音“担”,古代以一百二十斤为一石。②便习:熟练掌握。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怎样选拔战车武士?”
太公答:“选拔战车武士的标准是:年龄四十岁以下,身高七尺五寸以上,快跑能追上奔马,并能在奔驰中跳上战车,前后左右砍杀敌人,能执掌旌旗,力大能张开八石之弓,并熟练地向四面射击。对这些战车武士,待遇不可不优厚。”
武王问太公曰:“选骑士奈何?”
太公曰:“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已下,长七尺五寸已上,壮健捷疾,超绝等伦,①能驰骑彀射,②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③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
《六韬·犬韬·武骑士》
注:①等伦:同辈。②彀:音“够”,用力张弓。③绝:横渡。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怎样选拔骑士?”
太公答:“选拔骑士的标准是:年龄四十岁以下,身高七尺五寸以上,身体健壮,行动敏捷,超过同辈之人,能在飞驰的战马上张弓射箭,前后左右,动作自如,飞越沟堑,攀登丘陵,战胜险阻,横渡大江大湖,冲击强敌,打乱敌阵。将这样的人选作骑士,待遇不可不优厚。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①子曰:“以不教民战,②是谓弃之。”
《论语·子路》
注:①即戎:从军作战。②不教民:未受训练的民众。
译:孔子说:“聪明的君主训练民众7年,也就可以派遣他们从军作战了。”
孔子说:“派遣未经训练的民众去作战,这就是抛弃他们,让他们白白送死。”
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会之于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教成试之以阅。①方亦胜,圆亦胜,错斜亦胜,②临险亦胜。敌在山,缘而从之;敌在渊,没而从之。求敌若求亡子,③从之无疑,故能败敌而制其命。
《尉缭子·勒卒令》
注:①阅:阅兵。②错斜:复杂地形。③亡子:丢失的儿子。
译:先以一百人为一队训练,训练完成,再集合一千人训练,一千人训练完成,再集合一万人合练,一万人训练完成,再集中全军合练。全体部队,有分有合,这才是打大仗的方法。全军合练完毕,应进行阅兵典礼,检验训练成绩。经过训练,部队列方阵能胜,列圆阵也能胜;在复杂的地形中能胜,在危险的情形下也能胜。敌人在山上,爬山而进攻;敌人在水中,渡水而进攻。寻敌决战就像寻找丢失的儿子一样迫切,一旦发现,毫不迟疑地发起攻击,所以能制敌于死命。
孙子曰:“兵之胜在于篡卒,①其勇在于制,其巧在于势,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其富在于亟归,②其强在于休民,其伤在于数战。”
《孙膑兵法·篡卒》
注:①篡:取。②亟:急,赶快。
译:孙膑说:“军队的优势,在于选取精兵;军队的勇猛,在于制度严密;军队的灵巧,在于利用形势;军队的战斗力,在于赏罚必信;军队思想素质好,在于知晓道义所在;军队的供给充足,在于速战速决;军队的强大,在于及时休整;军队的衰弱,在于频繁作战。”
李悝为魏文侯上地之守,①而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讼者,②令之射的,③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疾习射,④日夜不休。及与秦人战,大败之,以人之善射也。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注:①上地:上郡,位于今陕西北部。②狐疑:疑惑。讼:诉讼,打官司。③的:箭靶。④疾:急切。
译:李悝为魏文侯出任上郡太守,想让民众都善于射箭,于是下令道:“有疑难的官司,就让当事人去射箭,射中了的胜诉,射不中的败诉。”命令一下,人们赶紧练习射箭,日夜不休。等到与秦国作战时,大败秦军,因为人们都善于射箭。
夫三军之行也,必有宾客,①群议得失,以资将用。有词若悬流,奇谋不测,博闻广见,多艺多才,此万夫之望,②可引为上宾。有猛若熊虎,捷若腾猿,刚如铁石,利若龙泉,③此一时之雄,可以为中宾。有多言或中,④薄技小才,常人之能,此可引为下宾。
《诸葛亮集·将苑·三宾》
注:①宾客:幕僚,参谋人才。②万夫之望:万人敬仰。③龙泉:宝剑。④中:音“众”,说对了。
译:军事行动,必须配备参谋人才,评议成败得失,以供主将参考。其中有的人口若悬河,计谋神奇,见多识广,多才多艺,这类万人敬仰的人才,可以奉为上宾。有的人像老虎一样勇猛,像猿猴一样敏捷,像铁石一样坚强,像宝剑一样锋利,这类一时称雄的人才,可以奉为中宾。有的人多次建议,其中也有可取之处,略具雕虫小技,可算是一般民众中间的能人,这类人才,可以奉为下宾。
经曰:统六军之众,将百万之师而无选锋,①浑而杂用,则智者无所施其谋,辩者无所施其说,勇者无所奋其敢,力者无所著其壮,无异独行中原,亦何所取于胜负哉?
(唐)李荃:《太白阴经·人谋下·选士》
注:①选锋:选拔士卒组成突击队。
译:兵书上说:统率六军之众,指挥百万之师,而不从中选拔士卒组成突击队,浑然杂用各种人才,那么,智慧者无所施展其奇谋妙计,善辩者无所施展其伶牙俐齿,勇猛者无所表现其果敢顽强,力大者无所表现其身强体壮,这就与一个人孤零零地行走于中原大地没有什么区别,凭什么去夺取战争的胜利呢?
臣伏见自古以来,军兵之众、资粮之费,未有如今日者。时议者皆患兵之众……而不知众之由;皆欲兵之销,①而不得销之术。故散之则军情怨而戎心启,②聚之则财用竭而人力疲。为日既深,其敝亦甚。臣以为销兵省费者,在乎断召募,去虚名而已。……臣窃见当今募新兵、占旧额、张虚薄、破见粮者,③天下尽是矣。斯则致众之由,④积费之本也。今若去虚名,就实数,则一日之内,十已减其二三矣。若使逃不补,死不填,则十年之间,十又销其三四矣。故不散弃之,则军情无怨也;不增加之,则兵数自销也。去虚就实,则名不诈,而用不费也。故臣以为销兵之方,省费之数,或在于此,唯陛下评之。
(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六十四
注:①销:裁减。②戎心:敌国的侵略野心。③破:破费。见粮:现粮,现存粮食。④斯:这。
译:我看自古以来,军队人数之多、粮食消耗之大,没有像今天这样的。现在的舆论都以兵多为患……而又不知道兵多的原由;都想裁减军队,而又不知道裁减的方法。所以,解散部队则军心怨恨,敌国也会因此而生出侵犯的野心;征集部队则财力枯竭,人力疲乏。这样时间越长,弊病越深。我认为,裁减军队、节省费用的方法,在于停止召募新兵,取消虚有的名额。……我发现,现在招募新兵,占着空额,制造虚假的名册,浪费现存的粮食,这些情况全国到处都是。这就是军队人数多的原因,粮食消耗大的根源。现在,如果勾销虚有名额,核定实际人数,那么一天之内,军队就裁减了十分之二三。如果逃走的不补充,死去的不顶替,那么十年之间,就又裁减了十分之三四。这样,不遣散士卒,军心就不会怨恨;不增加人员,军队人数自然削减。去虚额,就实数,名额就不会虚假,而费用也就不会浪费了。我以为,裁减军队的方法,节省军费的手段,或许就在于此。希望陛下认真考虑。
是故无用之卒,虽薄其资粮,而皆廪之终身。①凡民之生,自二十以上至于衰老,不过四十余年之间。勇锐强力之气,足以犯坚冒刃者,②不过二十余年。今廪之终身,则是一卒凡二十年无用而食于官也。自此而推之,养兵十万,则是五万人可去也。屯兵十年,则是五年无益之费也。民者天下之本,而财者民之所以生也。有兵而不可使战,是谓弃财。不可使战而驱之战,是谓弃民。
(宋)苏轼:《经进东坡文集事略·进策》
注:①廪:国家供给口粮。②犯坚冒刃:出生入死于枪林弹雨之中。
译:无用的士卒,虽然给的粮饷很少,但终归是由国家供养终身。大凡人的一生,从二十岁以上直到衰老,不过四十多年。其间勇猛强悍,精力充沛,足以冲锋陷阵的时间,不过二十几年。现在供养他们终身,也就是说一个士卒二十年无用却白吃国家的粮饷。由此推算,养兵十万,就有五万人可以裁减。屯兵十年,就有五年的费用是白白消耗。民众是国家的根本,而财富是民众之所以生存的依据。供养军队却不能派去作战,这就叫抛弃资财。不能作战的人却被驱赶上阵,这就叫抛弃民众。
夫兵无事而食,则不可使聚;聚则不可使无事而食。此二者相胜而不可并行,①其势然也。
(宋)苏轼:《经进东坡文集事略·进策》
注:①相胜:相互排斥。
译:军队没有战事而白白耗费粮饷,就不可使之集结;军队一旦集结,就不可使之无所事事而白费粮饷。这两条相互排斥,不可并行,是形势所决定的。
兵贵精,多而不精,徒费食而不济用。①
《明实录》卷九十一
注:①徒:白白地;济用:顶用。
译:军队贵在精干。军队人多而不精干,白白地耗费粮饷,却不顶用。
兵在精不在多,我之师诚锐矣,①寡亦何尝不可胜敌哉,顾其将之智勇如何耳。②用寡者,宜险隘,宜昏夜,宜短兵,宜致死,③宜进退迅速,宜烦数变化,宜置阵坚固,宜撤备,而不为自保之计。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5《用寡》
注:①诚:确实。②顾:看。③致死:拼死而战。
译:兵在精而不在多。我军确实精锐,人少也未尝不可战胜敌人,这就要看将帅的智谋如何了。士卒少,应该利用险要地形,夜间作战,多用短兵器,拼死向前,行动迅速,变化多端,布阵坚固,撤销后备,不考虑自保之计。
兵法曰:兵无选锋曰北。①所谓选者,选其人于未教之先而选之,再选其人于既教之后而用之。以材力雄健者为众兵。仍于众兵之中,选其武勇超群,一可当百者,为选锋。所谓先登陷阵,势如风雨,全恃此辈也。善乎周世宗曰:“兵务精不务多。农夫百不能养甲士一,奈何取民之膏血,养此无用之物乎!且健怯不分,众何所惩乎?”②于是大简诸军。③其士卒精强,每战必胜。此选于既教之后者也。未教时之所选者,或以武艺,或以强力,或以胆气,或以雄貌。须用乡野壮人,无取市井游滑。盖野人力作而性朴。力作则素习勤劳,性朴则畏法奉令,易以诚信感之,恩爱联之,不难就我彀中,④而不测我颠倒之术。市井游猾,不习勤劬,⑤不畏法度。其在军中,巧为规避,潜倡邪说,引诱群辈,故不宜用。然市井中,果有武艺精熟,膂力轶众,⑥胆勇过人者,又不在此论,在收用之得术耳。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1《丁壮》
注:①北:败北。②惩:鉴戒,恐惧。③简:选拔。④彀中:弓弩射程之内。喻为掌握之中。⑤劬:音“渠”,劳苦。⑥轶:音“义”,超越。
译:兵法说:军队里没有精选士卒组成的突击队,就会打败仗。所谓精选,是指先选拔平民来训练,再从训练成的士卒中选拔精锐之士而委以重任。由身强力壮者组成大军。再从大军中选拔武艺超群,以一当百者,组成突击队。冲锋陷阵,势如风雨,全靠这支队伍。周世宗柴荣说得好:“兵一定要精而不要多。一百个农夫还养不起一个士兵,那怎么能用民脂民膏来养无用之兵呢?而且,勇怯不分,那么众人还有什么要鉴戒、担心的呢?”于是,他在军中进行了大规模的选拔淘汰,因而部队精干强劲,每战必胜。这是指训练之后的选拔。训练之前的选拔,标准或为武艺,或为体力,或为胆量,或为相貌。须选拔村野壮夫,不取市井无赖游滑之徒。村夫辛勤劳作,本性纯朴。辛勤劳作就能吃苦,本性纯朴就能遵守法令,容易用诚信来感化他,用恩爱来笼络他,不难为我所掌握,而不会察觉我的控制手段。市井无赖,不能吃苦耐劳,又不畏惧法令。他们在军中,巧计逃避纪律约束,暗中散布邪说,引诱同流合污之辈,所以不宜录取。可是,城市之中,真有武艺精熟,体力过人,胆量超群的,又不在此列,不过要录用得法罢了。
今日之操练,不教诸军以技艺,而第教以阵法已非矣。①况所谓阵者,又沿习久而易讹。即使尽善而无技艺,犹金弓玉矢不可得而用也。十八般武艺,人虽不能全习,亦当熟其一二。而弓弩枪刀,则人人不可无,又人人不可不熟。教之者第无务用花法耳。②盖花法,进退回旋,止可饰观,而与敌相对,务宜前进,稍尔回转,敌必乘之。胜负之机,于兹决矣。故但当教以临阵正法,使之精熟。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1《习技艺》
注:①第:只管,仅仅。②花法:中看不中用之法。
译:现在的操练,不教士卒练习技艺,而仅仅只教阵法,是不对的。况且所谓阵法,沿习已久,常常出错。就算阵法精熟,但没有技艺,正好像有金弓玉箭却不会使用一样。十八般武艺,一个人虽不能样样精通,也应当熟练掌握一两种。至于弓弩枪刀,则是人人都不可不配备并熟练使用的。训练时切切不可用中看不中用的“花法”。花法表面上进退回旋,令人眼花缭乱,但却只可作为装饰。与敌作战,一定要进攻,稍稍回转,必给敌可乘之机。胜负的关键,由此决定。所以,一定要教练临阵作战的正确方法,使士卒熟练掌握。
胡林翼语:有不可战之将,无不可战之兵;有可胜不可败之将,无必胜必不败之兵。
(近现代)蔡锷:《曾胡治兵语录·兵机》
译:胡林翼说:有不可与之作战的将领,没有不可与之作战的士兵;有可胜不可败的将领,没有必胜必不败的士兵。
2.用百万如役一人
古之善将者,其用百万如役一人。①分数既定,②形名既饰,③节制素明,威赏素著,有术以用其锋故也。
(宋)何去非:《何博士备论·汉光武论》
注:①役:指挥。②分数:职份安排。③形名:旌旗、锣鼓。饰:整治。
译:古代善于带兵者,调动百万大军如同指挥一人。职份安排已定,旌旗、锣鼓已整治就绪,管理一贯严格,赏罚一贯分明,这就是调动大军行动自如的原因。
武王问太公曰:“合三军之众,欲令士卒练士,教战之道奈何?”
太公曰:“凡领三军,必有金鼓之节,①所以整齐士众者也。将必先明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起居,旌旗指麾之变法。故教吏士:使一人学战,教成,合之十人;十人学战,教成,合之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学战,教成,合之万人;万人学战,教成,合之三军之众;大战之法,教成,合之百万之众。故能成其大兵,立威于天下。”
《六韬·犬韬·教战》
注:①金鼓之节:以锣、鼓来节制部队的行动,闻锣声则退,闻鼓声则进。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集合三军,要想使士卒听从指挥,训练的方法是怎样的?”
太公回答:“凡统领三军,必须用锣、鼓来统一部队的行动。将帅必须首先明确告诉官兵,如何遵守起居制度,刻苦操练,如何按照旌旗指挥,变换阵形。所以,训练官兵的方法是:先进行单兵教练,教会了,再集十人合练;十人教会了,再集百人合练;百人教会了,再集千人合练;千人教会了,再集万人合练;万人学会了,再集三军合练大战之法,以编成威武的百万之师。这样才能组成强大军队,威震天下。”
兵不呼儆,①不苟聚,②不妄行,不强进。呼儆则敌人戒,苟聚则众不用,妄行则群卒困,强进则锐士挫。故凡用兵者,攻坚则轫,③乘瑕则神。④攻坚则瑕者坚,乘瑕则坚者瑕。故坚其坚者,瑕其瑕者。屠牛坦朝解九牛,⑤而刀可以莫铁,⑥则刃游间也。故天道不行,屈不足从;⑦人事荒乱,以十破百;器备不行,以半击倍。故军争者不行于完城池,有道者不行于无君。
《管子·制分》
注:①呼儆:惊慌呼叫。②苟聚:随随便便三五成群。③轫:音“认”,阻止车轮转动的木头。此处作“阻碍”之意。④瑕:薄弱之处。⑤屠牛坦:名叫坦的屠牛者。⑥莫铁:作“剃毛”解。⑦从:追击。
译:军中不许惊慌呼叫,不许三五成群,不许随便行动,不许强行攻击。惊慌呼叫,敌人就会警戒;三五成群,部队就不成编制;随便行动,士卒就陷于困境;强行攻击,旺盛的士气就会受挫。所以,用兵打仗,攻击敌人坚固的阵地,就会受阻;攻击敌人的薄弱之处,就会用兵如神,取得胜利。强攻坚固之处,那么薄弱处也变得坚固;智取薄弱之处,那么坚固处也变得薄弱。所以,承认敌阵坚固而避开它,抓住敌阵的破绽而攻击它。屠户坦一天宰九头牛,他的刀还锋利无比,可以剃毛,是因为他让刀刃在牛骨缝间活动,不伤刀刃。所以,天时不顺之时,即使敌人穷困也不要追击;乘敌国政事混乱时,就可以用十个人打败它的一百个人;乘敌军装备不齐,可以用一半的部队攻击它成倍的部队。所以,作战不可对坚城深池用兵,有道德的人不对君死居丧的国家作战。
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①,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②不可用也。
《孙子·地形篇》
注:①厚:给予优厚待遇。②骄子:娇生惯养的孩子。
译:对待士卒如婴儿,士卒便会跟随将帅赴汤蹈火;对待士卒如爱子,士卒便会与将帅同生共死。溺爱士卒而无法指挥,给予优厚待遇却不能驱使,纪律混乱又不能整治,这就像娇惯的孩子,不可委以重任。
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①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②
《孙子·行军篇》
注:①素行:一贯得以执行。②相得:情投意合。
译:士兵对将帅不亲近就去处罚他,他不会信服,不信服就难于指挥调动;士兵对将帅已亲近而不实行处罚,部队也无法令行禁止。所以,要以“文”的方法使士兵心悦诚服,又要以“武”的方法使士兵服从命令,统一行动,这样才能每战必胜。命令一贯得以执行,并以此来教育士兵,士兵就会服从;命令不能一贯执行,士兵未受教育,也就不会服从。命令一贯得以执行,是因为将帅与士兵的关系融洽,情投意合。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①奚谓轻法?②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③文学私名显之谓也。④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而以轻法战之,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⑤亦不几乎!⑥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淫道必塞,为辩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赏多威严,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敌,是以百石之弩射飘叶也,⑦何不陷之有哉!⑧
《商君书·外内》
注:①使:驱使。②奚:何,什么。③任:委以重任。④显:显赫。⑤狸:野猫。⑥不几:相去太远。⑦石:音“担”,重量单位,一百二十斤为一石。⑧陷:攻下。
译:民众对外的事,没有比作战更艰难的了。所以,轻法不足以驱使民众去作战。什么叫轻法?轻法就是赏赐少,威严薄,歪门邪道没有堵塞住。什么叫歪门邪道?歪门邪道就是善于诡辩的人受到尊重,东游西荡的人被委以重任,咬文嚼字的人名声显赫。这三条邪道不堵塞,民众就不去作战,军事上就会失败。所以,赏赐少,服从法令的人就无利可图;威严薄,犯法违禁的人就不会受到打击。因此,开放歪门邪道来诱惑民众,又试图用轻法去督促他们作战,这就好比想抓老鼠却用猫做诱饵,相去不是太远了吗?所以,想督促民众去作战,一定要用重法,赏赐一定要多,刑罚一定要严,歪门邪道一定要堵塞,使善于诡辩的人得不到尊重,东游西荡的人没有官做,咬文嚼字的人也没有显赫的名声。赏赐多,刑罚严,民众看到立功受赏丰厚,就不怕死,看到逃避作战耻辱深重,就耻于苟且偷生。赏赐使民众不怕战死,刑罚使民众耻于偷生,加上歪门邪道已被堵塞,这样的军队与敌人相遇,好比用一百石强力的弓弩射击飘落的树叶,还有什么不会被摧毁呢?
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分地,方之以行垣,①而无通其交往。将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②非其百人而入者,伯诛之;伯不诛,与之同罪。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与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将吏之符节,③不得通行。
《尉缭子·分塞令》
注:①行垣:临时的围墙。②百人:古时军队以一百人为一基本单位,由伯长率领。非百人:即不是本单位的成员。③符节:古时用作凭证的信物,以木、竹或金属制作,一分为二,使用时以两片相合为验。
译:中军以及左、右、前、后各军,都有划分的营盘,营盘四周筑起围墙,使各军之间不得随意通行。将、帅、伯也各有自己的营地,四周挖沟相隔,申明禁令,非本部成员不得通行。违反禁令者,本部长官应给予严厉惩罚,否则与其同罪。军营中的纵横道路,每隔120步立一哨塔,观察行人与营区各处,哨塔相互联络,禁止随便通行。没有特别证件者,一律不许通过。
凡伍临阵,①若一人有不进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什保什,②若亡一人,而九人不尽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自什以上,至于裨将,③有不若法者,④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明刑罚,正劝赏,必在乎兵教之法。
《尉缭子·兵教》
注:①伍:军中五人组成一伍。②什:军中十人组成一什。③裨将:副将。④若法:按法令行事。
译:同伍的士兵临阵作战,如有一人不拼死杀敌,那么负责训练的伍长就与他同罪。同什的士兵应互相担保,如一人阵亡,其余9人不拼死而战,那么负责训练的什长就与他们同罪。从什长以上直至副将,凡部下有不按法令行事的,负责训练的长官就与违法者同罪。要想做到刑罚严明,奖赏公正,就必须贯彻到平时的训练之中。
临武君曰:“善。请问王者之军制。”
孙卿子曰:①“将死鼓,②御死辔,③百吏死职,士大夫死行列。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④顺命为上,有功次之;令不进而进,犹令不退而退也,其罪惟均。不杀老弱,不猎禾稼。服者不擒,格者不舍,⑤奔命者不获。凡诛,非诛其百姓也,诛其乱百姓者也;百姓有扞其贼,⑥则是亦贼也。以故顺刃者生,苏刃者死,⑦奔命者贡。……王者有诛而无战。城守不攻,兵格不击,上下相喜则庆之。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师不越时。故乱者乐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
《荀子·议兵》
注:①孙卿子:即荀子。②死鼓:古时作战,将帅亲自擂鼓,指挥士兵。死鼓,即战死在指挥的岗位上。③御:驭手。辔:音“佩”,缰绳。④金声:锣声。⑤格:格斗,抵抗。⑥扞:音“汉”,保护。⑦苏刃:苏,音“素”,逆向。面对刀锋,意为正面抵抗。
译:临武君说:“好。请问称王于天下的君主的军令制度是怎样的。”
荀子回答:“将帅至死不离开指挥岗位,驭手至死不放下缰绳,各级军官至死不擅离职守,士卒至死不脱离战斗队伍。听到鼓声就前进,听到锣声就后退。服从命令为首位,杀敌立功次之;命令不进而进,如同命令不退而退,罪责是相等的。不杀害老弱,不毁坏庄稼。降服者不要捉拿,抵抗者不要放过,逃命者不要追击。诛杀,不是杀死百姓,而是杀死祸害百姓的人;百姓中有掩护贼人的,那么他也就是贼人。所以,放弃抵抗的,让他求生;敢于抵抗的,坚决消灭;逃命的,不予追究。……称王于天下的君主有诛伐而没有搏战。敌方城池有防备,就不去围攻;士兵进行抵抗,就不去打击;君民关系和睦,就表示庆贺。不屠杀全城居民,不派兵暗中偷袭,不留驻攻克的城镇,出兵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所以,敌国的民众向往王者的政治,不满意自己的君主,盼望仁义之师的到来。
夫三军之行,有探候不审,①烽火失度;后期犯令,②不应时机,阻乱师徒;乍前乍后,不合金鼓;上不恤下,削敛无度;营私徇己,不恤饥寒;非言妖辞,妄陈祸福;无事喧杂,惊惑将吏;勇不受制,专而凌上;③侵竭府库,擅给其财。此九者,三军之蠹,④有之必败也。
《诸葛亮集·将苑·军蠹》
注:①探候:侦探。②后期:拖延规定的期限。③专:专横跋扈。④蠹:音“度”,蛀虫。
译:军队行动,常有如下情况发生:侦探情报不精确,烽火传递消息失误;违反命令,拖延日期,遗误战机,阻碍了军事计划的完成;忽前忽后,不按进退号令行动;上级不关心下级,无限制地克扣军饷;营私谋利,不顾士兵的饥寒;妖言惑众,谎报军情;无事喧哗,惊动、迷惑将领;士兵不服从指挥,专横跋扈,对抗上级;侵吞国库储备,擅自发放财物。这9种情况,都好比军队的蛀虫,一旦发生,必然招致失败。
太宗曰:“严刑峻法,使人畏我而不畏敌,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军当王莽百万之众,非有刑法临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胜败,情状万殊,不可以一事推之也。如陈胜吴广败秦军,岂胜广刑法能加于秦乎?①光武之起,盖顺人心之怨莽也,况又王寻、王邑不晓兵法,徒夸兵众,所以自败。臣案《孙子》曰:‘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此言凡将先有爱结于士,然后可以严刑也;若爱未加而独用峻法,鲜克济焉。②”
《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
注:①加:超过。②鲜:少。克:能。济:成功
译:唐太宗说:“施行严刑峻法,使士卒害怕我而不害怕敌人,对这种办法,我很疑惑。从前光武帝刘秀以孤军抵挡王莽的百万大军,并没有施用刑法,这是为什么呢?”
李靖答:“军事上的胜败,情况千差万别,不能依一件事去推论。例如陈胜、吴广打败秦军,难道他们的刑法比秦朝还要严酷吗?刘秀起兵,是顺应了人们怨恨王莽的心情,况且王寻、王邑又不懂兵法,只知道夸耀军队人多,所以自取失败。我看《孙子兵法》说:‘士卒尚未亲附就惩罚他们,他们一定不服;已经亲附,但刑罚执行不了,这样的士卒就无法指挥。’这是说将领首先要与士卒建立亲密的关系,然后才可以施行严厉的刑罚;假如没有建立亲密关系而单用严刑峻法,很少有成功的。”
夫部曲行阵,①屯营顿舍,与夫昼夜之警严,符籍之管摄,②皆所谓军之纪律。虽百夫之率,③不可一日辄废,而缓于申严约束者也。故以守,则整而不犯;以战,则肃而用命。
(宋)何去非:《何博士备论·李广论》
注:①部曲:部队。②符籍:军中机要文件。③百夫:百夫长,率领一百人的下级军官。
译:部队行军布阵,安营扎寨,以及昼夜的警戒,文件的管理,都要有纪律约束。虽然是一百人的小部队,也不可一日废弛,而没有严格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防守时严整无隙,进攻时三军效命。
唐之善于兵者,无若李靖,其为书曰:“畏我者,不畏敌;畏敌者,不畏我。”是以古之名将,十卒而杀其三者,威振于敌国,杀其一者,令行于三军。靖岂以卒为不足爱哉,以为杀一而百奋,则奋者可期于胜也;纵一而百惰,①则惰者可期于败也。奋而克敌,与夫惰而为敌所克,则是杀者,乃所以生之;爱者,乃所以害之也。
(宋)何去非:《何博士备论·杨素论》
注:①纵:放纵。
译:唐代善于用兵者,没有超过李靖的。李靖写道:“害怕我的士卒,就不怕敌人;害怕敌人的士卒,就不怕我。”所以古代有名的将帅,杀掉士卒十分之三的,威名震慑敌国,杀掉士卒十分之一的,命令畅行三军。李靖难道是认为士卒不应该爱护吗?他是认为,杀一人而百人振奋,而振奋的士卒可以期待他们去夺取胜利;放纵一人而百人懈怠,而懈怠的士卒可以预料一定会打败仗。振奋就可战胜敌人,而懈怠则被敌人所战胜。这样说来,杀掉他们,是给他们以生机;溺爱放纵,倒是害了他们。
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不可加诛戮。须假之以颜色,①说之以利害,示以不畏,喻以不死,②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太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
(明)刘基:《百战奇略·畏战》
注:①假:宽容。②喻:说明。
译:凡与敌作战,军队中有胆小怕死的,听到进攻的鼓声不往前冲,未听到撤退的锣声率先后撤,对这样的人,必须有选择地杀一儆百。假如三军将士,人人都害怕作战,就不可加以杀戮。必须和颜悦色予以宽容,同时说明利害关系,作出无所畏惧的榜样,说明避免死亡的方法,这样士兵之心才会安定。所以,兵法说:用处死的严厉军法来制止畏敌情绪的滋生蔓延;如果人人畏敌,就不可杀戮,而应当正颜厉色,告诉士兵求得生存的方法。
兵有二用。①数十百人,随意野战,风雨之势,非罚所加,非法所管,可以一语传呼而止,无节制可也。虽然,此即节制也。若用数万之众,堂堂原野之间,法明令审,动止有则,使强者不得独进,弱者不得独退,峙如山岳不可撼摇,流如江河不可阻遏,虽乱犹整,百战不殆,②握定胜算以制全敌,舍节制必不能军。节制者何?譬如竹之有节,节节而制之,故竹虽虚抽数丈之笋,而直立不屈;故军士虽众,统百万之夫如一人。夫节制工夫,始于士伍以至队哨,队哨而至部曲,部曲而至营阵,营阵而至大将,一节相制一节,节节分明,毫不可干。③
(明)戚继光:《练兵纪实·严节制》
注:①二用:两种指挥的方法。②殆:危险。③干:冒犯,违反。
译:军队有两种指挥的办法。一种是:几十上百人,随意流动作战,如风雨飘忽不定,用不着刑罚威慑、军法约束,只用一声传呼就可令行禁止。这时,没有节制是可以的,它本身就是一种节制。另一种是:数万大军,堂堂正正地布阵原野之上,军法严明,命令周详,一举一动都有规则,使强者不得独进,弱者不得独退,驻扎时如山岳不可摇撼,运动时如江河不可阻挡,虽然队形混乱,也像整齐时一样,百战不殆,稳操胜算,全歼敌人。这时,没有节制必定无法指挥全军。什么是节制?譬如竹子,分为一节一节,节节相制,所以竹子虽然中间空空,抽出几丈高,而直立不弯;所以,军队人数虽多,统率百万之众,就像指挥一人。部队的节制,从单个士兵开始,渐次而至队哨、部曲、营阵,最终而至大将,一级制约一级,层次分明,丝毫不可冒犯。
夫三军之事,嚣则乱,①静则治,必至之理也。以静待哗,以治待乱,未有不胜者也。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4《尚静》
注:①嚣:音“消”,喧哗吵闹。
译:管理军队事务,喧哗则乱,安静则治,这是一定的道理。以安静对付吵闹,以有条不紊对付混乱不堪,没有不取得胜利的。
拊揗之久,①士即附,倘威刑不肃,何以令人?尝见纯用恩者,兵骄将纵,居恒则犯上而无等,②临敌则未战而先退。鼓之不进,令之不止,譬之骄子不可用也。夫天之道,虽春生不废秋杀,将之道,岂以姑息掩我威棱。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1《军刑》
注:①拊揗:安抚,慰问。②居恒:平时驻扎。
译:长期抚慰下属,士卒就会拥戴你。假若刑罚不严肃,那么用什么来指挥部队?曾见单纯施加恩惠的,结果是士卒骄横,将领放纵。平时则顶撞上级,不遵等级之分,临阵则不战而先退。闻鼓声不向前进,接到命令也不停止,就像娇生惯养的儿子不听指挥。自然气候的流转,虽有春天的生机勃勃,也不废止秋天的肃杀凄凉。担任全军的统帅,岂可以姑息纵容而掩盖了军纪的威严。
曾国藩语:治军以勤字为先,由阅历而知其不可易。①未有平日不早起,而临敌忽能早起者;未有平日不习劳,而临敌忽能习劳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饥耐寒,而临敌忽能忍饥耐寒者。
(近现代)蔡锷:《曾胡治兵语录·勤劳》
注:①易:更改。
译:曾国藩说:治军以勤勉为先,这一条,由人们平时的经历就可以证明其不可更改。从来没有平日不早早起床,而临阵忽然能早早起床的;从来没有平日不勤恳工作,而临阵忽然能勤恳工作的;从来没有平日不能忍饥耐寒,而临阵忽然能忍饥耐寒的。
3.三军一心
人情欲生而恶死,①欲荣而恶辱。死生荣辱之道一,则三军之士可使一心矣。凡军欲其众也,心欲其一也,三军一心则令可使无敌矣。令能无敌者,其兵之于天下也亦无敌矣。古之至兵,②民之重令也。③重乎天下,贵乎天子。其藏于民心,捷于肌肤也,深痛执固,④不可摇荡,物莫之能动:若此则敌胡足胜矣?⑤故曰,其令强者其敌弱,其令信者其敌诎。先胜之于此,则必胜之于彼矣。(https://www.daowen.com)
《吕氏春秋·论威》
注:①恶:音“务”,厌恶。②至兵:最强大的军队。③重令:看重军令。④深痛执固:感受深刻,牢记不忘。⑤胡足胜:胡,何,哪里。哪里值得去战胜,即不堪一击之意。
译:人的常情是渴望生存而厌恶死亡,渴望荣耀而厌恶耻辱。将对待生死荣辱的态度统一起来,就可以统一全军将士的意志。凡行军作战,力量要强大,意志要统一。全军意志统一,就可以做到一声令下,所向无敌。古代最强大的军队,士卒都非常看重军令,把军令看得重于天下,重于君主。军令深藏于士卒心中,就会反应敏捷,牢记不忘,不可动摇,任何外力都无法改变:若能做到这一步,敌人就不堪一击了。所以说,军令强有力的,敌人就显得脆弱;军令贯彻执行彻底的,敌人就一定会被消灭。首先在军令这个问题上取胜,那么一定会在对敌作战方面获胜。
武王问太公曰:“兵道何如?”
太公曰:“凡兵之道,莫过乎一。①一者,能独往独来。黄帝曰:‘一者,阶于道,几于神’。用之在于机,显之在于势,成之在于君,故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今商王知存而不知亡,知乐而不知殃。夫存者非存,在于虑亡;乐者非乐,在于虑殃。今王已虑其源,岂忧其流乎!”
武王曰:“两军相遇,彼不可来,此不可往,各设固备,未敢先发,我欲袭之,不得其利,为之奈何?”
太公曰:“外乱而内整,示饥而实饱,内精而外钝。一合一离,一聚一散,阴其谋,密其机,高其垒,伏其锐士,寂若无声,敌不知我所备。欲其西,袭其东。”
武王曰:“敌知我情,通我谋,②为之奈何?”
太公曰:“兵胜之术,密察敌人之机而速乘其利,复疾击其不意。”
《六韬·文韬·兵道》
注:①一:统一意志,统一指挥。②通我谋:识破我军的计谋。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用兵作战的规律是什么?”
太公回答:“用兵作战的规律,不外乎统一意志,统一指挥。统一就能独往独来,无法阻挡。黄帝说:‘统一是把握战争规律的阶梯,接近于神明’。运用统一的原则,在于把握战机,显示这一原则,在于利用形势,实行这一原则,在于君主的决断。所以圣明的君主称兵器为凶器,迫不得已才使用。
现在商纣王只知国家还存在,不知已面临灭亡,只知享乐,不知灾祸即生。国家的生存,在于居安思危;君主的幸福,在于乐不忘忧。现在您已考虑到安危存亡的根本大计,难道还为枝微末节伤脑筋吗?”
武王又问:“两军相遇,敌无法攻我,我也无法破敌,各自坚守阵地,不敢先发动进攻。我想袭击敌人,又不占据有利条件,这该怎么办?”
太公回答:“可令我军外表混乱而内部严整,外表缺粮而实际供给充足,外表废惫困顿而实际兵强马壮。离合聚散,变化莫测,深藏计谋,寻求战机,高垒营寨,埋伏精兵。士卒保持肃静,使敌不知我方部署,以便声东击西。”
武王再问:“敌人已掌握我方情报,识破我方计谋,又该怎么办?”
太公回答:“克敌制胜的方法,在于周密侦察,抓住战机,乘隙而入,迅速攻击,出其不意。”
专一则胜,①离散则败。阵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也,②敌与将犹权衡焉。③
《尉缭子·兵令》
注:①专一:同心同德。②称:比较。③权衡:权,即称砣;衡,即称杆。
译:部队一心一德就会取胜,离心离德就会失败。防守阵形紧密就牢固,冲锋队形疏散就有利于突破敌阵。士卒畏惧将帅超过畏惧敌人,就可获胜;士卒畏惧敌人超过畏惧将帅,就会失败。拿将帅与敌人相比较,谁更可怕,可以预知胜负。敌人与将帅,就好比称砣、称杆。
凡兵,制必先定。①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干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②。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尉缭子·制谈》
注:①制:制度、纪律。②齐刃:齐心协力地战斗。
译:统率军队,首先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制度严格,士卒才不会散乱;士卒不散乱,刑罚才能严明。进军的鼓声一响,上百人奋力攻击;冲锋陷阵,上千人英勇战斗;全歼敌军,上万人同心协力。这样的军队将无敌于天下。
兵法曰:夏后氏誓众于军中,①欲人先成其虑也。商人誓众于军门之外,欲人先意以待事也。周人将交刃而誓之,②以致人意也。故书之所纪,三代令主出兵伐罪,③必立誓命之文,所以申饬有众,④坚整士心,为战阵之首也。今之出师,凡将发及战,主帅当亲临士众,明布誓言,使在下无不闻者,感激众志,然后行也。
(宋)曾公亮等:《武经总要·前集·军誓》
注:①夏后氏:古代部落名。相传大禹为其领袖。后其子启建立夏朝。②交刃:兵锋相交,喻作战。③令主:贤明的君主。④申饬:告诫、命令。
译:兵法说:夏后氏在军中誓师,是想使人们对战事先有所考虑。商人在军门之外誓师,是想使人们先作准备以迎接战争的到来。周人将在作战之前誓师,是表达自己必胜的信念。所以书中记载,夏、商、周三代贤明的君主出兵讨伐罪恶的敌人,一定要颁布誓师的文辞,用它来告诫部队,振作军心,这是出兵列阵的首要环节。现在出动军队,凡是将要出发作战,主帅应当亲临部队,明确宣布誓言,使属下无不知晓,激励全军的斗志,然后开始行动。
凡与敌战,若陷在危亡之地,当激励将士决死而战,不可怀生则胜。①法曰:兵士甚陷,②则不惧。
(明)刘基:《百战奇略·危战》
注:①怀生:贪生怕死。②甚陷:深深陷入危难之中。
译:凡是与敌作战,假如已身陷危亡之地,应当激励全军将士决一死战,不可苟且偷生,这样才能取得胜利。所以,《孙子兵法》说:士兵已经深深陷入危险之中,就会无所畏惧。
凡将之所以战者兵也,兵之所以战者气也,气之所以胜者鼓也。能作士卒之气,则不可太频,①太频则气易衰;不可太远,太远则力易竭。须度敌人之至六七十步之内,乃可以鼓,令士卒近战。彼衰我胜,败之必矣。法曰:气实则斗,②气夺则走。
(明)刘基:《百战奇略·气战》
注:①太频:过于频繁。②气实:士气旺盛。气夺:士气衰落。
译:凡主将赖以作战的是士兵,士兵赖以作战的是士气,士气之所以能胜利,是因为受到鼓舞。能够鼓舞士气,但不可过于频繁,过于频繁,则士气易衰;不可太远,太远则力量容易耗尽。必须等到敌人进到六七十步之内,才可以击鼓鸣号,命令士兵近战杀敌。此时敌军气衰,我军气盛,必定胜利。所以,兵法说:士气旺盛就进行战斗,士气衰落就立即撤退。
凡与敌战对垒,不可令军士通家书,亲戚往来;恐语言不一,众心疑惑。法曰:信通问,则心有所恐:亲往来,则心有所恋。
(明)刘基:《百战奇略·书战》
译:凡与敌作战对垒,不可让士兵与家人通信,与亲戚往来。恐怕说话不一致,引起众心疑惑。所以,兵法说:通信问事,则易引起思想波动,亲戚往来,则士兵心有别恋,无意作战。
谓我无可生者,激吾众也。①谓敌不足畏者,安吾民也。布疑言于人耳者,使人惑也。置赤心于人腹者,使人信也。②
(明)西湖逸士:《投笔肤谈·达权》
注:①激:激励。②赤心:真诚的心。
译:说我们已无可生还,是为了激励将士拼死以战的斗志。说敌人并不可怕,是为了安抚老百姓的情绪。散布疑言,是为了使人产生迷惑。推心置腹,是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
兵法曰:“千人同心,则有干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众心不一,则彼此互诿,①进退疑二,敌人薄之,②前阵数顾,③后阵欲走,虽百万之众,竟亦何益。故一众之说,④兵家所同。《三略》曰:“士众欲一。”《司马法》曰:“气间心一。”《孙武子》曰:“齐勇若一。”《六韬》以一为独往独来之兵,《尉缭》以一为独出独入之兵。所谓独者,谓能使三军之众一心同力齐至死战。一之之法,拊揗欲厚,⑤激劝欲勤,号令欲严,赏罚欲信。俾士卒戴我而乐于一,畏我而不敢不一。又顿兵死地,⑥示之以必死,令不得不致其死而一。所以万人一心,奋勇直前,人莫能御,如吴子所称父子之兵者是也。⑦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2《一众》
注:①诿:推卸,推托。②薄:逼近。③顾:回头看。④一:统一。⑤拊揗:抚慰。⑥顿:驻扎。⑦吴子:吴起,战国时著名军事家。
译:兵法说:“个人同心协力,就会团结千人的力量;万人离心离德,就不如一人有用。”众人的思想不一致,就会彼此推诿,进退迟疑。敌人逼进之时,前卫频繁地回望,后卫急欲逃走,虽有百万之众,又有什么用处?所以,统一众人的意见,是兵家所共同主张的。《三略》说:“士卒应使其团结一致”。《司马法》说:“气要有所间隔,心要紧密相连”。《孙子兵法》说:“队列整齐,行动勇猛,像一个人一样”。《六韬》认为只有统一步调,才是独往独来之军,《尉缭子》认为只有统一步调,才是独出独入之兵。所谓“独”,是指能使全军上下同心协力一齐死战。统一部队的办法,抚慰要厚,鼓励要勤,号令要严,赏罚要信。使士卒拥戴我而乐于服从统一指挥,畏惧我而不敢不服从统一指挥。又可将部队驻扎在死亡之地,向士卒表明必死无疑,使他们不得不拼死一战。这样才能万众一心,奋勇直前,无人可以阻挡,正如吴起所说的父子之兵那样。
4.缘法而治,按功而赏
明主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①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②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③
《商君书·君臣》
注:①缘:依据。②廛:音“缠”,一户人家所占的房地。又指故乡。③偷:懒惰。
译: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依法而治,论功行赏。大凡民众之所以奋勇作战,不怕牺牲,是因为追求官爵俸禄。明君治国,只要将士有杀敌捕俘的战功,一定使他的爵位足够荣耀,俸禄足够享用;只要农民不离开故土,一定使他的家产足够奉养二老,供给军需。这样,将士就愿意为国捐躯,而农民也不会偷懒。
文王问太公曰:“赏所以存劝,①罚所以示惩,吾欲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②赏信罚必于耳目之所闻见,则所不闻见者,莫不阴化矣。夫诚,畅于天地,通于神明,而况于人乎!”
《六韬·文韬·赏罚》
注:①劝:鼓励。②必:坚决执行。
译:周文王问姜太公:“奖赏是为了鼓励,处罚是为了惩戒。我想赏一而励百,罚一而惩众,该怎么办?”
姜太公回答:“颁发奖赏,贵在恪守诺言;宣布惩罚,贵在坚决执行。赏罚严明一定要让人们亲自看到听到,那么,没有直接闻见的人,也会被默默地感化。真诚,可以畅达于天地神明,何况对于人呢?”
武王问太公曰:“将何以为威?何以为明?何以为禁止而令行?”
太公曰:“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说者,①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其当路贵重之臣,②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③马洗、④厩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六韬·龙韬·将威》
注:①说:同“悦”,喜悦。②当路:当权者。③牛竖:放牛者。④马洗:马前引导者。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主将怎样才能树立威信?怎样才能体现贤明?怎样才能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太公说:“主将用诛杀地位高、官职大的人来树立威信,用奖赏地位低的小人物来体现贤明,用审慎准确的刑罚来达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所以,杀一人而三军震慑的,就处死他;赏一人而万众喜悦的,就赏赐他。处死应偏重于大人物,奖赏应偏重于小人物。处死当权的显贵之臣,是刑不避显要;奖赏到放牛、引马、饲养者,是赏不遗卑贱。刑不避显要,赏不遗卑贱,这样主将的威信就会树立起来,并推行于全军。”
管子曰:“湩然击鼓,①士忿怒;枪然击金,②士帅然。:桴鼓从之,③舆死扶伤,争进而无止,口满用,④手满钱,⑤非有父母之仇也,重禄重赏之所使也。故轩冕立于朝,⑥爵禄不随,臣不为忠;中军行战,委予之赏不随,士不死其列阵。然则是大臣执于朝,⑦而列阵之士执于赏也。故使父不得子其子,兄不得弟其弟,妻不得有其夫,唯重禄重赏为然耳。故不远道里而能威绝域之民,⑧不险山川而能服有恃之国,发若雷霆,动若风雨,独出独入,莫之能圉。⑨”
《管子·轻重甲》
注:①湩:音“洞”,击鼓声。②枪:敲击金属的声音。③桴:鼓槌。④用:当作“涌”。⑤钱:当作“残”,伤残。⑥轩冕:卿大夫所使用的车辆和服饰。也用作官吏的代称。⑦执:通“絷”,系心、牵挂、想念。⑧绝域:极偏远的地方。⑨圉:通“御”,抵抗。
译:管子说:“隆隆击鼓,士卒就义愤填膺;铿锵敲锣,士卒就肃然而立。将帅执槌击鼓,士卒紧随其后,奋勇冲杀,死伤惨重仍不停息,口中杀声不断,双手伤痕累累,他们并不是对敌人有杀父之仇,而是君主丰厚的赏赐使他们舍生忘死。所以,臣属供职于朝廷,如果君主不随之给予官爵、俸禄,他们就不会尽忠;将士效力于军中,如果君主不随之给予犒赏,他们就不会奋勇作战。这就是说,大臣们心系于俸禄,而将士们心系于犒赏。所以,要想使父亲不疼爱他的儿子,哥哥不疼爱他的弟弟,妻子不守着她的丈夫,只有用优厚的俸禄奖赏才能做到。由于有了优厚的赏赐,就不怕路途遥远,而能威慑极偏僻之地的民众,不依赖山川的险峻,而能征服据险而守的敌国。冲击如雷霆,行动如风雨,纵横驰骋,无人阻挡。”
武侯问曰:“严刑明赏,足以胜乎?”
起对曰:“严明之事,臣不能悉。①虽然,非所恃也。②夫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
武侯曰:“致之奈何?”③
对曰:“君举有功而进飨之,④无功而励之。”
《吴子·励士》
注:①悉:详尽地了解。②恃:依靠。③致:做到。④飨:音“想”,宴请。
译:魏武侯问道:“赏罚严明,就足以克敌制胜吗?”
吴起回答道:“关于赏罚严明的作用,我还不能详尽地了解。但是,我认为打胜仗不能完全依赖于它。发布号令而人们乐于服从,兴师动众而人们乐于出战,短兵相接而人们乐于拼死搏斗。这三条,是君主所依靠的。”
武侯又问:“怎样才能做到这三条呢?”
吴起回答:“君主表彰有功之臣并宴请他们,同时对无功者予以鼓励。”
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①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以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②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③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商君书·错法》
注:①错:通“措”,实施。②道明:原则明确。③相万:相差一万倍。
译:古代贤明的君主,实施法制,民众就不行奸邪;兴办事业,就造就出干练的人才;实行赏赐,军队就强大。这三项,是治国的根本。实行赏赐军队就强大,这是说官爵俸禄的作用明显,爵禄就是军事力量之所在。正因为如此,君主赏赐爵禄的原则要明确。原则明确,国家就一天天强大;原则含混,国家就一天天衰弱。所以,赏赐爵禄的原则,就是国家存亡的关键。那些衰弱的国家,灭亡的君主,并不是没有爵禄,而是他们据以赏赐的原则是错误的。历史上圣明的三王五霸,也不过赏赐爵禄,但取得的功效却超过常人一万倍,那是因为他们的原则是明确的。因此,贤明的君主任用臣下,一定是由于他们勤于效劳,赏赐一定要依据他们的功绩大小。论功行赏,民众就会争相立功。治理国家而能使民众尽力争相立功,那么军事力量就一定强大。
人生而有好恶,①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②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日月,则兵无敌矣。
《商君书·错法》
注:①恶:音“务”,厌恶。②御:控制。
译:人们生来就有所喜好,有所厌恶,所以民众是可以治理的。人们的爱好和厌恶,是行赏施罚的根据。人之常情是喜好爵禄而厌恶刑罚,君主于是设置爵禄和刑罚来控制民众的志向,而设立民众所想要的东西。民众尽了力,爵禄随之而来,立了功,赏赐随之而来,君主能使民众相信这一点就像相信月落日升一样可靠,那么军队就无敌于天下了。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①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②以弱诛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诛一人无失刑,父不敢舍子,③子不敢舍父,况国人乎!
《尉缭子·制谈》
注:①恶:音“务”,厌恶。②诛:责备、要求、指挥。③舍:通“赦”,免罪。
译:人们并不是乐于死亡而厌恶生存,只是号令严明,法律周密,这才能促使他们勇往直前。事先明确悬赏,事后坚决处罚,这样才能出发就获利,行动就成功。现今一百人听从卒长指挥,一千人听从司马指挥,一万人听从将军指挥,以少数人指挥多数人,以弱的一方要求、管理强的一方。如果听从我说的方法,足以统驭三军之众。只要不让一个违法者逃脱惩罚,那么父亲也不敢赦免儿子,儿子也不敢赦免父亲,更何况一般人之间的关系呢!
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①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②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③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尉缭子·重刑令》
注:①北:败北,失败。②去其籍:开除他当军官的资格。③公于官:收入官府当奴婢。
译:统率千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作战失败,防守投降,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叫做“国贼”。对这种人,要杀头抄家,开除军官资格,掘开坟墓,暴尸示众,全家老幼收入官府,充当奴婢。率领百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作战失败,防守投降,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叫做“军贼”。对这种人,要杀头抄家,全家老幼收入官府,充当奴婢。使军人对内畏惧重刑,才会对外不害怕敌人。所以,古代君王先申明法制,后使用刑罚。刑罚严厉,国人就会内怕,内怕才会对外坚决作战。
夫用兵之道,尊之以爵,瞻之以财,①则士无不奋矣;接之以礼,厉之以信,则士无不死矣;②畜恩不倦,③法若画一,则士无不服矣;先之以身,后之以人,则士无不勇矣;小善必9,小功必赏,则士无不劝矣。④
《诸葛亮集·将苑·厉士》
注:①瞻之以财:以丰厚财物供养。②死:拼力死战。③畜恩:同“蓄恩”,积聚对兵士的恩惠。④劝:受到鼓励。
译:大凡用兵的道理,授以爵位使之感到尊荣,供给财物使之感到富足,那么兵士无不振作精神;以礼貌对待他们,严格遵守信诺,那么兵士无不拼力死战;不倦地积蓄对兵士的恩惠,规整地执行军法,那么兵士无不服从命令;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那么兵士无不勇猛向前;优良表现一定记录在案,立了功劳一定给予奖赏,那么兵士无不受到鼓励。
经曰:激人之心,励士之气,发号施令,使人乐闻;兴师动众,使人乐战;交兵接刃,①使人乐死。其在以战劝战,②以赏劝赏,以士励士。木石无心,犹可危而动,安而静,况于励士乎!
(唐)李荃:《太白阴经·人谋下·励士》
注:①接刃:刀刃相接,喻作战。②劝:勉励。
译:兵书上说:激发军人的信心,鼓励战士的斗志,发号施令,应使士兵乐于接受;兴师动众,应使士兵乐于投入战斗;短兵相接,应使士兵乐于为国捐躯。这里的关键在于以战斗鼓励士兵,以赏赐刺激求赏的心情,以优秀士兵作为全军的榜样。树木石头没有思想,还可以遇危而动,居安而静,更何况对士兵的鼓励呢!
有功不赏;虽赏,不速、不溢、①不公、不信,②均将之所忌也。然而尤贵不滥,滥则得者不以为荣,食者辄图侥幸。……故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妄施,分毫不与。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1《军赏》
注:①溢:满。②信:守信用。
译:有功劳而不给奖赏;或者虽然给予奖赏,但是不及时、不满足、不公平、不守信用,这些都是将帅所忌讳的。然而,尤其重要的是奖赏不可太滥。太滥,则得奖的不以为荣耀,部属都企图侥幸得奖。……所以,对于那些应该奖赏的功劳,即便是千金也不吝啬;而对于那些不该奖赏的,一分一毫也不给予。
将者,三军之所仰也。一语之出,万人倾听。倘有言不践,云赏不赏,①云罚不罚,期约②有如儿戏,许可一语无所凭,则禁令徒严,③科条徒密,人必将心非而巷议,曰此空谈耳。其陈师而谕之也,④赏格虽立,人不以为劝;⑤刑章虽示,人不以为畏。令之而不行,禁之而不止,统驭虽多,总皆乌合,不可得而用,以其信不足以结人也。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2《将信》
注:①云:说。②期约:许诺,约定。③徒:空。④谕:告诉、命令。⑤劝:受到鼓励。
译:将帅为三军所敬仰。一言既出,万人倾听。假若说话不实行,说赏不赏,说罚不罚,许诺有如儿戏,说话没有凭证,那么就会禁令空严,纪律条文空密,人们必将不以为然,议论纷纷,说这些不过是空谈罢了。临战誓师,命令颁布,奖赏标准确定,但士卒并不因此受到鼓励;惩罚规则虽然公布,士卒也不畏惧。令而不行,禁而不止,统领的人马虽多,但都是乌合之众,不可派上用场。这都是因为将帅的信用不足以团结部属的结果。
励士原不一法,而余谓名加则刚勇者奋,①利诱则忍毅者奋,迫之以势,胁之以危,诡之以术,则柔弱者亦奋。将能恩威胁,所策皆获,则三军之士,彪飞龙蹲,②遇敌可克。而又立势佐威,盈节护气,虽北不损其锐,③虽危不震其心,则又无人无时而不可奋也。
(清)揭暄:《兵经百篇·法篇·励》
注:①余:我。②彪:小老虎。③北:战败。
译:鼓励士兵本来不只一种方法。而我认为,授予荣誉,则刚勇者更加奋勇;以利益相诱导,则忍毅者更加奋勇;以形势相逼迫,以危险相威胁,以诡计相欺诈,则柔弱者亦更加奋勇。将领如能恩威并施,计谋周全,则三军将士,龙腾虎跃,攻无不克。加上又扩张势力以助声威,充盈节操鼓舞士气,虽有小败不损其锐气,虽陷危难不动摇军心,则全军上下无人无时不奋勇作战。
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故良饵之下有悬鱼,重赏之下有勇夫。
(清)汪宗沂:《太公兵法逸文·篇七》
译:当兵没有钱财收入,人们不会来投军;打胜仗没有奖赏,士兵不会勇往直前。所以,好的钓饵能引诱游鱼上钩,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5.胆贵壮
胆贵壮,其练之也,以心为主。此心见,得理明,则气自雄,胆自壮。试思我以堂堂大兵,诛剿无赖逆贼,正顺之势既明,忠义之气自足以吞之。况我仍训练有方,同心一气,贼乃迫胁乌合之众,虽号数万,其实能打仗者,那有多人。有此两层,贼自该十分怕我。我只要见透此理,固不待战,而已操必胜之权,①视数万贼如草芥耳。②今人多说贼胆大,不怕究竟,那有此事,不过因我兵勇不明此理,怕贼到十二分,而贼反少怕得一两分,以至兵勇多有死于贼者,乃偏不怪自己胆小,转说贼子胆大,岂不可笑,岂不可憾。不知临阵之际,胜败定于片刻,只要稳住片刻不怕,便足以寒贼之胆而壮我之气。故贼虽众必败,我虽少必胜。使不能稳住,则我先自丧其气,贼之胆又安得而不大哉。此理之甚明者也。明夫怕则败,不怕则胜之理,自能常存一不怕之心以取胜矣。况乎怕者,怕死而已。诚使怕死则可以不死,亦无怪其怕耳。不知怕则我之气愈弱,贼之气愈强,欲求不死而不得。纵或不死贼手,亦必死于军法,其死更为不值。是怕死则必死,不怕死则不惟不死,并可以立奇功,此又理之甚明者也。
(清)王鑫:《兵书三种·练勇刍言》
注:①权:权柄,把握。②草芥:比喻极轻贱之物。
译:胆量要壮,锻炼胆量的方法,以端正思想为主。思想端正了,道理明白了,那么士气自然高昂,胆量自然雄壮。试想我以堂堂正正的大军,讨伐围剿造反的匪贼,名正言顺,此势既然已明,那么我军的忠义之气自然足以压倒敌人。况且我军训练有方,同心协力,而匪贼不过是胁迫而成的乌合之众,虽然号称数万人马,其实真正能打仗的,哪有那么多?有这两条,应该是匪贼十分怕我才对。我只要懂得这个道理,不须对阵拼杀,便已稳操胜券,看待数万匪贼,不过如草芥一般。现在人们都说匪贼胆大,什么都不怕,其实哪有这种事情,不过是因为我军士兵不明白这个道理,十二分地惧怕匪贼,而匪贼反倒少怕我军一两分,以至于士兵多有被贼杀死,偏不怪自己胆小,反说匪贼胆大,岂不令人可笑,岂不令人遗憾。他们不知道,临阵之际,胜败定于片刻之间,只要在这一片刻稳住阵脚,勇敢战斗,便足以使匪贼心惊胆颤,而我军士气高昂。所以,匪贼虽多而必败,我军虽少而必胜。相反,假如不能稳住阵脚,那么我军先自泄气丧胆,匪贼的胆量又怎么会不大呢?这个道理是再明白不过的了。明白了怕则败,不怕则胜的道理,自然能经常保持不怕的心理,去夺取胜利。况且,害怕什么呢?不过怕死罢了。假如怕死便真的可以不死,那么他害怕也就没有什么可怪的。但是,人们不知道,越害怕我军的士气就越低沉,而匪贼的士气就越高昂,这样,我想求不死也不可能。即使不被贼杀死,也必然为军法所不容,死得更无价值。这就说明,怕死则必死,不怕死则不但不会死,还可以建立奇功,这也是非常明白的道理。
守有城之邑,①不知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②其城拔。若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③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④中人必佚矣。⑤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
《商君书·兵守》
注:①有城之邑:有城墙的城镇。②死人:抱有必死决心的士卒。生力:生力军,精锐部队。③夷:摧毁。④罢:通“疲”,疲惫。⑤佚:安逸。
译:守卫有城墙的城市,如果不懂得以抱有必死决心的士卒与敌人的生力军搏杀,城市一定会被攻破。假若守城士卒人人拼死抵抗,敌军不完全摧毁城墙,就无法攻入城内。这就叫以抱有必死决心的士卒与敌生力军搏杀。城墙被完全摧毁,敌军才得以入城,但这时他们一定已精疲力竭,而城中守军则相对安逸。以安逸的力量与疲惫的力量作战,这就叫以生气勃勃的军队去收拾敌人垂死的军队。人们都说:“围攻城池,怕就怕守城的士卒人人都拼死抵抗。”
兵有五致:①为将忘家,逾垠忘亲,②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百人被刃,③陷行乱阵;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横行天下。
《尉缭子·兵教》
注:①五致:做到五条。②逾垠:越过天涯,比喻远出作战。③被刃:浴血奋战。
译:军人要做到五条:受封为将时,忘记自己的家庭;远出作战时,忘记自己的亲人;临阵作战时,奋不顾身;下定必死的决心才能得以生存;急于求胜是下策。这样,一百人浴血奋战,可以冲锋陷阵;一千人浴血奋战,可以擒敌杀将;一万人浴血奋战,可以横行天下。
夫怯于小敌者,其真情也;勇于大敌者,其权术也。①敌小而怯,怯而戒,戒而励,胜之道也。敌大而勇,勇而决,决而奋,亦胜之道也。于敌之小,而示之其真情,是以不易胜之也;②于敌之大,而用其权术,是以不畏胜之也。
(宋)何去非:《何博士备论·汉光武论》
注:①权术:权谋机变的手段。②易:轻视。
译:害怕小股敌人,是士卒的真实情感;勇于对抗大队敌军,要依靠权谋机变的手段。面对小股敌人而害怕,害怕就会警戒,警戒就会努力作战,这便是取胜之道。面对大队敌军而勇气倍增,由勇敢而下定决心,由决心而奋力拼杀,这也是取胜之道。对于小股敌人,表现出真实情感,这是因不轻视敌人而胜;对于大队敌人,采用机谋妙计,这是因不害怕敌人而胜。
故必死,必死不如乐死;乐死不如甘死;甘死不如义死;义死不如视死如归,此之谓也。故一人必死,十人弗能待也;①十人必死,百人弗能待也;百人必死,千人弗能待也;千人必死,万人弗能待也;万人必死,横行乎天下。
(清)汪宗沂:《太公兵法逸文·篇一》
注:①待:防守、抵挡。
译:既然必死,那么不如不怕战死;不怕战死不如心甘情愿地战死;心甘情愿地战死不如为了正义去战死;为了正义战死不如视死如归,就是指的这种情况。所以,一个人抱定必死的决心,十个人不能抵挡;十个人抱定必死的决心,一百个人不能抵挡;一百个人抱定必死的决心,一千个人不能抵挡;一千个人抱定必死的决心,一万个人不能抵挡;一万个人抱定必死的决心,将横行于天下。
6.军容不盛,军威不张
军之有容也,所以振扬威武,壮三军之魄,而夺敌人之气者也。军容不盛,则军威不张;军威不张,则将之能否可知矣。①是以器械务取其精锐,旌旗必求其绚烂,甲胄务欲其鲜华,②人马腾陵,三军生色,真将军也。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3《军容》
注:①否:音“痞”,低劣。②胄:头盔。
译:部队之所以讲究军容,是因为它可以振武扬威,壮我全军胆魄,打击敌人士气。军容不整,则军威不扬,军威不扬,便可得知将帅才能低劣。所以,器械一定要精锐,旗帜一定要灿烂,盔甲一定要鲜艳,全军龙腾虎跃,生气勃勃,这才是真正的将军。
古者,国容不入军,①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②在行遂而果,③介者不拜,④兵车不式,⑤城上不趋,危事不齿。⑥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司马法·天子之义》
注:①容:礼节仪容。②抗:刚正不屈。③遂:决断。④介:铠甲。⑤式:敬礼。⑥齿:谈论、重视。
译:在古代,朝廷的礼节仪容不在军队里实行,军队的礼节仪容不在朝廷内实行。军队的仪容用于朝廷,民众礼让的品德就会丧失;朝廷的仪容用于军队,士兵勇猛的精神就会削弱。所以,在朝廷内,语言要温和,行为要恭逊,加强修养,礼貌待人。君主不召不来,不问不答,进退适宜。在军队里,要刚正而立,行动果断,身着铠甲不跪拜,站立车上不敬礼,城头巡逻不急走,遭遇危险不害怕。所以说,礼仪与军法互为表里,文治与武功不可偏废。
太宗曰:“《曹公新书》云:‘作阵对敌,必先立表,①引兵就表而阵。一部受敌,余部不进救者斩。此何术乎?”
靖曰:“临敌立表,非也,此但教战时法尔。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驱众若驱群羊,与之进,与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骄而好胜,当时诸将奉《新书》者,莫敢攻其短。且临敌立表,无乃晚乎?臣窃观陛下所制破阵乐舞,②前出四表,后缀八幡,左右折旋,趋步金鼓,各有其节,此即八阵图四头八尾之制也。人间但见乐舞之盛,岂有知军容如斯焉!”
《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
注:①表:作为标记的木柱。②破阵乐舞:即秦王破阵乐舞。唐太宗李世民为秦王时,征伐四方,军中有《秦王破阵乐》流传。贞观七年(633年),李世民又亲制《破阵舞图》,命吕才依图教乐工一百二十八人披甲执戟而舞。
译:唐太宗问:“《曹公新书》说:‘列阵对敌,一定要先树立标柱,率兵根据标柱排列阵势。一部遭敌攻击,余部不前往救援的斩首。’这是什么战术?”
李靖答:“临到与敌对阵才树立标柱的说法是不对的。这不过是平时训练时所用的办法。古人善于用兵者,只教正兵的战法,不教奇兵的战法,指挥部队如同驱赶羊群,令进则进,令退则退,不让士卒知道要到哪里去。曹公骄横好胜,当时奉行《新书》的将领,没人敢指责其中的错误。而且,等到面对敌军了,才树立标柱,不是太晚了吗?我看陛下所制定的‘秦王破阵乐舞’,前面树立四根标柱,后面连接八幅长幡,舞者左右回旋,依从鼓、锣的节奏移动脚步,这就是按照八阵图中四头八尾的规矩。人们只看到乐舞的盛况,哪里知道军队的阵容也是如此呢?”
【注释】
[1]《草庐经略·卷5·用寡》。
[2]《吕氏春秋·简选》。
[3]《草庐经略·卷一·丁壮》。
[4]《何博士备论·汉光武论》。
[5]《管子·制分》。
[6]《吕氏春秋·论威》。
[7]《商君书·君臣》。
[8]《诸葛亮集·将苑·厉士》。
[9]《六韬·文韬·赏罚》。
[10]《草庐经略·卷一·军赏》。
[11]《兵书三种·练勇刍言》。
[12]《太公兵法·逸文》。
[13]《草庐经略·卷三·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