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法而治,按功而赏
4.缘法而治,按功而赏
明主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①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②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③
《商君书·君臣》
注:①缘:依据。②廛:音“缠”,一户人家所占的房地。又指故乡。③偷:懒惰。
译: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依法而治,论功行赏。大凡民众之所以奋勇作战,不怕牺牲,是因为追求官爵俸禄。明君治国,只要将士有杀敌捕俘的战功,一定使他的爵位足够荣耀,俸禄足够享用;只要农民不离开故土,一定使他的家产足够奉养二老,供给军需。这样,将士就愿意为国捐躯,而农民也不会偷懒。
文王问太公曰:“赏所以存劝,①罚所以示惩,吾欲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②赏信罚必于耳目之所闻见,则所不闻见者,莫不阴化矣。夫诚,畅于天地,通于神明,而况于人乎!”
《六韬·文韬·赏罚》
注:①劝:鼓励。②必:坚决执行。
译:周文王问姜太公:“奖赏是为了鼓励,处罚是为了惩戒。我想赏一而励百,罚一而惩众,该怎么办?”
姜太公回答:“颁发奖赏,贵在恪守诺言;宣布惩罚,贵在坚决执行。赏罚严明一定要让人们亲自看到听到,那么,没有直接闻见的人,也会被默默地感化。真诚,可以畅达于天地神明,何况对于人呢?”
武王问太公曰:“将何以为威?何以为明?何以为禁止而令行?”
太公曰:“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说者,①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其当路贵重之臣,②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③马洗、④厩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六韬·龙韬·将威》
注:①说:同“悦”,喜悦。②当路:当权者。③牛竖:放牛者。④马洗:马前引导者。
译:周武王问姜太公:“主将怎样才能树立威信?怎样才能体现贤明?怎样才能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太公说:“主将用诛杀地位高、官职大的人来树立威信,用奖赏地位低的小人物来体现贤明,用审慎准确的刑罚来达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所以,杀一人而三军震慑的,就处死他;赏一人而万众喜悦的,就赏赐他。处死应偏重于大人物,奖赏应偏重于小人物。处死当权的显贵之臣,是刑不避显要;奖赏到放牛、引马、饲养者,是赏不遗卑贱。刑不避显要,赏不遗卑贱,这样主将的威信就会树立起来,并推行于全军。”
管子曰:“湩然击鼓,①士忿怒;枪然击金,②士帅然。:桴鼓从之,③舆死扶伤,争进而无止,口满用,④手满钱,⑤非有父母之仇也,重禄重赏之所使也。故轩冕立于朝,⑥爵禄不随,臣不为忠;中军行战,委予之赏不随,士不死其列阵。然则是大臣执于朝,⑦而列阵之士执于赏也。故使父不得子其子,兄不得弟其弟,妻不得有其夫,唯重禄重赏为然耳。故不远道里而能威绝域之民,⑧不险山川而能服有恃之国,发若雷霆,动若风雨,独出独入,莫之能圉。⑨”
《管子·轻重甲》
注:①湩:音“洞”,击鼓声。②枪:敲击金属的声音。③桴:鼓槌。④用:当作“涌”。⑤钱:当作“残”,伤残。⑥轩冕:卿大夫所使用的车辆和服饰。也用作官吏的代称。⑦执:通“絷”,系心、牵挂、想念。⑧绝域:极偏远的地方。⑨圉:通“御”,抵抗。
译:管子说:“隆隆击鼓,士卒就义愤填膺;铿锵敲锣,士卒就肃然而立。将帅执槌击鼓,士卒紧随其后,奋勇冲杀,死伤惨重仍不停息,口中杀声不断,双手伤痕累累,他们并不是对敌人有杀父之仇,而是君主丰厚的赏赐使他们舍生忘死。所以,臣属供职于朝廷,如果君主不随之给予官爵、俸禄,他们就不会尽忠;将士效力于军中,如果君主不随之给予犒赏,他们就不会奋勇作战。这就是说,大臣们心系于俸禄,而将士们心系于犒赏。所以,要想使父亲不疼爱他的儿子,哥哥不疼爱他的弟弟,妻子不守着她的丈夫,只有用优厚的俸禄奖赏才能做到。由于有了优厚的赏赐,就不怕路途遥远,而能威慑极偏僻之地的民众,不依赖山川的险峻,而能征服据险而守的敌国。冲击如雷霆,行动如风雨,纵横驰骋,无人阻挡。”
武侯问曰:“严刑明赏,足以胜乎?”
起对曰:“严明之事,臣不能悉。①虽然,非所恃也。②夫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
武侯曰:“致之奈何?”③
对曰:“君举有功而进飨之,④无功而励之。”
《吴子·励士》
注:①悉:详尽地了解。②恃:依靠。③致:做到。④飨:音“想”,宴请。
译:魏武侯问道:“赏罚严明,就足以克敌制胜吗?”
吴起回答道:“关于赏罚严明的作用,我还不能详尽地了解。但是,我认为打胜仗不能完全依赖于它。发布号令而人们乐于服从,兴师动众而人们乐于出战,短兵相接而人们乐于拼死搏斗。这三条,是君主所依靠的。”
武侯又问:“怎样才能做到这三条呢?”
吴起回答:“君主表彰有功之臣并宴请他们,同时对无功者予以鼓励。”
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①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以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②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③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商君书·错法》
注:①错:通“措”,实施。②道明:原则明确。③相万:相差一万倍。
译:古代贤明的君主,实施法制,民众就不行奸邪;兴办事业,就造就出干练的人才;实行赏赐,军队就强大。这三项,是治国的根本。实行赏赐军队就强大,这是说官爵俸禄的作用明显,爵禄就是军事力量之所在。正因为如此,君主赏赐爵禄的原则要明确。原则明确,国家就一天天强大;原则含混,国家就一天天衰弱。所以,赏赐爵禄的原则,就是国家存亡的关键。那些衰弱的国家,灭亡的君主,并不是没有爵禄,而是他们据以赏赐的原则是错误的。历史上圣明的三王五霸,也不过赏赐爵禄,但取得的功效却超过常人一万倍,那是因为他们的原则是明确的。因此,贤明的君主任用臣下,一定是由于他们勤于效劳,赏赐一定要依据他们的功绩大小。论功行赏,民众就会争相立功。治理国家而能使民众尽力争相立功,那么军事力量就一定强大。
人生而有好恶,①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②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日月,则兵无敌矣。(https://www.daowen.com)
《商君书·错法》
注:①恶:音“务”,厌恶。②御:控制。
译:人们生来就有所喜好,有所厌恶,所以民众是可以治理的。人们的爱好和厌恶,是行赏施罚的根据。人之常情是喜好爵禄而厌恶刑罚,君主于是设置爵禄和刑罚来控制民众的志向,而设立民众所想要的东西。民众尽了力,爵禄随之而来,立了功,赏赐随之而来,君主能使民众相信这一点就像相信月落日升一样可靠,那么军队就无敌于天下了。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①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②以弱诛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诛一人无失刑,父不敢舍子,③子不敢舍父,况国人乎!
《尉缭子·制谈》
注:①恶:音“务”,厌恶。②诛:责备、要求、指挥。③舍:通“赦”,免罪。
译:人们并不是乐于死亡而厌恶生存,只是号令严明,法律周密,这才能促使他们勇往直前。事先明确悬赏,事后坚决处罚,这样才能出发就获利,行动就成功。现今一百人听从卒长指挥,一千人听从司马指挥,一万人听从将军指挥,以少数人指挥多数人,以弱的一方要求、管理强的一方。如果听从我说的方法,足以统驭三军之众。只要不让一个违法者逃脱惩罚,那么父亲也不敢赦免儿子,儿子也不敢赦免父亲,更何况一般人之间的关系呢!
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①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②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③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
《尉缭子·重刑令》
注:①北:败北,失败。②去其籍:开除他当军官的资格。③公于官:收入官府当奴婢。
译:统率千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作战失败,防守投降,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叫做“国贼”。对这种人,要杀头抄家,开除军官资格,掘开坟墓,暴尸示众,全家老幼收入官府,充当奴婢。率领百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作战失败,防守投降,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叫做“军贼”。对这种人,要杀头抄家,全家老幼收入官府,充当奴婢。使军人对内畏惧重刑,才会对外不害怕敌人。所以,古代君王先申明法制,后使用刑罚。刑罚严厉,国人就会内怕,内怕才会对外坚决作战。
夫用兵之道,尊之以爵,瞻之以财,①则士无不奋矣;接之以礼,厉之以信,则士无不死矣;②畜恩不倦,③法若画一,则士无不服矣;先之以身,后之以人,则士无不勇矣;小善必9,小功必赏,则士无不劝矣。④
《诸葛亮集·将苑·厉士》
注:①瞻之以财:以丰厚财物供养。②死:拼力死战。③畜恩:同“蓄恩”,积聚对兵士的恩惠。④劝:受到鼓励。
译:大凡用兵的道理,授以爵位使之感到尊荣,供给财物使之感到富足,那么兵士无不振作精神;以礼貌对待他们,严格遵守信诺,那么兵士无不拼力死战;不倦地积蓄对兵士的恩惠,规整地执行军法,那么兵士无不服从命令;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那么兵士无不勇猛向前;优良表现一定记录在案,立了功劳一定给予奖赏,那么兵士无不受到鼓励。
经曰:激人之心,励士之气,发号施令,使人乐闻;兴师动众,使人乐战;交兵接刃,①使人乐死。其在以战劝战,②以赏劝赏,以士励士。木石无心,犹可危而动,安而静,况于励士乎!
(唐)李荃:《太白阴经·人谋下·励士》
注:①接刃:刀刃相接,喻作战。②劝:勉励。
译:兵书上说:激发军人的信心,鼓励战士的斗志,发号施令,应使士兵乐于接受;兴师动众,应使士兵乐于投入战斗;短兵相接,应使士兵乐于为国捐躯。这里的关键在于以战斗鼓励士兵,以赏赐刺激求赏的心情,以优秀士兵作为全军的榜样。树木石头没有思想,还可以遇危而动,居安而静,更何况对士兵的鼓励呢!
有功不赏;虽赏,不速、不溢、①不公、不信,②均将之所忌也。然而尤贵不滥,滥则得者不以为荣,食者辄图侥幸。……故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妄施,分毫不与。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1《军赏》
注:①溢:满。②信:守信用。
译:有功劳而不给奖赏;或者虽然给予奖赏,但是不及时、不满足、不公平、不守信用,这些都是将帅所忌讳的。然而,尤其重要的是奖赏不可太滥。太滥,则得奖的不以为荣耀,部属都企图侥幸得奖。……所以,对于那些应该奖赏的功劳,即便是千金也不吝啬;而对于那些不该奖赏的,一分一毫也不给予。
将者,三军之所仰也。一语之出,万人倾听。倘有言不践,云赏不赏,①云罚不罚,期约②有如儿戏,许可一语无所凭,则禁令徒严,③科条徒密,人必将心非而巷议,曰此空谈耳。其陈师而谕之也,④赏格虽立,人不以为劝;⑤刑章虽示,人不以为畏。令之而不行,禁之而不止,统驭虽多,总皆乌合,不可得而用,以其信不足以结人也。
(明)无名氏:《草庐经略》卷2《将信》
注:①云:说。②期约:许诺,约定。③徒:空。④谕:告诉、命令。⑤劝:受到鼓励。
译:将帅为三军所敬仰。一言既出,万人倾听。假若说话不实行,说赏不赏,说罚不罚,许诺有如儿戏,说话没有凭证,那么就会禁令空严,纪律条文空密,人们必将不以为然,议论纷纷,说这些不过是空谈罢了。临战誓师,命令颁布,奖赏标准确定,但士卒并不因此受到鼓励;惩罚规则虽然公布,士卒也不畏惧。令而不行,禁而不止,统领的人马虽多,但都是乌合之众,不可派上用场。这都是因为将帅的信用不足以团结部属的结果。
励士原不一法,而余谓名加则刚勇者奋,①利诱则忍毅者奋,迫之以势,胁之以危,诡之以术,则柔弱者亦奋。将能恩威胁,所策皆获,则三军之士,彪飞龙蹲,②遇敌可克。而又立势佐威,盈节护气,虽北不损其锐,③虽危不震其心,则又无人无时而不可奋也。
(清)揭暄:《兵经百篇·法篇·励》
注:①余:我。②彪:小老虎。③北:战败。
译:鼓励士兵本来不只一种方法。而我认为,授予荣誉,则刚勇者更加奋勇;以利益相诱导,则忍毅者更加奋勇;以形势相逼迫,以危险相威胁,以诡计相欺诈,则柔弱者亦更加奋勇。将领如能恩威并施,计谋周全,则三军将士,龙腾虎跃,攻无不克。加上又扩张势力以助声威,充盈节操鼓舞士气,虽有小败不损其锐气,虽陷危难不动摇军心,则全军上下无人无时不奋勇作战。
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故良饵之下有悬鱼,重赏之下有勇夫。
(清)汪宗沂:《太公兵法逸文·篇七》
译:当兵没有钱财收入,人们不会来投军;打胜仗没有奖赏,士兵不会勇往直前。所以,好的钓饵能引诱游鱼上钩,重赏之下必有勇夫。